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感受(1 / 2)

炮灰這個名次很有意思,既有點戰爭的味道,又有點家長裏短的意思。炮是很有殺傷力的,變成炮灰就和柴灰、炭灰沒有什麼區別了,都是犧牲品,或者說的更儒雅一點,就是鬥爭過程中被利用過的殘留物質,沒有什麼實質性的意義。所以作為炮灰也是悲哀、無能、沒有價值的代名詞,誰也不願意做,誰也難免要做。像王清華這種初來乍到者就更難免了。隻要不做政治鬥爭的炮灰就是萬幸了。

“用車的事,劉鎮長給你說了吧?”蘭鎮長畢竟和王清華貼心,把王清華做了一會炮灰,沒忘記再給王清華一個獎勵,打一巴掌給一個糖也算不錯了,總比打一巴掌不給糖要強的多。及時提出向馮書記借車的事情。

蘭鎮長本來也不至於向馮書記借車,自己家裏有的是好車,就是家裏沒有,父親一句話,誰不上趕著送一輛兩輛。父親要他們的車都是給他們麵子。可父親天生一副倔脾氣,不想讓蘭鎮長開好車,父親說那樣太招搖,會給人留下不好的印象,給了蘭鎮長一輛半新不舊的起亞讓蘭鎮長湊合。可是開了起亞,照樣看不到別人的好臉,別人照樣不會說蘭鎮長低調。蘭鎮長脾氣在那兒擺著呢。跟開什麼車沒有關係。

“你說車的事啊,”馮書記說了半截,點了一支煙,猛抽了一口,吐出一堆煙霧,接著道:“我下午正好有個事……”馮書記又聽下來抽煙。好像抽煙比跟蘭鎮長說話重要的多。

蘭鎮長臉色一色變的不好看了。怪誰呢?怪自己,怪自己太相信劉鎮長了——劉鎮長就是和王清華一起吃飯的年齡大的副鎮長。劉鎮長說有把握,卻鬧了這麼不尷不尬的一處。

“不過……也沒關係,”馮書記繼續說,“我已經給藍華集團的廖總打過招呼了,中午讓你們開他的車。”馮書記繼續抽煙,繼續沉默,繼續看蘭鎮長的反應,好像是無意的,其實是有意的。官場的道道很多,馮書記運用的很純熟,他們會在這種事情上得罪蘭鎮長。

“廖總的車可是上檔次的,高配的寶馬,一般是不借人的。當然蘭鎮長你開口了,他不敢不借。”馮書記繼續道,好像是在演講。同時也說了一句讓王清華都感到惡心的話。這馮書記也太能顯擺了,明明是你向廖總借的車,偏偏要冠以蘭鎮長的名號。這算什麼?投桃報李,還是兩麵三刀,傻子都能明白,你是要蘭鎮長感激你,以後不要再跟你對著幹了,順著你。同時也是在警告蘭鎮長,在清水地麵上,你老馮才是老大,才是黨政一把手,才是能一手遮天的主。

王清華明白,蘭鎮長當然也明白。蘭鎮長心裏很窩火,自己確實跟藍華集團老總沒有什麼交情,至於能不能借出來車,自己心裏也沒數。但馮書記這樣數落自己,心裏還是很不高興。其實很不高興這個詞語已經不太恰當了,因為蘭鎮長想報複,不想讓馮書記壓倒自己。

蘭鎮長很不自然地笑笑道:“還是馮書記麵子大,連藍華集團廖總都這麼給麵子。”

馮書記擺擺手道:“沒什麼,以後有什麼事盡管開口。”一副沒有自己擺不平的事情的做派。

王清華坐在蘭鎮長身邊,能感覺到蘭鎮長身體在顫抖。這個女人不知什麼來路,但真的很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