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七章 偶然遇上的失蹤案(上)(1 / 2)

走到一處人家,卻見圍了好幾群人,正在吵嚷著什麼,其中一人眼尖,已認出林水月是新調來江南府的官員,上前一下攔住了兩人:“請官老爺給我們作主。”

既然碰上這檔子事,身為江南府代理知府的林水月,至是不能推托,但鑒於自己年輕,也沒什麼經驗,隻得拉住了小手,低聲於她道:“你也別忙走,在這兒給我掠掠陣。”

小手兀自驚訝,都出來當官了,居然還怕別人來告狀?跟著壓低聲音回了他一句:“你以為是要打架呢,多個人多個幫手?”

林水月“嘩啦”一聲打開折扇,擋了半麵臉,低聲對她道:“平時辦事,都不是有那麼多人陪襯著嗎?現在隻有你,總要給我壯一下膽吧?”

別的事,小手不會,壯膽這事,倒也在行,點了點頭,道:“好,你將膽放寬就是,就算到時候群毆起來,我拚命死也會將你拖走。”

林水月都想將扇子敲她頭上去了,好歹現在是代理知府一職,會有群毆這事?不過想想前任,都被殺了,這代理,總是個代,被人群毆,也有可能……

他閉了嘴,正了正臉色,擺起了官威:“什麼情況?先說來聽聽。”

事情不複雜,幾個人七嘴八舌,雖然岔三岔四,但林水月跟小手還是理出了個條理。

張三常年在外經商,今晨又約了隔村的李四一起去京城,隻是李四在渡口一直等張三等不到,於是便來張三家找人,一問之下,才知張三早就出門了。

鄰居幫忙都四處尋找了一下,也不曾找著張三,便開始著急起來。紛紛推測是昨晚張三的妻子張氏殺了張三,嚷著要報官,恰好林水月跟小手路過,這報官,就成現在的事了。

林水月跟小手邁進張三的家中,細細的查看了一番。

這算是一個比較殷實的家庭,因為男主人的經商,也算過得去,家中有三個下人。臥室已經被打掃過,隻是兩人依舊在屋中大圓桌下找到一塊小小的碎片,隱隱有些血跡。

難怪眾人會將這樁失蹤案定義為凶殺案。

林水月四處看過,便開始拿出官家辦案的派頭,挨著找人問話。

張氏是那種一看就比較蠻橫的女子,早被村中張三的同族給捆了起來,如今披風散發,仍是在那兒咆哮嗚咽:“我不曾殺人。”

那張三的族人就擠了上來,忿忿道:“官老爺,這張氏與我家侄兒關係一向不和,昨晚下人都聽得房中劇烈的爭吵,還有東西破碎之聲,今天就發現張氏的房中地上有一灘鮮血,而且還被清理過,定是這張氏昨晚一氣之下,殺了我家侄兒,還望官老爺替我們作主。”

小手叱開那人:“林大人審案自有定論,不需你來多話。”她跟在明康身邊這麼多年,查案斷案定要講證據,豈可憑一些主觀看法就斷定。考慮林水月畢竟上任不久,斷案一事不多,極容易被這些誤導,幹脆直接封掉眾人的口。

林水月感激的朝小手笑笑,她這麼一喝叱,阻了眾人的吵鬧,讓他的心,也寬了不少。他斂了眉,細細的思考,聽上去似乎下人聽見兩人的爭吵,算有人證,屋中即有血跡又有碎片又經過處理,似乎算是物證,那屍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