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四章 行動(3)(2 / 2)

老胡老婆說著走到王清華跟前,道:“這位是可咱們X市副市長。姓王。”李明德馬上滿臉的慚愧,慌慌張張地走到王清華跟前,抓住王清華的手道:“王市長好,真是不好意思,剛才冒昧了。您多多見諒。真想不到咱們X市的副市長這麼年輕。”

王清華擺了擺手道:“李局長可不敢這麼叫了。我現在早就下來了。下一步也要去咱們河灣縣。而且跟你一樣,接受咱們胡書記的領導。”王清華說著看了一下老胡。

老胡倒是乖巧多了,急忙道:“你別聽他胡說。他的事兒還沒有定呢。不過他要真能去咱們河灣縣,咱們河灣縣的經濟就不愁發展了。我還真希望他能去呢,就是怕咱們蘭書記不答應啊。”

王清華和蘭滄海的那層關係,李明德當然無從知曉,不過從老胡的口氣中也能猜出個七七八八,就笑了笑,沒有再說什麼。

王清華覺得再呆下去也沒什麼意思了。接下來的節目應該是老胡表演了。自己坐在這裏,難免讓老胡施展不開手腳,就起身告辭。李明德就將剛才送給王清華的筆記本電腦重新塞到王清華的手中道:“王市長,這個雖然不是特別好,但是……還是希望您一定收下。剛才第一個就把它送到了您的手中,說明它跟您還是非常有緣的。您一定手下!”

李明德的態度倒是十分誠懇。王清華卻說什麼也不能收,畢竟這是給老胡送的,自己怎麼能隨便收呢,就開了一個玩笑道:“李局長把給咱們胡書記送的東西,轉送給了我,難道就不怕咱們胡書記怪罪?”

老胡急忙圓場道:“一個手提電腦,又不是什麼值錢的東西,你就別為難李局長了,拿走得了。要不你就當我送你的好了。”

李明德急忙道:“是是是,既然胡書記都說話了,您一定要收下。不然這事還真沒辦法讓我給胡書記交差了。”李明德說著又重一堆東西裏麵挑了一樣,一起塞到王清華手中道:“電腦是胡書記送您的,這個就算是我的吧。”

王清華看了一下,原來是一盒上檔的高麗參。其實王清華對人參這東西也沒有多少研究,隻是看個頭大小。那包裝盒有一部分是透明的,從外麵看,能看到一支不是很粗,但足足有七八寸長,就覺得應該是上檔貨色了。不過人參這東西,王清華還真用不上,可轉念一想,何不借花獻佛,送給蘭滄海呢,就老是不客氣地收下道:“胡書記的電腦我就不要了,胡書記是個窮光蛋,我要是拿走了他的電腦,他還不心疼的一晚上睡不著覺啊。這棵人參我就收下了。”

李明德就看了一下老胡,老胡一臉微笑點了點頭,李明德沒有繼續勉強。其實那顆人參相比那台筆記本電腦的價值,根本不可同日而語,本身就不是一個檔次的東西。那台筆記本電腦也就值個五六千元的樣子,而那顆人身少說也在萬元以上。隻是王清華不解內情,隨便拿了去了。

給領導送見麵禮這種事情,各地風俗不一,送的方式也有一定的差異。像河灣縣這樣比較閉塞,而且經濟發展相對落後的地方,送禮依然停留在送東西的層麵。當然像X市這樣的經濟強市,早已經從這種範疇中脫離了出來。把送禮直接送成了卡,或者是變相的送錢,而不會羅裏吧嗦地給領導送一堆不能用的東西。這也就是送給了老胡,要是送給X市某些領導的麵前,那些領導心裏肯定會不高興,把你的東西扔出來的可能性都有。當然大多數情況下還是借題發揮的送,比如子女上學,喬遷新居,兒女完婚當當,如果跟自己有著非常重要的厲害關係了,就可以借機送上一大筆。反正你送多少也不為過。

譚明月在這種事情上,還有一個廣為傳頌的美談。說譚明月兒子結婚的時候,譚明月一下子收了七十多萬元的禮金,其中有些企業老板,一下子就送了十萬元。這個數字說大不大,說小也不小,對於一個普通老百姓來說足可以算得上是一筆巨款了。譚明月看到這麼多的禮金之後,左思右想,覺得退回去,有些打人臉的味道,就決定把筆巨款捐給了希望小學,給一個貧困山區建了一座高標準的學校。這種行為馬上得到省委的高度評價,中央某些領導還做了重要批示,說譚明月的這種行為值得我們廣大黨員幹部認真學習,說譚明月能在金錢麵前不動心,足可以證明一顆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赤誠之心,省內外各大報刊,也著實宣傳了一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