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有美魂逝(2 / 2)

僅此而已。

每當夜深人盡,車駐燈歇時,這個雷本家的“男人”卻換下了一身紐約女孩裝扮,摘掉紅色美瞳,著一身濃墨重綠衣袍,綰一個漢代女子發髻,描兩道如畫青眉,品茗一茶。

像極了她的奶奶。

遇城走下陽台,墨綠色袍尾從地毯上拖曳而過。夜風拂過及腰長發,栗色發絲輕揚。席地而坐,捧一卷古書來。

喜歡這種心中歸靜之感,喜歡長袍,喜歡描眉,喜歡綰發。最喜的便是像現在這樣,捧著古朝的文字,細細研讀。這才是真的遇城,十九歲卻帶滄桑感的自己。

爺爺說自己這種中性性格無論在外人麵前多麼熱情,多麼活潑,始終隻是表象,冷心冷情才是本性。所以可以以女孩之身接管諾大的雷本家的產業,成為黑道之首,股市推手。爺爺還說,“遇城,心冷,便狠,便是天下男兒也狠不過一個她來。”

他也曾心疼地低聲輕喃,“但,我家遇城是女孩兒啊!”

有溫熱從心頭起,霍夫曼真是一個可愛的老頭兒。

忽然見到一段她直擊心弦的文字:

《畫》

王維

遠看山有色,近聽水無聲。

春去花還在,人來鳥不驚。

“遠看山有色,遠看山有色。”喃喃兩遍,遠山含笑,有色便是好山,何為有色?寒山蒼蒼是色,雲舒霞卷是色,浮翠流丹是色,紆朱曳紫亦是色,蒼翠如濯亦是色,何為有色?何為山色?

卻不是山本有色,而是遠觀而有色,即為遠色。

突然興起,踏至樓頂,此時夜色濃重,山色是丹青手不小心打翻的墨色痕跡,或深或淺,或濃或淡,唯有墨色。

遠色,此時是墨色的。

*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七日,天氣格外清爽。曆經一天的跋涉,遇城到達絨布寺,從絨布寺到珠峰大本營還有大約八千米的路程。此時,天將擦黑,在世界最高原,已經能看到繁星點點點綴在深藍色的天幕中。

“絨布寺”,赤黃色的三個大字在夜色中仍然清晰。遇城心下想,如今連這遠離人世的寺廟都不能免俗,“絨布寺”三字竟然是現代漢字,而不是地道的藏語。

有一人踏夜色而來,朦朧夜色中仍可以看出她挺拔的身姿絲毫不彎不折,步子大而快,一點都不似平常女子。

她的動作就像她的人一樣,都奉行著某些標準,不肯為俗事而變。不像現在一些圓滑處事的人,奉行什麼“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在左右逢源的同時,何嚐不是喪失了自己的本真?這部分人,其實是最易放棄理想,最易被社會染缸染色的人。他們往往最喜歡對別人品頭論足、挑三揀四。他們看不得別人的存在,卻不知,有很多人看不得他們的行徑。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

李歌最喜歡的一首詩是紮西拉姆??多多的《少年,少年》

少年

少年你仍然青澀如初嗎?

在我已經很斑駁的時候

少年

少年你依然純然不動嗎?

在我漂泊了很久以後

少年

少年你還相信美好嗎?

當我遊走在這世道的窄口

少年

你不能老去

不能

你要堅強地留在歲月的岸上

那些沉重的、流離的和虛妄的

都讓我一個人去經曆吧

而你

隻需要穿著你的一身白衣

讓陽光照進你

要明媚地笑著

等我滿身風塵地

回來認取

……

笑了笑,這就是自己欣賞李歌的最大一處地方。

剛走至“絨布寺”三個字旁邊,李歌便到了麵前。

聽到她長歎了口氣,說“小美人兒,你終於——來了!”

“嗯嗯”遇城胡亂答應兩聲,又急急抱怨“終於到了,累死我喲!”

丟下有一米的超長旅行包,遇城一步跳上前,給了李歌一個德國式大擁抱,順勢癱靠在李歌身上。

“哥兒,想死你了。”

“累了,就去睡吧。”李歌回答。

鬆開對方,李歌提起遇城的旅行包就走。遇城忙跟上,一把抱住李歌另一支胳膊。

嘀咕一句,“哥兒最好了!”

兩人走進寺廟住處,洗洗臉就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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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詩是紮西拉姆??多多的《少年,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