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鋒的大伯還是有點猶豫,他感到這事辦得太倉促了,他連張鋒怎麼受傷的細節都沒有弄清楚,這個老常就讓他簽字。但是,他的二兒了二兒媳不停攛掇他,讓他先把到手的賠償落實下來再說,萬一惹惱了對方,對方把錢收回去,任他們張家打官司起訴,他們怎麼能打得贏這些有權有勢的人啊。

張鋒的大伯畢竟年齡大了,沒精力管事了,既然見老常如此客氣,他們張家能想得到的條件老常都答應了,雖然說張鋒是常家人弄傷的,但畢竟已成事實,這時候再追究常家的責任單純出氣則是下下之策,當務之急是怎麼給張鋒治病,讓他早日康複才是正道。

張鋒的大伯想了又想,終於在諒解書上簽了字。而常獻義早已經在他的承諾書上簽字。

常獻義畢竟老辣,他設計的諒解書共兩份,內容全不相同的兩份,一份是他給張家寫的承諾書,大致意思是他向張家表示最誠摯的歉意,對於張鋒傷病此事他承諾予以無條件的治療,直到張鋒完全康複為止;根據張家的提議他又承諾,張鋒康複後保證給他安排一份條件不錯的工作,如果張鋒不要工作,想回老家張小樓村生活,就承諾給他蓋一座不下三十萬的樓房……裏麵還有多條承諾,這些承諾讓這幾個農村人挑不出任何毛病,承諾內容甚至比他們想像的還要全麵。

另一份則是張家給常家出示的諒解書,內容更加簡單,大致是說經雙方協商一致,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雙方達成諒解,張家同意不再追究常家傷人的責任,並且,日後如果有他人從中挑撥此事,張家還要主動配合常家,維護兩家達成的諒解內容。

這份諒解書看似簡單,實質非常重要,對常獻義來說可以用“重若泰山”來形容,有了這份張家簽字畫押的諒解書,常雨澤犯下的刑責可以通過私了解決,可能不用再立案受審,所謂民不告官不究。常獻義對這份諒解書可謂是字字斟酌,他最後加的那條條款也是經過了深思熟慮,目的就是防範他的前兒媳徐虹。

徐虹是律師,肯定會明白這層道理,因為現在張鋒昏迷不醒,要起訴常雨澤,必然少不了張鋒的親人。常獻義從醫院私下得來的消息是,張鋒腦部受創較重,雖然經過手術治療,但是治療效果並沒有即時顯現出來,黃醫生是國際知名專家,但不是神仙,不是任何腦傷病人都能治愈。歸德醫院的資深腦外專家表示,張鋒一時半刻都不會清醒過來,說難聽點,如果後期治療跟不上,或者治療無效果,張鋒日後很可能會成為植物人。

如果張鋒一直昏迷不醒,那麼張鋒的最近親人才有權代表張鋒訴諸法律,徐虹始終是外人,她已經表明的公司同事關係根本不被法院認可。所以常獻義認為徐虹也一定會找張鋒的親人,而他先行一步與張鋒的親人簽訂諒解書,就能斷絕徐虹的這條路。

範麗設想的是能夠得到張鋒親人的諒解,日後在量刑時可以作為從輕減輕的條件,但是常獻義更進一步,他希望張家能主動放棄打官司,兩家私下達成和解,不走立案和公訴的程序,就是讓這起案子最終消弭於無形。

可憐天下父母心,做父母的哪個不希望子女生活平安幸福呢,常獻義看到有這個希望,自然想盡一切辦法向這個目標努力。他認為隻要能用錢擺平,那麼花再多的錢他都舍得,並且從今天的結果來看,他的方式是正確的,錢多了就是能夠擺平一切難題。

在陪酒席上,劉逢東對此看得一清二楚,他非常理解常獻義的心思,如果常張兩家能私下和解,不給局裏增添麻煩,他巴不得這樣。老常和小常父子兩人都是警察,老常從警多年,大半輩子都奉獻給了公安事業,雖說沒有多大功勞,流血流汗的苦勞還是不少。

小常是犯下了大錯,但是從他一貫表現來看,他仍然稱得上是一位充滿正義感的優秀的青年幹警,這樣優秀的年輕幹部應該給他一次改正錯誤的機會。

刑事案件是國家公訴案件,一般不允許私了,但是此案還沒有正式立案,更沒有進行到公訴和審判的關鍵階段。如果最後老常能私下擺平此事,張家不報案不起訴,那麼他可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