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真正的故事(1 / 1)

其實啊,小惜的告白完完全全就是在對牛彈琴。因為瀟莫辰全部的注意力都集中在那句,隻要是瀟莫辰想要的小惜都會給他。後麵的對話完完全全是小惜在自說自話。而那句為什麼也僅僅是一句下意識的產物。

要不然說小惜可悲呢,她愛的瘋狂,愛的卑微,愛的不顧一切可惜,下場卻是心碎而死……人不能犯傻,愛的轟轟烈烈,愛的驚天動地,愛的至死不渝,愛的生死相許……這些都是建立在兩個人的愛情之上。一個人的愛情注定是痛苦的,愛的再真,愛的再深,得不到任何回報總有一天會疲憊,會心碎,會心死。

小惜就是如此。她不在乎,不在乎會不會得到回報,不在乎會不會心碎,不在乎會不會受傷,她隻知道安心的陪伴在那心愛之人就好,隻要他開心自己就會開心,隻要他喜歡自己就會喜歡,隻要這樣就好了。她不在乎,她真的不在乎。

其實她在乎,她真的在乎,隻是她不知道,隻是她不去想。她怕,她害怕萬一有一天她若是想明白了她該如何去麵對?她不知道,她是貪心的,是人就會有貪念何況她還是一隻狐,一隻狐妖,一隻狐狸精。她是妖怪,她也有貪念。

她迷戀,她迷戀那種溫暖,她迷戀那種感覺。那種她不曾有過的感覺,不曾有過的被珍重,被疼惜,被照顧。那曾經有過的親情,曾經的關愛,曾經的溫馨。

她是貪心的,她貪戀這種感覺。自從父親母親成仙得道之後,幾百年了,都是她自己生活。她必須去照顧其他人,她守衛著整個森林,她是大家的依靠。她也會累,她也是一個孩子,她也需要依靠,也需要去依靠別人。

高處不勝寒。人,越是在高位就越是寂寞。她也會孤獨,也會脆弱,可是她卻不能示弱。她有自己的身份,她有自己的責任,可是她也是一個孩子,一個並沒有得到多少親情的孩子。她奢望,她渴望,她貪戀,貪戀那種感覺,那種溫暖的感覺。

人,越是身在高位就越是奢望那種最平凡的感情。一個強者,一個王者,她或許有自己的領地。有自己的江山,有自己的臣民,有著強大的能力,甚至於有著強大的對手,有著可以媲美自己的對手,即使互相欣賞卻因為立場不同而不能真正心平氣和的交流,不能向尋常知己一般秉燭夜話促膝長談,不能有一次真正的交流。這種寂寞她又能跟誰去說?

她是迷之森林的主宰,是迷之森林的守護者,那裏說得好聽是她的家,說的不好聽就是一個責任,一個負擔,一個牢籠,一個枷鎖。把她困住,把她鎖住。她也向往,也向往愛情。說實話她跟本就不知道天人是什麼,她隻是想要一個依靠,僅僅是一個依靠,哪怕是相互依靠相互扶持,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她可以為此放棄一切。什麼天人,什麼神女,什麼責任,她都可以不要。她所奢望的就是最最平凡的生活。日出而作日入而息,一片良田,一座木屋,一條小溪,一片青山,跟自己最心愛的人簡簡單單的生活著。即使再苦隻要知道對方的那份愛意,那份不離不棄生活也是一樣的甜美。

小惜傻,傻的可愛,傻的可憐,傻的可悲。在迷之森林裏她是強者,是主宰。又有誰敢和她平起平坐?那冥冥之中的認知便是最大的阻礙。為了那一點點微不足道關心她付出了一切,隻為了能在多得到一些。

人啊,不應該貪心的。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永遠也得不到,不管做和努力,不管多麼的奢望,結果隻有心碎……

清晨,當地一縷陽光照耀進迷之森林的時候,兩個人便開始了真正的旅程。也許兩人現在是朋友,也有可能是情侶。但是幾年之後轟動這個星沙大陸七夕之變便是兩人情字糾結的終點。

巧的是,後來他們才知道,那年那天那次夜賞螢火,那次螢火之夜的告白,正是七月七日。七夕,一個情侶之間最美好最值得紀念的日子卻成了兩人情字的終結,恨字的開始……

若幹年後的七月七日,恨字終結了,下一個又會是什麼字呢?會是怨嗎?也許會有怨,但更多的確實恨。恨他人,恨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