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再探吳家村(1 / 2)

從中環市皮膚病醫院出來,明宏開車返回警局裏,因為他已經拿到了病人資料,接下來回警局慢慢查這五個人的資料,一旦有符合嫌疑人的資料,他就立刻帶回警局協助辦案調查。

此時已經是下午1點多了,離三天的限期越來越近。

“組長,你終於回來了!”

剛進門口大門的明宏被張傑叫住。

“怎麼了,張傑。”

“我們根據被害人吳爭華在後備箱留下的泥土信息,查到了他生前被關的地點。”

“現場的情況怎麼樣。”

“我們通過化驗比對,被害人吳爭華被關在,離李穎死亡的案發現場隻有半公裏的小木屋內,因為年久沒有人注意到這間小木屋,所以凶手在綁架吳爭華後,駕車來到這裏把他關起來。我們在現場發現了一條用來綁吳爭華的麻繩,這種麻繩我們平常見得很多,但是繩子很舊,像是從什麼東西上解下來的。”

“那麼凶手有沒有留下可疑的線索?”

“我們在門口土裏發現了嫌疑人留下的腳印,前半部分不是很清晰,但是後腳有明顯的印記,陷入土裏10mm。”

“也就是說當時嫌疑人重心偏移在後,那麼隻有一種可能,吳爭華和凶手在門口推拉過,吳爭華抗拒著不進小木屋,嫌疑人在後麵推吳爭華,再推進屋裏後用繩子再將他雙腳綁起來。”

明宏覺得嫌疑人之前應該做了很多工作,這是一起有預謀的殺人案。“鞋印馬上複原出來,這對我們接下來鎖定嫌疑人很重要。我從醫院拿到了五個人的資料,馬上登入電腦進行匹配。”

“好的,我這就去。”

明宏看著張傑匆忙離開的身影,自己也加快腳步趕回刑事偵查科。

“小琴幫我把這五個人的資料調出來,我要做比對調查。”

“好的,明組長。”

明宏此時想著如果張傑他們複原出嫌疑人的腳印,然後在這五個人裏麵找到符合的線索,就可以帶回警局協助調查了。不過真的這麼順利嗎?

過了十幾分鍾,小琴找到了五個魚鱗病人的資料,打印出來給了明宏。

明宏看著手裏五個人詳細的信息,第一個叫羅漢,性別男,年齡48歲,身高162mm,體重86公斤,未婚。職業在家務農,地址……無犯罪前科。

第二個叫秦淮,性別男,年齡35歲,身高170mm,體重68公斤,未婚。職業水電工,地址……無犯罪前科。

第三個叫杜成,性別男,年齡17歲,身高166mm,體重54公斤。職業學生,地址……還是一個學生顯然不符合凶手的嫌疑,明宏把他排了出去。

第四個叫黃清蓮,性別女,年齡35歲,身高173mm,體重65公斤,未婚,職業在家務農,地址……無犯罪前科。女的也不符合凶手的條件,也被排除了。

第五個叫張國兵,性別男,年齡32歲,身高169mm,體重71公斤,未婚,職業在家務農,地址……無犯罪前科。

明宏有些震驚的看著這些資料,沒有一個是好的工作,想必都是經曆了太多心酸,而且都還沒有結婚。這個社會什麼時候不看臉呢?大家都能用正常的眼光看待這些人,沒有嘲笑,沒有鄙視,有的是更多的關心和愛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