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因為這個愚蠢念頭,我才偷偷告訴雨澤,我說夏華要過你的手機號,還打聽你們舉辦婚禮的事,他可能會回來參加你們的婚禮。我沒有別的意思,隻是想給雨澤提個醒,萬一夏華突然在婚禮上辦點啥難看事,讓他有個心理準備,不致於弄得太尷尬。

那時候,我根本不知道夏華是走私犯,更不知道公安部已經偷偷來到歸德,準備抓捕他。公安部不發通緝令,不公布他的罪行,誰也不知道他是罪犯。

他在廣東也不是一年兩年了,十來年都過去了,要說他是走私犯,廣東警察早幹啥去了?

直到夏華死後,我老家那些村裏人才傳說開,他們說夏華走私生意做得太大了,得罪人了,公安部的領導要拿他開刀,不僅查封他的公司,還把他的人也給整死了。

當時候,我要是知道夏華是走私犯,公安部正在歸德蹲點捉拿他,我說什麼也不會告訴雨澤。我會告訴一個警察,一個公安部正在捉拿的罪犯要來參加他的婚禮,我這不是犯傻嗎?

我是一個合法公民,我這輩子都要當一個遵紀守法的好老師,如果看到通緝令上的犯罪分子,我一定會積極向警方舉報。

可是,如果夏華是通緝犯,我不會主動向警方告密。我要做的是保持回避,我不會窩藏他,不會幫助他逃跑,但是我也不會主動向警方舉報他。夏華不僅是我的老同學,更是我的好朋友,法律規定我有保持沉默的權力。

常雨澤是我的老同學,夏華也是我的老同學,他們都看得起我,我也都尊重他們,我不會為了討好某個老同學,而出賣另外一個老同學,出賣朋友的事情我謝成傑永遠也不會做。

或許雨澤可以認為他是警察,夏華是罪犯,警察捉拿和打死罪犯理所當然。可是我不同,我隻是把他們當成我的老同學,當成我的好朋友,我沒有義務也沒有興趣幫助一個朋友打死另外一個朋友。可是最終,因為我的原因導致我一個朋友死於另外一個朋友之手,我這不是要內疚一輩子嗎?”

徐虹理解他的心情,他始終認為是因為他的“告密”行為才導致夏華被抓及死亡,他不想背上出賣朋友的惡名。她不能如此安慰他“反正夏華是走私犯,即便他告知警察也是正確行為”,所謂的“大義滅親”看似崇高,實質有違人性。況且,國家法律也在逐步重視和維護那些基本人性。

如果他當時知道夏華是走私犯,他可以選擇回避或者保持沉默,而現在,他永遠無法洗脫出賣朋友的“惡”名了。她隻能如此勸慰他,他在告訴常雨澤時,他並不知道夏華就是公安部正在緝拿的嫌犯,因為他不知情,他無需為此背負“出賣朋友”的感情包袱。

謝成傑:“是的,我也曾經這樣想過,可是,我覺得那樣做更可恥。我為什麼要事先給雨澤提醒呢?那是因為我潛意識認為夏華可能會做出某種出格事,我是在惡意揣測他。

事實上,我是以小人肚君子之腹,我完全錯怪了夏華。他參加了你們的婚禮,但是他做的事情非常理智,非常得體,完全不象我猜想的那樣。

你們舉行婚禮那天,我跟老同學們都在婚禮大廳給你們喝彩。我隨時留意夏華,看他是否會出現。我沒有問他是否會來,但是我相信他一定會來。

你們的婚禮很隆重,很熱鬧,婚禮現場人很多。我始終沒有看到夏華,就在我以為他沒有回來時,他突然出現了。那時候,你和雨澤正手拉手走上婚禮舞台。

他站二樓走廊不顯眼的地方,混在其他人身邊偷偷往下看。他戴著太陽帽,還戴著口罩,幾乎把整個臉都遮擋住了,隻露兩個眼。他隻是往下看了你們幾眼,就迅速離開,再也沒有出現,他從出現到離開頂多幾十秒時間。

他看起來非常謹慎,他可能已經知道公安部的人要來歸德抓他,那些抓捕他的警察可能就在婚禮宴席上。他冒著危險來參加你們的婚禮,雖然隻是過來看一眼,我覺得已經很夠朋友了。當然,我覺得他主要是過來看看你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