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2章 做人要給自己留條退路(1 / 1)

有“心計”的人說話做事不會把話說得太滿,不會把事情做得太絕,而是在考慮事情時既有全力以赴的進取準備,也給自己留條退路。這樣,進可攻,退可守,便沒有了後顧之憂。

清朝乾隆年間,紀曉嵐在任左都禦史時,員外郎海升的妻子吳雅氏死於非命,海升的內弟貴寧,狀告海升將他姐姐毆打致死。海升卻說吳雅氏是自縊而亡。案子越鬧越大,難以做出決斷。步軍統領衙門處理不了,又交到了刑部。經刑部審理,仍沒有結果。因為貴寧認定姐姐並非自縊,不肯畫供。

經刑部奏請皇上,特派大員複檢。

這個案子本來事並不大,但海升是大學士兼軍機大臣阿桂的親戚,審理官員怕得罪阿桂,有意包庇,判吳雅氏為自縊,替海升開脫罪責。沒想到貴寧不依不饒,不斷上告,驚動了皇上。皇上派左都禦史紀曉嵐,會同刑部侍郎景祿、杜玉林、帶同禦史崇泰、鄭徵和東刑部資深已久、熟悉刑名的慶興等人,前去開棺檢驗。

紀曉嵐接了這樁案子,也感到很頭痛。不是他沒有斷案的能力,而是因為牽扯到阿桂和和。他倆都是大學士兼軍機大臣,並且兩人有矛盾,長期明爭暗鬥。這海升是阿桂的親戚,原判又逢迎阿桂,紀曉嵐敢推翻嗎?而貴寧這邊,告不贏不肯罷休,何以有如此膽量,實際是得到了和的暗中支持。和的目的何在?是想借機整掉位居他上頭的軍機首席大臣阿桂。而和與紀曉嵐積怨又深,紀曉嵐若是斷案向著阿桂,和能不借機一塊兒整他一下嗎?

打開棺材,紀曉嵐等人一同驗看。看來看去,紀曉嵐看死屍並無縊死的痕跡,心中明白,口中不說,他要先看看大家的意見。

景祿、杜玉林、崇泰、鄭徵、慶興等人,都說脖子上有傷痕,顯然是縊死的。這下紀曉嵐有了主意,於是說道:“我是短視眼,有無傷痕也看不太清,似有也似無,既然諸公看得清楚,那就這麼定吧。”於是,紀曉嵐與差來驗屍的官員,一同簽名具奏:“公同檢驗傷痕,實係縊死”。這下更把貴寧激怒了。他這次連步軍統領衙門、刑部、都察院一塊兒告,說因為海升是阿桂的親戚,這些官員有意回護,徇私舞弊,斷案不公。

乾隆看貴寧不服,也對案情產生了懷疑,又派侍郎曹文植、伊齡阿等人複驗。這回問題出來了,曹文植等人奏稱,吳雅氏屍身並無縊痕。乾隆心想這事與阿桂關係很大,便派阿桂、和會同刑部堂官及原驗、複驗堂官,一同檢驗。“紙包不住火”,終於真相大白:吳雅氏被毆而死。

於是訊問海升,海升見再也隱瞞不住,隻好供出實情:是他將吳雅氏毆踢致死,然後製造自縊的偽像。

案情完全翻了過來,原驗、複驗官員幾十人,一下兒都倒黴!乾隆發出詔諭:“此案原驗、複驗之堂官,竟因海升係阿桂姻親,膽敢有意回護,此番而不嚴加懲戒,又將何以用人?何以行政?”阿桂革職留任,罰俸五年;葉成額、李闊、慶興等人革職,發配伊犁效力贖罪,皇上在諭旨中一一判明。唯獨對紀曉嵐,諭旨中這樣寫道:

“朕派出之紀曉嵐,本係無用腐儒,原不足具數,況且他於刑名等件素非諸悉,且目係短視,於檢驗時未能詳悉閱看,即以刑部堂官隨同附和,其咎尚有可原,著交部議嚴加論處。”隻給了他革職留任的處分,不久又官複原職。

紀曉嵐在這個案件中之所以得到皇上的原諒,主要是他在驗屍中以“我是短視眼”、“看不太清”為由,給自己留下了退路。

有“心計”的人總是用最大的努力去爭取好的結果,同時做好失敗的心理準備、物質準備和應變措施。在追求利益時,既要考慮到成功的一麵,也要考慮到有失敗的可能,兩者兼顧,方能周全。在欲進未進之時,應該認真地想一想,萬一不成怎麼辦?及早地為自己留一條退路。《戰國策》中有一句名言叫“狡兔三窟”,意指兔子有三個藏身的洞穴,即使其中一個被破壞了,尚存兩個;如果兩個被破壞了,還剩一個。這就是一種居安思危的生存方式,也是一種先留退路的預防策略。多準備幾手,多設想一下可能出現的困難,多幾個應急措施,一旦有了情況,出現問題,就能應付自如,“東方不亮西方亮”。

不論做什麼事都難有百分之百的把握。所以,在沒有成功的絕對把握時,應該先給自己留點餘地,以便進退自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