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再陌生的東西,隻要連著見過兩次到三次,也會開始覺得熟悉。
也許下一次看見我落單時,這些家夥便會生起想要嚐嚐我肉的心思。
心中萬分焦慮,卻也隻能苦苦的等待。
忍受著刺骨的寒冷,在我的哆嗦中,這一夜終於度過。
當“蘭光”出現的刹那,我先想到的是確認自己的雙手雙腳完好,然後看向自己昨天聽到聲音的位置。
那裏有許多的足跡,而足跡的正中間則停放著半具被撕咬的可見白骨的動物屍體。
我不知道這是什麼動物,不過看起來它有點像鹿和羚羊的結合體。
出於好奇心,也處於肚子的掙叫,我檢查剩下的半具屍體。
多少還留了些肉,而且肉還沒有變質,我是可以吃的。
如果生吃這些肉,我很可能會感染某種寄生蟲,所以必須要生火烤熟了它吃。
這樣想著,我拖拽著半具屍體回到鬼魂隊伍行進的位置,然後就近找了兩個比較幹燥的木頭。
現在去找昨晚弄丟的火種已經沒有任何意義的,就算是不完全燃燒,一晚的時間足以讓火種熄滅。
再想等著雷劈樹木著火,也不現實。等到今晚的話,我帶回來的半隻動物屍體就會腐爛到不能吃的成度,所以我必須要盡快生火。
在沒有打火機的情況下,最快生活的辦法自然是鑽木取火。
之前我沒辦法使用鑽木取火的方法,因為每天鬼蜮之森都會下雨,我能找到的木頭幾乎都是潮濕幹燥的。
然而昨天卻出奇的沒有下雨。
雖然鬼蜮之森中沒有陽光,但是鬼魂產生的“蘭光”溫度卻很高,一天的時間就足以讓許多木頭變得幹燥起來,比如我找到的兩根。
鑽木取火的方法,並不是一根木頭對著另一根木頭狂搓即可,還需要適當的蹊蹺。
首先要找一根比較寬的木頭當作火基,然後用石刀在款木頭上刻出一個凹槽,在凹槽內塞入一些幹草後,即可將鑽火棍子插入其中開始旋轉。
鑽木取火的方法無非是利用摩擦產生的熱量製造火星,然後以火星點燃幹草,產生火焰。
過程說起來簡單,但當我燒著火時,已經是兩三個小時之後了。
剩下的半具屍體撥下肉塊放在火堆旁邊燒烤,肉香味開始在鬼蜮之森中彌漫,我的口水都被勾了出來。
自我上次吃蟒肉條,已經過去了兩天,這兩天的時間我大部分時間都是在樹根下尋找一種三片葉子的三葉草拿來充饑。
這一餐肉雖然是其他捕獵動物剩下的,對我而言卻意義重大。
將肉啃到嘴裏,肉汁一瞬間被擠壓出來,香濃入口,別提多沒了。
然而現在的我卻忘了物極必反的道理,我身上似乎背負著某種詛咒,每當我享受之時,下一秒的發展,總會讓我頭皮炸裂。
我吃的正開心時,樹林的高草中卻傳來“沙沙”的聲音。
我一時間想到了跟我搶魚的“兔子”,我以為會遇到它的同類。
然而當發出“沙沙”聲音的家夥從高草中露出頭的時候,我嚇得渾身發抖。
那是一隻獠牙足有我兩個指頭並在一起粗細的,近似與狼的動物,它的鼻子張的很大,似乎在嗅烤肉的香氣。
我真恨不得給自己一個巴掌,怎麼偏偏就忘了這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