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四章 地獄中得到幸福?(1 / 1)

是的,他想什麼,她都明白。

他們二人早就能從眼神讀懂對方心意,她的一句話一絲眼神隻有他會明白,他的一個動作一些念想也隻有她會了然。

這就是兔斯基或者塗蘼或者項昊辰,或其他任何人所不能感受到的,隻存在他與她兩心之間的一些東西。

除了他與她,這世上誰都不是,曾加入他倆當中親身經曆的人。

那樣愛過,那樣的,血的盟誓。

由此好比她固執地認定他不會真正傷害她,不會真正地將她的心刺得鮮血淋漓,雖然想過那麼多次要分手,卻終於下不了決心。

可能他也有些確信的東西,譬如,她對他的愛,她定然會原諒和寬恕他,不論他做過什麼,她都會一次又一次地回到他身邊,隻因為他愛她,所以她就要回應這份愛,即使背負深重枷鎖。

——不,她不要。

項昊翔靜靜地笑了笑。

那笑容是那麼殘酷,卻又那麼瑰麗,霍然一股魔鬼的思想控製了他的大腦,唇角蜿蜒出血紅的顏色,一種莫名的情緒控製了他!

他向前伸出蒼白修長的雙手,放在落夕的脖頸上,眼神迷離,帶著甜蜜的笑意,以及堅毅的決心。

絕望,熾烈:

“落夕,如果我們就這麼同歸於盡,會不會就能夠幸福了呢?如果這世上千萬條路我都不可能和你一起得到幸福,那麼,在地獄中,是不是就能得到幸福?”

他的這句話,仿若淒厲的魔咒,倏然擊中落夕的心,她也想幸福,想和他一起得到幸福,這是她每天夜裏的祈願,那麼多次,那麼多次,她差一點得到幸福,那麼接近,那麼接近,後卻落到如此結局。

那麼多次,那麼多次,她差一點得到幸福,那麼接近,那麼接近,後卻落到如此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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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來這裏之前她曾經想過,她發的誓都是真的。

不論發生了什麼,她都願意和項昊翔永不相棄。

但,“願意”不同於“應該”。

但是,即使誓言言猶在耳,即使自己的心意沒有改變,她還是不能接受這個男人,這個害得她家破人亡的凶手!

而且關鍵的是,即使在這一刻,他也不願意承認自己所做的是錯的,他的眼瞳中,滿滿漲的都是當初複仇成功之時的喜悅和桀驁!!

但是,即便如此,她還是愛著他,那麼深的愛著他!

那是種,低到塵埃裏,卻還卑微地開著花的愛……

是的,知道了他就是陳子翰之後,她的恨意愈加脹滿,而她的愛意也愈加洶湧。

原來他不僅是她終的愛,也是她初的愛。

是的,他得對,或許在這個世間他們倆已經不可能幸福了。

那樣深的怨恨,喪失了所有得到幸福的資格。

也許隻有一起墜落到盛開著奈落之花的沼澤,才有可能幸福!

她緩緩地閉上了眼睛,如果她夠自私的話,一切她都可以不在乎,她隻想和他在一起,如果這人世不能允許他們在一起,那麼……

——就讓我們一起下地獄。

如果這。

才是我對你的愛。

而他的雙目是血紅的,那卻是幕天席地的,開到荼蘼的玫瑰。

落夕,你真的願意和我一起同歸於盡嗎?

如果你願意,我也毫不猶豫。

沒有你,生命已經沒有任何意義。

我想告訴你,什麼瑞翔,什麼見鬼的支票,我都可以無所謂。

但是……我要和你一起走那奈何橋,喝那忘川水,下輩子,下下輩子,我們都不能忘了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