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7章 女告父(2 / 2)

婦人的大嗓門戛然而止,張了張嘴又悻悻然住了口。

淳於鷹急忙道:“草民的婆娘不懂禮,大人勿怪!”

然後接著道:“不是草民先前不報案,隻是當時妹夫以草民全家的性命要挾,小人一介草民,膽小,隻能一直忍氣吞聲。直到最近,草民夜夜做噩夢,夢見我可憐的妹妹鮮血淋淋地說她是被人害死的,央求草民為她報仇,草民才不得不冒著被妹夫迫害的危險報官。”

說完又加一句:“大人怕是不知,我那妹夫乃是正五品羽林郎將,有權有勢的,草民不敢與之作對。”

獨孤維唯點點頭,轉頭向石秀道:“你呢?也是夢到了母親托夢?”

“是!”石秀道:“母親夜夜責民女不孝,令她含冤九泉不得超生。”

“以你舅父之言,是懷疑你的父親跟你母親的死脫不了幹係。那麼你呢?你也這樣認為?這可是以女告父,罪名你可承擔得起?”獨孤維唯道。

大魏講究孝道,子女狀告父母,首先對於輿論上的譴責一般人都承受不住,何況律法規定子女狀告父母先要受杖刑。

所以聽了獨孤維唯的話,圍觀眾人立刻議論開來,有的說石秀大逆不道,也有的覺得母親被人害死,若不能為母昭雪,不配為人子女。

石秀不管周圍多少雙不屑的眼神,多少根指點的手指,咬咬唇,臉上露出悲憤的情緒來,雙眼中閃爍著仇恨的光芒。

她想起自母親去世以來,她以石家嫡長女的身份卻在石家所受的種種委屈,想起繼母的打壓,弟妹的欺淩,父親的冷眼旁觀,想起她年已十七卻沒人為她的婚事做主。

想到這些,她都恨不得和石家同歸於盡,更別提人們的譴責和區區以女告父的罪名。

石秀眼中的憤恨不加遮掩,大聲道:“為了替亡母伸冤,民女隻能不孝了!”

獨孤維唯點點頭,問道:“你緣何認為你母親乃是被人害死?除了托夢還有什麼原因?要知道僅以死者托夢可不能作為狀告別人的依據。”

“先母原本就是大夫,一項注意調養,身體康健,怎麼可能說病故就病故?當年民女年齡雖小,可還記得母親突然過世,父親急匆匆動用了祖母的棺木裝殮,連最後一麵都不讓民女見。”石秀將這些年心中一直有的疑慮道出。

“對呀!這的確不合常理,母親再怎麼匆匆過世,沒有不讓女兒見一麵的道理?”觀眾中有位年輕人道。

“嗯,當年我也見過淳於女醫,臉色紅潤,精神健旺,不像有隱疾的樣子。”另一名年齡略大點穿著講究的夫人道。

“母親過世後,父親很快娶了新婦,繼母所生的妹妹於七個月後出生……”

“哦----”圍觀群眾中腦子反應快的立刻解讀出這句話所含的信息。

繼母所生的妹妹於七個月後出生,那麼就是石秀父親與繼母其實是婚前就有了夫妻之實,更有甚者,可能是石秀父親為娶新婦而害死了發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