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隻因為我在這裏還有個醫師的身份,你就懷疑我是凶手?”
從現在的狀況看,錢嶸是否承認自己殺人,都不重要。身在此等情況下,如果不承認的話,或許人真不是錢嶸所殺的。
我很想搞明白秦世傑追問錢嶸五年前那場凶殺案的原因,但是此時此刻我若插嘴,怕會讓秦世傑的辛苦付之東流,隻好忍耐在一旁看著。
秦世傑搖搖頭道:“我是七個月前接受委托的,這七個月的時間裏我仔細的對比和研究過五年前與死者可能產生關係的人,並且分析當時警方留下的證據,最後才鎖定在你身上。這五年你一直留在地下從未出去過,消息太過閉塞,有兩件事是你不知道的。”
秦世傑沉悶的比出一根手指:“你當年殺死的這名被害者的手指甲縫隙裏找到少量凝固的血液,確認是她在被殺時抓過凶手一把,留下的是凶手的血液。隻要對比你的血液和被害人指甲縫裏的血塊,很快就能證明你就是殺人凶手。”
錢嶸下意識的去摸自己的脖子,這一舉動被我和秦世傑看在眼裏,這無疑是他承認五年前的確是自己殺的人。
“好吧......我隻好承認,這個醜陋的肥婆的確是我的殺的,她的心跟她的外表一樣醜陋,這樣人的原本就不配活著。”錢嶸眉頭擰在一起,五官猙獰著:“但是我承認又有什麼意義,隻要我不離開這裏,警察永遠也不可能找到我。至於你們兩個,應該不想當殺人犯吧?”
秦世傑當即上前一步:“那你見過一個頭戴插著一根黑色羽毛帽子的男人嗎?你殺她的時候,她應該剛跟那個男人見過麵才對!”
“黑色羽毛......我忘不了那一幕。”錢嶸再次猙獰的說道:“五年前我經常到聖安看望一位病人,某一天,我意外的發現躺在病床上的病人手臂都莫名其妙的留有四五個針孔痕跡。一開始我以為隻是實習護士紮針的水平還有待提升,可就在那天......對,就是看到那個戴著帽子,遮住半張臉的男人出現在醫院的裏的時候,我親眼看見這個醜陋的女人將四五袋血漿賣給戴帽子的男人。我一下子明白是怎麼回事,這些病人的血是不能當作正常血漿轉賣的,她之所以還會抽病人的血去賣,是因為對方隻打算那病人的血漿做研究用。”
“所以你殺了她?”秦世傑接話道。
“是。她抽血的對象,都是病入膏肓的重症病人。正常人一次性杯抽走400毫升的血都會身體衰弱,更何況那些重病在身的人?她的行為根本不是抽血在賣,而是謀殺。我知道真相後實在太生氣,順手掰斷衛生間的鐵門門閂,假裝讓她幫我拿心髒病藥,稱她不注意的時候,用門閂刺入她心肺。但我當時還是失算了,她體脂遠超正常人,所以門閂並沒有如我預計的一樣刺穿她的心髒,這讓她在死前還有一定的意識,而她手指甲裏的血,就是那時候從我脖子上扣去的。盡管我掏過她的指甲,但是血這種東西,怎麼可能掏的幹淨。”
五年前那起案子的因果,比我想得還要複雜。
盡管錢嶸是為了阻止那女人再次售賣病人的血漿,可他的做法顯然是蓄意謀殺。
秦世傑猛地用拳擊打自己的手掌:“可惡!我追查這麼久,得來的情報竟然一丁點用出都沒有。”
聽他的的話,似乎他的真實目的,是在追查一個頭戴羽毛帽子的人,僅僅是因為那人與錢嶸有過一丁點的交集,所以他才會查找到這裏。
“對了。”我轉而對秦世傑道:“你剛才不是說他有兩個消息不知道嗎?”
秦世傑抬眼看向錢嶸:“你如果隻是打算阻止她,完全可以去找院方。患者手上的針孔,可血小板濃度都可以當作你的佐證。但是你沒有......是因為你的女兒也住在聖安醫院,而且她也是被抽血的病患。”
錢嶸的牙齒咬的咯咯作響,嘴唇抖動著,說不出話。
“我猶豫很久,現在還是決定把這個消息告訴你。我的委托人不是別人,就是你的女兒。”秦世傑閉目低眉:“還有就是......五個月前,她已經去世了。”
“你說什麼!!!”錢嶸的眼睛瞪的如同要掉出來一樣,雙手壓在秦世傑的肩膀上:“我每個月都會給她寄錢過去!每個月啊!這個也有,上個月也有!她的主治醫生告訴我,隻是維持她的基本生理能力,有足夠的錢,她還能活二十年!!活二十年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