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犯張石頭,所犯何事,一一道來,莫要等老夫用刑!”
聞言田複珍一愣,張方嚴把程序搞亂了,按照事先擬定好的條文細則,本次法庭乃是由控辯雙方舉證質證,以此為基礎加以辯論,讓他如此一搞,案子還怎麼按照既有程序審下去?剛想起身出言提醒,卻聽一陣破鑼般的嗓音嘹亮回蕩於木棚之中。
“主審法官此言差矣,按照本法庭條例,主審官不負責審問案情,隻做居中裁判,而本人雇主張石頭既未經審結案判決定罪,又何來人犯之說?請主審法官收回之前所言,否則本人將向提刑按察使司衙門投訴,取消主審法官資格!”
這一番話說的不僅僅是不卑不亢,對致仕的張方嚴甚至已經冒犯至極。隨著聲音落地,卻見一名布衣小老頭昂然步入“法庭”,田複珍看清此人麵目差點笑出聲來,此人竟是郭師爺。他萬萬沒想到,李信竟然找了這廝做張石頭的訟師,並且當真讓郭師爺以訟師的身份拋頭露麵。
明朝其時,訟師的身份並沒有得到官府的認可,他們所能做的就是寫寫狀紙,在背後出出主意,搞點小動作,打點官員胥吏。而朝廷一度也對“訟棍”嚴厲打擊,很多民間訟師都因此被刺麵流放,而且很多“積慣訟師”即便遇大赦亦不能赦。究其原因,在正統的主流思想裏,“訟師”乃是為了金錢苟利“挑詞架訟”的“訟棍”,自然為官府朝廷所不容。
所以,當呂四臻聽說李信讓他代表官訟之時才極力堅辭,這也在情理之中。而一向善於審時度勢的郭師爺竟然能不顧世俗眼光,毅然接下這個活計來拋頭露麵,倒是讓田複珍刮目相看了。
張方嚴審案審了幾十年從來都是以此做開場白,不想今日竟被一個不明身份的“訟棍”當場搶白,氣的渾身發抖,白胡子亂顫。連連拍驚堂木。
“哪裏來的狂妄之徒,來呀,左右,將這廝拖出去打上二十殺威棒!”田複珍暗暗點頭,張方嚴雖然在氣頭上,卻還是厚道的很,隻讓人打郭師爺二十殺威棒,若是尋常官員,打上八十、一百也是尋常。
“法庭”上維持秩序的都是陸九由憲兵營精心挑出來的老兄弟,都事先對法庭上的條例做過突擊學習,都知道張方嚴的做法和條例是相悖的,便都默不作聲。
而再看郭師爺則毫不畏懼,進一步抗聲道:“請問主審法官,本人所犯‘法庭’那一條,當領這二十殺威棒,請一一指出,若有違犯,本人甘領棒打,若沒有違犯,還請主審法官還本人一個公道!”
張方嚴一時氣急,“成何體統,成何體統!”
位於張方嚴身後的呂四臻則連連小聲為其提醒。
“閣老,閣老?下官說話能聽見不?在案頭左側有法庭條例,可一一查看!”
盛怒之下的張方嚴這才恢複了理智,拿起案頭的“法庭”條例,又狠狠的瞪了郭師爺一眼,其中蘊含的意思則是,一旦找到你違犯了任何一條,絕不會姑息。
於是,剛剛開始的“法庭”審判就此被郭師爺進場的插曲所打斷。時間在一點一滴過去,那冊並不甚厚的條例被一頁頁翻過去,張方嚴的臉色也愈發難看。終於,他合上那條例文冊,驟然喝道:“各歸各位,法庭公審開始!”然後便黑著臉,不再言聲。
田複珍知道,張方嚴服輸了,郭師爺也沒真的撕破臉,讓張方嚴收回之前的話,來到張石頭麵前昂然站立。
盡管張方嚴對這套條例允許訟師公然進入如此莊嚴肅穆的“法庭”而感到不滿,但還是接受了連提刑按察使司都沒有異議的“法庭條例”
這段插曲讓坐在右側陪審席上的米琰唏噓不已,他不知道郭師爺的來曆,卻對這個訟師敢於不懼權威直斥疏漏的勇氣欽佩之至。
這種別開生麵的審案方式真是讓他開了眼界,隨著張方嚴宣布案件開審,他的目光則飛速的轉向坐在對麵的太原知府田複珍身上。隻見田複珍緩緩拿起身旁的文冊,一一翻看。然後陡然問道:“被告姓名,籍貫,有何官職在身一一道來。”
張石頭就站在當場,在李信的規劃裏這是一場沒有跪拜的審問,所以憲兵們並不強迫他跪倒,而張方嚴亦沒有在條例裏找到讓張石頭行跪拜之禮的條款。遵循有則可,沒有則不可的原則,即便不滿亦沒有出聲,他打定了主意,在一開始出醜之後,之恪守自己在法庭中由條例所賦予他的“本份”,除此之外不會發一言。
半晌之後,在郭師爺的提示下,稍顯木訥的張石頭才反應過來,這是在針對他問話,所謂被告指的也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