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過頭來,說一說我對於楊戩這個人物的理解。我一直堅持說,親情,守護,那是他心底最柔軟的地方,也是他一生心力之所係,而造福三界雲雲,不過是空洞的口號,客觀上就算達到,也從不是他的最終追求。
若他真可以狠下心來對付親人,以獲得更大的收獲,那麼就不會有寶蓮燈故事的發生,隻要讓劉氏父子重入輪回,毀去這兩人這一世生存的權利,此後所有的付出與痛楚,就完全不會有存在的餘地了。
改天條,是為了守護,為了親人,這一點極為重要,不能將達於目標的途徑,當成了目標本身。
修改天條的焦點,是在於仙凡不能通婚。但這一天條是否就真的是十惡不赦,為禍三界呢?未必。甚至,它也有它存在的理由和必要。
王母的一些觀點,平心而論,很有道理。yu望的開啟,往往從小而大,最後不可收拾。而任由yu望放縱無休,就更會帶來毀滅性的災難。律法本身,便是維護秩序,杜絕可能產生的種種弊端。仙凡通婚,仙人的壽命可以無休無止,而凡人卻不過一世。真愛固然偉大,但永恒與一世之間,如何取舍?藉此名譽,是否就可以認定有愛便有正義,進而心安理得?
譬如織女嫁與牛郎,滯於下界不肯回天廷。男耕女織,夫唱婦和,美滿固然美滿矣,但她自身的職責呢?因一己之私而瀆職,就全無過錯了?如是,更重要職位上的仙人,也循此前例,隻顧著自己的真愛,守著自己的小家,全不過問因此帶來的失職會造成何等後果,那麼,三界的存在,又將以何為保障?
更何況,仙人並不能完全割斷情六欲,放縱了情之一欲,隨之而來的必然是更多的yu望,比如,無法認命地對待愛人的生老病死,點化愛人愛子平步青雲,登天升仙,那也是可想而知的事了。看看後來的沉香掀翻十八層地獄,而且沒有受到他親人朋友的一句責難,就知這種擔心決不是無的放矢。
人,總會因親近而選擇對錯的標準,yu望之放縱,如果與切身利益有關,那麼在利益相同的那一群人眼中,就會選擇性失明,隻見其利,不見其弊。
由此可見,天條或許有不盡人情不夠完善的地方,但卻決不是沉香等人認為的那樣一無是處,以為所有的罪惡,都是因這天條而來。將一切過錯歸之於律法,那原本便是一種自私的表現。
改天條,隻是楊戩達成目標的手段——看重執守著的血緣之親,為達目的不擇手段,這樣的一個司法天神,才是一個完整的、有血有肉的人,而不是一個被人為撥高了的空洞標本。所以在我看來,就傳統文化的思籌而言,楊戩的行事更近於法家,講究手段,在通往既定目標的道路上冷酷寡恩,不惜一切。同時,他又不能和人間的君王劃上任何形式的等號——有朋友曾說二哥象王者,博愛眾生,這個意見,我也怎麼也接受不了。不錯,強勢果敢,感情深沉,他性格中確有這些特點,但那與君王無關,更與博愛之心無關,相反,以君王擬之於楊戩,非但不是贊頌,而是一種貶低。
楊戩是無雙的國士,卻不會是王者。王者統籌一切,將利益置於首位,唐太宗造福天下,開一代貞觀之治,也無非天下是他的私產。卻唯有國士,才會將信念視為此生的最重。世人皆欲殺又如何?心力之所係,雖千萬人吾往矣,九死其猶未悔。
天下公義,並非一成不變,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孰知其對錯?而對信念的堅守,卻是國士之所以堪稱國士的理由。夷齊餓死首陽,並非不知紂之不仁,並非不知周之可取而代之。然則,以暴易暴兮,不知其非,信念的堅持,使得自己的生命,也可以心甘情願地化為祭品。易水蕭蕭,西行入秦,非不知此去永難回頭,再也無從燕市放歌,擊築而樂了,同樣,為了信念的堅持,卻寧願堵死一切的退路,不容自己有絲毫的猶豫徘徊。
隻為那一份執著,便不惜以身相殉,造福眾生也好,不造福眾人也好,那都不復重要,心之所安,雖死無悔,千百年後,仍能令人心折不已,為之動容。
但問目的,不問手段,不求人知,必要時,連自己都可以從容地犧牲了去,隻求信念可以達成,關愛的人可以平安喜樂。但能如是,生亦何求,死亦何苦?
唯其如此,楊戩的固執和偏激,更顯出他的孤傲性情。殘缺往往是一種大美,溫吐水般的溫文爾雅,永遠比不了激越的霸道強橫。固然道家講究反樸歸真,但是,那種執著於質樸的簡陋,其實也是劍走偏鋒的一種,中庸者,隻能是儒學的代名詞。
這種隻屬於國士的慘烈,這種法家獨有的殘酷的霹靂手段,對人如是,對己也是如是。所以,選擇了目標,便再不容自己有退後的餘地,那才是真實的楊戩,有如一柄凜然生威的寒刃,森冷偏激,守護著他所看重的那一片天地,強橫高傲,為了目的,不惜一肩擔盡古今愁。
若將他的這些性情割裂了去,轉而安置上博愛之類空洞的名詞,那麼楊戩也就再不是楊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