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張鋒的病曆上簽字時,徐虹已經知道這起案件比她想像中還要複雜,公安局想掩蓋這起性質極其惡劣的槍殺案,想把槍殺案轉變成普通的傷害案,或者更甚有可是不了了之。
在張鋒的診斷材料上,主治醫生對他身上的傷口診斷為普通外傷,這分明是醫院受到了某方麵的壓力而歪曲事實,子彈形成的貫穿傷與普通傷口有根本區別,任何有過手術經驗的醫生都不會認錯。
看到醫生的這個結論,徐虹拒不簽字,要求醫生實事求是,尊重院方的公正原則,尊重受害者的生命,明明是槍傷,不能誤診成普通外傷。她必須堅持,因為她知道,醫院的診斷紀錄日後將成為案件的重要證據。
在徐虹的堅持下,在醫院領導的緊急磋商下,診斷內容改成不明原因的穿透傷,這是一個妥協的結論,並且醫院也向徐虹“訴苦”,受害者在歸德沒有直係親屬,如果她不及時簽字,並且她又堅持按槍傷診斷,恐怕沒有醫生敢處理傷者,這會加重傷者的病情。
在這種情況下,徐虹不得不簽字,同意醫院的診斷。張鋒是因為送她來歸德才遭受不測,她必須負起全部責任。她不敢太得罪醫院,畢竟張鋒的病情非常危急,還需醫院全力搶救。
徐虹已經撥打110報案,報案內容是在鬆江苑小區發生了一起凶殺案,她的同事張鋒和殷蔓蔓遭市公安局常雨澤開槍射殺,兩名受害者正在醫院搶救,其中一人病情危機,生死未卜,這是一起極其嚴重的槍殺案,她要求公安部門盡速立案,立即抓捕開槍嫌犯。
案發地鬆江小區屬於東原公安分局管轄,現在分局長正是王成立,他今年初才正式從市局治安支隊隊長調任到東原分局任職,沒有想到剛上任就碰到這樣的案子,他非常頭大,但是於公於私他都得盡力,無論如何都不能讓事態惡化,結果必須讓領導滿意。
徐虹知道即使她報案,公司局也不會那麼及時公正的立案,誰都知道常雨澤在公安係統的威望,尋常分局派出所根本不敢拿他是問。她報完案後又立即趕到鬆江小區,按照殷蔓蔓提供的地址趕到案發現場,結果她發現案發現場已經遭到破壞,幾名小區物業保潔員還正在樓道裏用水衝洗著。徐虹當場斥責他們破壞凶殺現場,要求他們立即停止錯誤的行為。
小區物業管理人員根本不理會徐虹,他們說上麵已經交待過了,讓他們趕緊把樓道打掃幹淨,免得影響小區住戶的生活。據他們說,他們也聽說樓道裏發生了打架鬥毆事件,好象有人受傷了,但是警察已經處理過了。
徐虹立即給王成立打電話,質問他為什麼案發現場遭到人為破壞,她知道案發地屬他的分局管轄。王成立隻能裝糊塗,假裝說是下麵警員處理的,他不太清楚,他會落實這個事情。
徐虹非常理解,這就是現實,權力大了可以扭曲人性,可以顛倒黑白,但是,她堅信法律是維護社會正義的底線,無論怎麼樣,“權力”都不能把一個殺人犯描畫成一個警方“英雄”。常雨澤濫用槍械,濫殺無辜,造成殷蔓蔓輕傷,張鋒重傷,現在還在搶救中。
這是極其嚴重極其惡劣的警察濫用槍械的刑事案件,她不相信“權力”能夠完全消除他的“罪惡”。她不清楚常雨澤為什麼敢當著殷蔓蔓的麵開槍,無論張鋒做過什麼,他都沒有權力剝奪他人的生死,她清楚他必須為他的殘忍付出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