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車上,王清華準備查旅館的時候,已經想好了辦法,就是偽裝成警察。警察這個角色在社會上雖然地位並不是特別的高,但是神通廣大,人人都怕三分。因為無論是誰都保不齊自己哪天不栽在警察手裏。當然警察查旅館也是名正言順的事情。
王清華一說出自己的想法,田福寬就很不屑道:“我還以為你有什麼高招呢,原來就是偽裝警察啊。”
顯然田福寬也看不起警察。田福寬是軍人,當然看不起警察。警察有什麼呢?別說一般幹警手裏沒槍,就是有槍的,槍裏麵也很少裝子彈,就是裝子彈也隻能裝象征性的幾顆。像田福寬這樣的營級軍官就完全不同了,不僅手裏有槍,而且軍火庫裏的子彈隨便拿。
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大家都不願意說的原因,可能就是這幾年警察的名氣不太好。什麼“喝水死”、“掃地死”、“打噴嚏死”、“吃飯死”、“上廁所死”等沒有任何水準的蒙蔽人的手段,都是警察想出來的。有些警察不服氣了,說這是獄警幹的事兒,自己是民警,或者片警,跟自己沒有關係。可老百姓隻認警察,誰還管你是獄警還是民警,反正都是警。
當然我們的警察同誌之所以敢這麼不肯動腦筋,編造如此單純的理由,來蒙蔽老百姓,不能不說我們的警察同誌的優越感不強。說白了,就是囂張。大街上隻要是有大簷帽的警察,幾乎沒有不囂張的,就連交警算在內,也是經常橫鼻子豎眼,不把老百姓當回事。這不能不說一種非常奇怪的現象。
王清華選擇偽裝成警察,就是想利用警察的這些“優勢”。不過最難的還是如何偽裝的問題,臨時找個警察證是來不及了,就連借身衣服也有些為時太晚了。
現有的條件隻有一個了——槍。槍雖然不是警察的專利品,但在老百姓心裏槍還是最能代表警察的。不過跟王清華一塊出來的七個人中,除了田福寬一個人配的是手槍之外,其他六個兵,衣服裏都藏的是微衝。
到大街上辦案自然不能端個微衝冒充警察了。所以王清華就腆著臉道:“田營長,有個事兒需要你的大力支持。”
田福寬是王清華通過羅榮天,向上級要下來協助自己辦案的,雖然沒有上下級關係,但從行政層麵上講,田福寬隸屬王清華指揮。所以王清華一客氣,倒讓田福寬有些不適應,急忙小島:“王市長有什麼吩咐盡管說,如果我能辦到,一定義不容辭。”田福寬振振有辭,一副俠肝義膽。
王清華笑了笑道:“其實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兒,就是想借你的槍使使。你看怎麼樣?”
槍這玩意,在部隊上也有非常嚴格的規定,級別不夠是不能輕易帶槍的。這是一項鐵的紀律。按行政級別而論,王清華當然夠上了帶槍的資格。可是王清華是地方政府官員,跟部隊上的首長是兩碼事。
田福寬皺了一下眉頭問道:“王市長要槍幹什麼?”
田福寬的意思顯然是不想借。王清華心裏就不高興了,心想,老子剛才跟你客套也是給你麵子,你還真把自己當回事了。不就是一把破槍嗎。老子不借了。
想到這裏,王清華就故意沉下臉冷冷道:“既然田營長困難,就算了吧。”
田福寬還想解釋,被王清華一揮手阻止了。
王清華是搞地方行政工作的,整天就是搞的陰謀陽謀的事情,田福寬豈是他的對手,愣在那裏半天也不知道王清華到底是什麼意思。也不好再問。
王清華玩的是挺瀟灑的,不過偽裝警察卻成了根本問題。
和田福寬各帶一撥人走了沒有多長的路,王清華開始犯難了。沒有槍就沒有辦法偽裝警察,不能偽裝警察就沒辦法查旅館……王清華正煩惱的時候,眼前忽然出現了一個玩具店。
玩具店裏各式玩具還算齊全,自然也少不了仿真手槍。王清華就讓三個當兵的在門口等著,自己一個人進去轉了一圈,隨便挑了一把,拿在手裏竟然沉甸甸的。再一拉,還能發出喀嚓一聲子彈上膛的聲音。
真是天助我也,王清華不禁暗暗高興,一揮手叫過來老板付了賬。意外的是老板又送了一個仿真的槍套。就是直接掛在胳肢窩的那種。
哼,田雞不借老子槍,老子還不照樣有槍使!王清華將買來的仿真槍,在老板的指引下跨在胳肢窩下麵暗自高興道。同時一個綽號立馬從王清華腦海裏閃現出來,不偏不倚,正好扣在了田福寬的頭上。誰讓你田福寬姓田呢。姓田不叫田雞,還能叫什麼,就是叫癩蛤蟆還要老子多叫一個字。
出了玩具店門,王清華依然一本正經,給三個當兵的擺了擺手,一起往縣城內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