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後山上的野兔,隻要一被我們發現,便一溜煙地翻過山脊,聰明地繞上老大一個彎,這才悄無聲息的回到自己的屬地。春天的這隻野兔一反常態的樣子,很容易讓人想起傳說中的女妖,就是這樣一程接一程地為追捕它的獵人設下圈套。大孩子們還在揣測野兔的心機,小一點的弟弟妹妹不管這一套,隻顧往麻骨石岸上爬。在野兔的藏身處,長著大片鮮嫩的細米蒿。就這樣,我們發現了一隻極為可愛的小野兔。或是雙手捧著、或是撩起衣襟兜著小野兔的當然是女孩子們。她們將它抱回家,將那隻曾經裝過刺蝟的竹簍倒過來罩住小野兔,然後上自己家的菜園,摳出一把剛剛長出第三片葉子的莧菜,撒在小野兔的鼻子前麵。沒想到仍然是枉費心機,甚至最慘。傍晚時,一家人在外屋吃飯,掇起飯碗之前,小野兔還活著。孩子當中動作快的先放下碗筷,一到裏屋便驚叫,小野兔死了。
幾根鮮嫩得才長出三片葉子的莧菜,還在小野兔嘴邊擺著,小野兔一口沒吃就死了。沒有人相信,小野兔就這樣死去,都以為它是裝死,等到沒有人時就會重新活過來,女孩子用自己攢下來的花布頭為小野兔鋪了一張小床,讓它獨自睡在上麵。
過了一夜,孩子們全都醒過來了,小野兔不僅不醒,那副軟軟的身子變硬了,側躺在花布頭鋪成的小床上,很薄很薄的野兔僵屍,唯有那隻仍然閃亮的眼睛,仿佛是在照耀有陽光的窗口。在鄉村,泛神主義者通常被視為膽小。在我提起野兔一隻耳朵的刹那間,手指接觸到的小耳朵是柔柔的,一點力量也沒有,感覺上卻有一股堅硬的東西直接插入心底,並從那裏出發,快速抵達全身各個敏感之處。在我們長大成人後,一次難得的團聚日子,不曉得如何說到這件事,我忍不住問大家是否記得小野兔當時的模樣。出乎意料,大部分人都同我一樣,刻骨銘心地記著當時的情景。那些不記得的,馬上被我們認定為,當時一定是背對著窗口。當年居所中睡房的窗戶正朝著遠處山坳,剛出山的太陽總是將它塞得滿滿的。被拎起來的野兔僵屍實在是太薄了,很濃很濃的陽光輕鬆地穿透過來,將小野兔體內的腸肚心肺和骨骼,隱隱約約地投影在我們眼前。
按道理,那時候鄉村裏宰殺牲畜的情境我們早已見慣了,殺雞殺豬殺羊殺牛非但不怕,還站在附近挪不動腳,非要將整個過程看完了,最終嗅到開膛時濃釅的血肉芬芳才肯離開。小小的野兔僵屍讓我怕了,一連多天,如果無人做伴,自己絕對不敢獨自呆在睡房裏。再上山撿柴時,不管在什麼地方,隻要遇上野兔,身上就會無法遏製地冒出一堆雞皮疙瘩。
多年之後,兒子長到我當孩子時那麼大,有一次,帶他去爬大別山主峰天堂寨,因為汽車出了故障,隻上到山腰,天就黑了。在汽車的前大燈照射下,一隻果子狸趴在山間公路上不敢動彈。兒子連忙下車將果子狸抓住,又從汽車的後備箱中拿出一隻紙箱,將其關起來。在山上的幾天,一群孩子天天趴在紙箱旁,逗那隻難得一見的小獸。臨下山時,愛不釋手的孩子們卻一致決定,將果子狸放歸自然。我無意在同為孩子的兩代人之間,以文明的名義作比較。
童年的鄉土,隻要有所決定必然都是天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