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1章 害人終害己(2 / 2)

警察對事發地進行了調查,做了筆錄,就離開了。

他們進城裏後,接到了刑警隊長的指令,讓他們去搜查天宇集團原副總趙立龍的老婆王翠蘭的家。

通過天宇集團一位保安的帶領,警察來到了王翠蘭的家。家裏沒有人,有鄰居說,晚上看到王翠蘭和一個小夥子開車出門了。

警察強行進入了室內,對屋內進行了搜查,他們發現了一些A4紙,上麵有一些手寫的文字。

一個刑警拿起一張A4紙看了看,隻見上麵寫著:“她是一個迷惑男人的狐狸精,我恨她,我本想開槍打死她的,沒想到把他打死了……”他心裏一驚,甚至有些激動。他是趙立龍那個殺人案的專案組成員之一,那個案子拍成了無頭案,一直找不著凶手,他看到這段文字,立即把現在的案子與那個案子聯係了起來,他覺得凶手應該就是王翠蘭,從這段文字看,有可能她想殺孫明芝,卻錯把趙立龍殺了。

那個刑警又在另一張A4紙上看到了這樣幾行字:“我非常痛恨孫明芝,她搶走了我的男人,是她害死了他,我要殺了她,讓她像他一樣死去。”看著這段文字,剛好應證了孫明芝受害是王翠蘭所為,也看到了她的動機,更進一步地證明今天的案子是跟趙立龍那個案子是相聯係的,可以這樣認定,王翠蘭槍殺孫明芝,是為了為丈夫趙立龍複仇!

警察得到了極其有價值的證據,立即向領導進行了彙報,他們開了一個會進行了討論,決定兩個案子合並成一個案子,並決定連夜查看各路口監控,並派警員在其必經之路設卡,希望能迅速通緝凶手。

有了確切的目標,犯罪嫌疑人也確定下來,可遺憾的是,查遍所有監控,隻看到趙立龍生前開的那輛車從縣城出城,然後就消失了,再也沒有出現了。

奇怪,那輛車真的就人間蒸發了麼?

抽調大批警察忙碌了一夜,連那輛車的影子都沒有見著。

農村沒有監控,所有監控裏都沒有發現那輛車,很有可能那輛車已經躲在了鄉村某個地方。

天亮了,警察開始排查。

警察們在縣城通往梨花衝的公路邊的一個堰塘邊找到了疑點,有清楚的汽車輪印進入了堰塘裏。

這是趙立龍和孫明芝遊泳嬉戲的那個堰塘,趙立龍就是被槍手打死在這個地方,隻現在的水比那時多許多,水質沒有那清澈。

警察們懷疑凶手所乘的車衝進了這個堰塘裏,很有可能已經溺亡。

這時,曹二柱開著他的寶馬車載著郭小萍和郭大萍走到了這裏,他們準備到縣醫院照護孫明芝去,他看到路邊有很多警察,他停下車看了看。他聽到警察們議論,懷疑凶手連車帶人一起衝進了堰塘裏,再也沒有起來。

曹二柱笑笑對郭小萍和郭大萍兩姐妹說:“那個開槍打孫明芝的家夥,可能已經淹死了!唉,罪有應得!”

郭小萍也打開車窗聽到警察議論了,她說:“想害死別人,卻害死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