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每一起嬰幼兒失蹤或販賣案件,專案組都一一細致排查。讓參案民警震驚的是,這些嬰幼兒販賣案件中,有不少嬰幼兒並非是單純被人拐賣,而是被其親生父母故意賣掉。什麼樣的父母是這樣殘忍,不惜賣掉親生骨肉!
貧窮落後是導致親生骨肉被販賣的罪魁禍首。比如從嬰幼兒主要輸出地廣西雲南等地來看,在這些地方的偏遠山區,許多家庭單靠種地年收入才一兩千元,而賣掉一個孩子就能收入上萬元,對於這樣赤貧的家庭來說就是一筆巨財。
在經手摸排的諸多案子中讓常雨澤印像深刻的有兩起案子。
其一是“接生大夫‘幫忙’賣新生兒”案。該案嫌犯是一個三十餘歲的郭醫生,已結婚生子,她是正規醫學院畢業,拿到了護士執業證,她在鄉裏租下門麵開起私人診所,幫人接生、做B超檢查、看婦科病等等,年收入兩三萬元左右。雖然收入不多,但是相夫教子的生活還算穩定。
偶然一次,一當地女人帶著一個南方口音的孕婦來診所,要在診所生孩子,讓郭醫生接生。生完孩子後,該當地女人說這個外地孕婦家庭條件不好,養不了新生兒,讓她幫忙介紹個好人家。因為郭醫生是當地的婦科醫生,對那些不能生育或者想抱養孩子的家庭比較了解。
郭醫生開始是出於好心,就幫忙找了一個不能生育的人家,把孩子送出去,至於這家人給了外地女人多少錢她沒有在意,她全當幫忙做好事。這是她第一次介紹賣孩子,她當時並沒有意識到這是犯罪。
此後,該女人還有當地其他女人經常領外地的孕婦來郭醫生的診所生孩子,生完孩子就讓郭醫生介紹賣出去。郭醫生開始起了疑心,然後知道她們就是賣孩子。以後她就主動幫助介紹賣孩子,每個孩子索要上千元的介紹費,截止到案發為止,郭醫生已經介紹販賣嬰兒二十餘個,她的行為已經構成販賣嬰幼兒罪,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這起案子讓辦案民警感到震驚的並不是該醫生,而是那些前赴後繼來這裏生孩子賣孩子的年輕母親,這些年輕女人懷孩子的目的不是生養孩子,而是象商品一樣賣掉自己的親生兒女,這種母親跟豬圈裏生下一窩窩小豬崽然後賣出去的母豬有什麼區別呢?
因為有些嬰幼兒是被自己親生父母主動賣出去的,所以當辦案民警解救了這些嬰幼兒後,往往找不到孩子們的親生父母。他們既然殘忍的賣出自已的親生孩子,就沒有打算再扶養他們,自然就不會主支到警方去領養親生骨肉。
其二案件是“親生女兒送人案”。在這起案子裏,專案民警解救了一名三歲多的小女孩,買家供出了小女孩的親生父母,但是買家不承認是“買”孩子,辯解說是小女孩的親生父母無力撫養,送給他們代養的。
不管現在的扶養人是“買”還是“代養”,他們的行為都是違法的。辦案民警把小女孩解救出來,常雨澤帶人親自送小女孩子回家。
這是一個普通的村莊,小女孩子的家是低矮破舊的磚瓦房,與村口那些獨門獨戶的二層小樓相比有天壤之別。小女孩的爸爸是一個三十多歲黝黑粗壯的中年漢子,他聽說女兒讓人送回來了,就從田裏出來“迎接”女兒。
小女孩看到爸爸,哭叫著“爸爸”跑過去。可是那個中年漢子卻神情冷寞,不耐煩的甩掉女兒抱住他的小手,嘴裏還嘟囔著罵她,意思是讓她滾回去,他連帶著對送女兒回來的常雨澤幾個人也態度不善。
常雨澤等人都穿著便衣,車上也沒有警示標誌,所以那男人不知道來者是警察。
這還算人嗎,不僅殘忍賣掉自己的親生女兒,而且在女兒回家時還拒之門外。常雨澤實在看不下去了,厲聲批評這個毫無人性的父親,讓部下把他銬起來,關到局裏去,販賣自已的親生女兒,與人販子罪行相當,判他幾年!
看到來者是警察,這個男人害怕了,他的家人都跑出來求情,小女孩的媽媽也出來了,一個滿麵菜色的中年孕婦,挺著一個大肚子。這個可憐的女孩子也緊緊抱住爸爸的腿,大聲哭著向警察叔叔求情,不讓警察帶走她爸爸。真是無情的父親,傷心的孩子。
原來,這一家是多女家庭,一連生了四個女孩子,還要生下去,一定要生個兒子出來。超生太多,該超生罰款就上萬元,還有撫養小孩子的各項費用,這對年輕的父母無力撫養這些女兒,就把最小的女兒送人,以便接著再生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