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現代美國的“中國詩群”(1 / 2)

第一章 現代美國的“中國詩群”

第一節1910年前美國詩歌中的中國

1.兩種不同的中國興趣

19世紀中葉之前,美國詩壇對中國的興趣大都是應和西歐,是回聲之更遙遠的回聲。文獻中有一些零星散亂的提及,甚至有一些中國題材詩歌,很難說構成了一種文學現象。比較文學工作者對此隻能做一些搜奇探幽的工作。

當時中國和美國直接交往幾等於零。中國的太平天國起事(1851-1864)與美國的南北戰爭(1861-1865)幾乎重疊。兩個民族都忙於內爭而無暇他顧,剛半開啟的窗戶被冷落。

另一個原因更重要:真正的美國民族文學,在此時很難說已經成熟。要到19世紀下半期,惠特曼和狄金森才開啟了真正的美國詩風,馬克·吐溫等人才開拓了真正的美國小說。在那之前,美國文學隻是歐洲文學的一個衛星,一個不情願脫離母體的拋出物,而美國文人似乎也滿足於文化殖民地地位,即使標誌著美國文化開始成熟的新英格蘭人文主義(霍桑、梭羅、愛默生),也隻是歐洲思想逸出的旁枝。19世紀末之前美國文學各種體裁,提到中國,多半也是學舌歐洲。

這兩個文化要正麵直接碰撞,才有可能產生更切實的文學影響。

第一次親密接觸,以相當奇特的方式出現:19世紀中期,美國中西部開拓熱潮,大中西鐵路和太平洋鐵路的建設,加上突發的加利福尼亞淘金熱,急需大量廉價勞動力,而中國內戰迫使南方沿海諸省居民大量外遷,中國移民浪潮卷入美國,使基本歐裔的美國人突然麵對一個全新的文化現實。

從這個時期開始,美國文化人才開始直接注視中國。某些英國人所著關於中國的書開始成為文化圈中的熱門讀物。而美國詩人也開始“翻譯”中國詩。最早有卡魯斯(Paul Carus)和斯托達德(Richard Henry Stoddard)的譯本。他們的“翻譯”大都是法德兩國漢學家譯文的轉譯,很難說有多少中國味保留下來。當時歐洲譯者傾向於把中國詩譯出色彩濃豔的異國浪漫情調,讓“文化貧乏”的美國人驚喜。

與之正相反的是,當時進入美國西部並漸漸向中部東部遷移的中國勞工移民,卻讓美國人覺得“色彩灰暗”:誠實,勤勞,狡黠,迷信,他們帶來妓院和鴉片館,怪異的“唐人街”文化。

因此,這時期的中國題材詩,幾乎被撕成互不相關的兩半:一半是“現實主義”的,以中國移民為題材,大量刊印於當時湧現的地方報刊,多半是拿中國人開心的所謂幽默作品,也有侮辱移民的種族主義打油詩,成為當時美國俗文學一個特殊景觀。另一半則是抽象的,書上讀來的中國,用綺麗文字寫入華美詩章,作者多半是“主流文人”,理想主義自由主義色彩比較濃。

悖論的是,前一種“俗詩”,粗魯,劣陋,鄙俗,充滿“草根層”偏見,卻是真正的美國本土文學,可稱為“現實主義”;後一種是知識分子的詩,精雅但無生氣,是歐洲傳統的呼應。

有相當多的研究者,以是否“反華人”作為詩的價值判斷標準,就是自找難題做了。

要等到20世紀初“詩歌文藝複興運動”,美國詩歌主流擁抱東方詩學時,才開出一個新局麵。

2.霍爾姆斯(Oliver Wendell Holmes,1809-1874)

19世紀文壇領袖之一霍爾姆斯,他的一首詩至今常被人引用。1868年美國傳教士蒲安臣(Anson Burlingame)帶領第一個中國使團遊曆西方,兩個中國官員蟒袍紅頂,帶了30名隨從,第一次出現於西方官式宴席,轟動可想而知。霍爾姆斯特別擅長命題作詩應酬。1868年8月他在為使團舉行的宴會上朗誦詩。

霍爾姆斯的這首詩格調傳統,押韻守律,但字順句暢讀來朗朗上口。其主題是兩大民族理想主義式的擁抱——互相開門:

大開吧,你,黃金的門,

向那卷起來的龍旗!

宏偉長城的建造者,

開啟你們的高山防線!

讓太陽的腰帶

把東西方裹成一體。

直到夏斯塔山的輕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