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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早晨第一縷陽光透過未曾拉嚴的窗簾射到我的床上時,我並沒有動身,因為我知道,天還很早。
我已經習慣了北京的夏天。每每不過4、5點太陽便殷勤地露出它的笑臉,害得我這個夜貓子總是睡不夠。
白天上班嗬欠連天,但一到夜晚我便精神抖擻,神采飛揚。這是多年養成的習慣,怎麼也改不了,隻好由它去了。其實一天24小時,隻有到了夜晚才是最美好的,我是這樣認為當然你可以保留你的意見。
我之所以有這樣的壞習慣(這應該不是什麼“壞習慣”吧?),全拜金庸老先生所賜,小學的時候我就愛看小說,尤其是金老先生的“飛雪連天射白鹿,笑書神俠倚碧鴦”。看得是如癡如醉,沉迷其中而不能自拔,於是便“秉燭夜看”,久而久之,自然練就了這一雙夜眼,還好,隻有500度。
想想今天好象也沒什麼事,不過還是得去社裏照個麵,省得發工資的時候頭兒又挑骨頭,而我已經隻有骨頭可挑了。
順便說一下,我呢175cm的個子,卻隻有不到60kg的體重,好多人都說我給火柴棍廠做廣告(都背著我說的)。說得我心癢癢的,要是真有火柴棍廠請我做廣告,那我也就豁出去這身排骨了。
看看表都快8:30了,趕緊起床,胡亂洗把臉,刷完牙,咬了幾塊餅幹就衝出去。幸虧當初租房的時候沒有聽菲兒的,菲兒是我女朋友,談了四年了,還是隻開花沒結果。
她說要住得舒服,非要那套二居室,房東翻著兩片兒嘴皮子差點把我說動了,直到最後我被房價撞了一下腰,從牙縫裏蹦出兩個字“再見”才算完。然後我就在離單位不遠的地方租了這間平房,說不遠,坐車也要30分鍾,但是便宜。如果聽她的那每天在路上我至少得花去1個小時,更別提我的薪水了。
菲兒不肯跟我住平房,回家陪她老爸老媽。隻是時不時的過來陪我住兩三天,或者生氣的時候一兩個月也不露麵兒。其實她不在這兒更好,省得老是被她挑刺兒。在單位被頭兒挑了骨頭,回家菲兒隻能挑刺兒了。說說沒什麼,可千萬不能讓菲兒聽見,否則她纖纖玉指一指,櫻桃小嘴一張,受傷的還是我!
糟了,剛才出來得太快,又沒疊被子,如果今天菲兒過來的話,晚上又該嘮叨了。才二十來歲的女孩子,不知怎麼會這麼絮叨,多半是遺傳。唉,上帝呀,千萬別讓她過來!(不過內心其實還是希望她來的,最好來了就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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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到社裏,隻看見社裏唯一的青年女性----美編rose,其實她叫小潔,是個非常情緒化的女孩子,感情脆弱。自從看過《泰坦尼克號》後,整天陷入劇情當中不能自己,所以我們都叫她rose,隻是她長得可不像rose。但是因為全社上下隻有這一個女性,甚至這整幢樓裏也沒有幾個像樣的女同誌,所以我們也隻好“矮子裏選將軍”,對她嗬護備至,平心而論,rose還不算難看,據說她身邊也有一個加強班呢,隻是我們從來沒見過。
我們單位在部裏一幢樓裏蝸居,擁有這幢樓二層靠西麵的三間屋子。一間大的做了辦公室,有七個人辦公,另一間做了頭兒的辦公室,還有一間是堆放雜誌的。我棲身的這個雜誌社是家小單位,總共隻有八個人,時常沒事我們都自稱“八大金剛”幹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