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
何涵舉起手,“先聽我說完,喜歡是一回事,能不能在一起是另一回事,你年輕有活力,有自己的理想,而我,從小到大規規矩矩,完全是按照父母安排的軌跡,一絲偏離都沒有,我沒有太大的理想,就想著安安靜靜過日子,這對你來說,太殘忍了,每個人都有追求夢想的權利,任何人都不能以愛為借口,剝奪這個權利,我也不能,很高興,你出現在我的生命裏,給我帶來了歡樂,用一句特俗的話,我們有緣無份……”
這些話,怎麼聽也不像是一個醉鬼說出來了,隻能說明,這些話何涵已經想了好久了。
蘇哲勸道:“何涵,你不要鑽牛角尖,那麼多明星,難道都沒有愛情嗎?他們的另一半都是明星嗎?不盡然吧。”
何涵苦笑,“多少新人還沒出名時,選擇分手,都是變心了嗎?我看不是,更多時候,是形勢所逼。”
蘇哲還要勸說,小野舉起了酒杯,“蘇哲,別說了,他這個人死心眼,決定的事情,很難改變。今天我們不談這話題,喝酒,你們兩個人都是我生命裏最重要的異性,一個讓我明白什麼是友情,一個讓我品嚐到愛情的甜蜜,幹了這杯酒,祝福我一切順利吧。”
蘇哲還能說什麼,隻能一飲而盡,心裏默默歎息。
小野喝完後,起身要離開,蘇哲想要送送她,被拒絕了。
“照顧好他,我沒事。”
說是沒事,眼角的淚痕瞞不了人。
小野走後,何涵竟然清醒了。
“你什麼時候也變得這麼奸詐,明明沒醉,還裝喝醉。”
何涵又倒了一杯酒,“我不裝醉,那些話也說不出來。”
蘇哲搖頭歎息,有的人愛一個人,寧可自己心疼得要死,也要成全對方,小野和何涵就是這樣。
有的人愛一個人,卻不斷傷害對方,以愛之名,叢劍和沈南衣就是這樣。
還有的人,愛一個人,說不清道不明,自己和紀丹就是個例子。
……
蘇哲刻意不去記時間,可還是不斷想起一個日子,叢劍的婚禮,明天。
今天是周六,本想好好睡一覺,然後找許蕎,陪她逛逛街吃吃飯,可不到五點就起來了,怎麼睡也睡不著,索性起來開車去吃早飯。
早餐店人很多,他選擇打包,帶著一捆油條和豆漿,直接去了簡凡的寵物店。
現在這裏,已經完完全全成了簡凡的蘇哲,招的幾個小妹一個也不見了,店裏麵隻剩下一隻骨瘦如柴的小狗。
“這麼早就來找我,還帶了早飯,當了副總挺會做人的。”
簡凡還是那個死樣子,占了便宜嘴上還不饒人。
“你小子還開這個店幹什麼,看看下麵的小狗餓的,你這是虐待動物。”
簡凡打了個哈欠,“你懂什麼,那隻小狗是我撿回來的,當時隻剩下半條命了,好容易養活了,瘦點也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