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幹脆抬手在他麵前“啪”的一聲拍在一起,他立刻注意到自己的失態。
我下嘴唇略略嘟起說:“我確實看了第二遍,雖然還是同樣的內容,但是案卷有一點讓我無法釋懷。”
曾警官眼神略有期待,他在等著我說出答案,想看看我的想法是否與他相同。
我索性直說道:“趙依依的死法,還有王如海殺她的地點,都讓我覺得如鯁在喉。”
“你看到沒有!”曾警官大叫一聲,竄站起來,對著婉君說:“我就說這點很奇怪!我們想到一塊去了。”
顯然曾警官跟婉君說過自己對這起案子的看法,但是婉君沒有領悟曾警官說的問題所在。
一旁婉君滿上寫滿不解:“她死在哪裏很重要嗎?而且當時有出警的警察親眼看到王如海下死手殺害的小女孩,我實在沒覺出這裏麵有什麼問題。”
“她怎麼死的,死在哪裏,當然重要。”我立刻接著婉君的話說:“不管王如海殺害自己姐姐一家是臨時起意的激情殺人,還是事先做過預謀的預謀殺人。在他殺人的當天,除卻年齡最小的趙依依外,其他人都是死在自己房間裏的。王如何的姐姐和姐夫死在自己的床上;兩位老人則分別死在輪椅和床邊。唯有趙依依是死在客廳裏,而且是客廳的大門前。”
婉君再次搖頭道:“我還是不覺得這有可什麼奇怪的,小孩子的耳朵比成年人的靈敏,也許趙依依當晚聽到自己舅舅殺害家人時發出的響動,然後想要從家中逃出去,結果就在她要逃出家門之前,背部被王如海刺中。這樣解釋也就說的通了吧?”
卻見一旁曾警官搖頭:“你還是老毛病,看卷宗不夠仔細。根據兩名出警警察的目擊報告,她們是在強行破門後,看到王如海在客廳靠近廚房的位置,背對著她們一刀刺入同樣背對著王如海的小女孩背後,現場根本不是你說的那種情況。”
“可是......可是......可那是怎麼回事?”婉君接不上話,隻能反問我們。
我和曾警官同時搖頭,因為光從案卷中的內容看,趙依依死時的情景,根本找不到一個合理的解釋。
我再問曾警官說:“犯人已經被抓半個多月,應該已經有口供了吧。剛才的卷宗裏怎麼沒有看到?”
自打嚴禁屈打成招之後,很多人覺得審訊犯人,讓犯人認罪是一件十分困難的事情。
這實際上是很多人對現代刑偵審訊技巧的誤解。
絕大多數犯人,麵對警察的審訊,大多能堅持一天到兩天隻字不說,但是當警方在溝通時逐漸擊潰犯人的心理防線,最多四天到五天,大多數犯人就會心態崩潰,將一切都說出口。
當然,在大多數情況之外,也有絲毫不在乎警方審訊的人,這類人大多是慣犯重犯,也在犯案的過程中學會了一些對抗警方盤詢的技巧,這類人大多能在警方的審訊下堅持很長的時間。
不過,口供雖然是審理案件時,重要的證據之一,但它並非必不可少的。有在有絕對物證和人證的情況下,也不一定需要罪犯主動認罪,法院依舊會判處罪犯犯罪行為屬實。
王如海是在殺人當天被警方抓獲的,他應該沒有時間建立自己的心理防線,別說半個月,就算是一兩天,警方的偵訊手段也足以讓王如海到處真情。
可此時曾警官卻說出了一個令我感到意外的事實:“我沒有拿到口供。”
“沒有?你親自審訊的?竟然沒拿到口供?”我不敢相信。
曾警官點頭再說:“案發當天,我就將他轉調至特殊部門了。當天晚上我感覺自己已經成功的打破了他的心理防線,隻要第二天再給他施加一點壓力,他一定會實話實說的。但是第二天我去臨時關押犯人的房間去看他,我卻發現他已經自殺了。”
“自殺?他是怎麼做到的?”
一個人想要自殺並不難。上吊或者摸電門,都是自殺的極好方式,再不濟還能跳樓。
可是對於一名重案案犯而言,自殺便是個難題,更別說他是被關押在特殊部門內部的,想要自殺可以說是難上加難。
特殊部門臨時關押犯人的牢房,從天花板到地板都是經過特殊處理的,房間內的每一寸麵積都用一種超軟材料包裹,這是為了防止犯人撞牆。
而犯人在被送入牢房之前,也會抽掉皮帶和鞋帶,同時沒收身上的所有物品,連衣服的扣子都不會留下。
就是在這樣嚴密的安全戒備之下,王如海竟然還能自然,不得不然我心覺驚奇。
“這件事要怪我大意。”一旁婉君低頭說道:“王如海是用我放在拘押室內的牙刷,叉破喉嚨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