在我們的區,非法釀酒者與登記賭徒一樣普遍,但他們隻是在鄰街家中經營自己的買賣。除了賣瓶裝酒外,他們還在店裏用杯子賣威士忌酒。絕大多主顧都不是鄰裏那些移民(他們連牛奶都買不起),而是那些管理這座城市的長住的正直的居民們。有法官、醫生、開發商、商人、律師,甚至還有高級市政官。

有一次,一位非法釀酒者對我吹噓說:“我總是同非常好的人做生意。還有一些多倫多的大人物在我那裏喝過酒。”他告訴我一些名字。的確是大人物。

非法釀酒者同賽馬賭徒一樣是非法的。但在鄧達斯街,沒人認為他們是在犯罪。他們所從事的更像一種事業。多數登記賭徒同賣酒商人都是有家的男人,想在這個地方掙點錢。他們選擇這一行是因為需要有人做這一行。而多數人都是誠實的人。他們用大量的酒幫助贏賭的人立刻安定下來,並能解渴。他們總能用現金結清像我父母那樣的當地商人的帳。但當局認為他們做的是不正當的生意。他們違犯了法律。幾乎每晚,街上總是響起警察突襲時發出的警笛哀鳴。

時代改變了。現在的政治家們不僅鼓勵賭博,還自己籌發百萬元的彩票。他們不僅允許賣酒,還通過開設地方賣酒店促進賣酒。你知道,沒有一家店是私人擁有的。

小時候,我在這條街上經常聽到這句話:“如果你不能服徒刑,你就不該犯罪。”然而,那個時代多數的罪行現在都不再是罪行了。

我最終明白了:

如果政府能從這些行業中獲利,那麼,罪惡就會在一夜之間變成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