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甫昊霖一挑眉,優雅的拿起麵前的契約書,不過越往下看,那眉頭皺得越緊,那臉上的黑線如下雨般刷刷的往下掉。
藍思琳看著樂了,也學著皇甫昊霖一挑眉,“怎麼樣?很劃算吧?”簽了一份契約,可就獲得媽咪一輩子的照顧權,怎麼看都是爹地賺到了嘛。
皇甫昊霖真想逮過那小魔女好好打一頓屁股,小小的年紀,腦子裏怎麼竟是些鬼靈精怪的主意呢。
再看看那份契約,隻見第一頁上麵寫著幾個亮堂堂的大字:寵妻協議!
繼續往下翻就會看到:第一條:在追求媽咪期間,媽咪所說的話永遠都是對的,媽咪所做的事情要永遠的支持,不管發生了什麼都要站在媽咪這邊,對媽咪要唯命是從。
第二條:在追求媽咪期間,不可以無故惹媽咪傷心難過,更不準惹媽咪哭泣,任何理由不可以!
第三條:在追求媽咪期間,不可以與其他的女人有任何的接觸,在媽咪不在場的情況下就是連說話都不可以。
第四條:在追求媽咪期間,和媽咪約會一定不可以遲到讓媽咪等,更不可以爽約,但是媽咪可以無故爽約。
第五條:在追求媽咪期間,要好好的對待媽咪的兩個小寶貝,對於小寶貝和媽咪的要求統統都要滿足。
第六條:在追求媽咪期間,如果沒有媽咪的答應,不準隨便親吻媽咪,不準隨便的抱著媽咪,更進一步的更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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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條:在追求媽咪期間,不可以生媽咪的氣,不可以和媽咪慪氣,更不可以欺負媽咪,但是媽咪可以欺負任何人。
第九十五條:在追求媽咪期間,每天至少三通柔情電話,十條甜蜜短信,而且要保證做到隨傳隨到,手機二十四小時開機。
第九十六條:在追求媽咪期間,媽咪說什麼就是什麼,不得違背媽咪的任何的話,因為媽咪永遠都是對的。
第九十七條:在追求媽咪期間,如果沒有媽咪的答應,不準隨便親吻媽咪,不準隨便的抱著媽咪,更進一步的更不可以。
第九十八條:在追求媽咪期間,不管發生了什麼事,請遵照第一條。
第九十九條:在追求媽咪期間,不管誰說過什麼?或是誰敢說媽咪的壞話,做傷害媽咪的事情,請遵照第一條。
第一百條:在追求媽咪期間,暫時就先規定這一百條,若是以後想到什麼隨時在增加,不得有異。
看看,看看,這還是一個孩子所能想到的範圍嗎?盡管對於寵著藍若欣,什麼都以她為主心骨,皇甫昊霖那是一百個樂意,一百個願意啊,但是被這樣一個契約拴著,還是讓他很不爽,感覺自己的真心被人懷疑了似的。
皇甫昊霖調節好自己的情緒,挑眉看著自家女兒,“如果我不簽呢?”
藍思琳頓時一愣,很快又恢複過來,臉上還是帶著惡魔似的的笑容,但是眼底卻顯現著淡淡的苦澀,“不簽也沒關係啊,反正不是強製性的,不過,我很難保證媽咪什麼時候就帶著我和弟弟去美國不回來了也說不定哦。”
笑著,一定要笑著,藍思琳在心裏這樣的告誡自己,但是在聽到皇甫昊霖有可能不簽下的時候,還是有一種很想哭的感覺。
其實,她也不想這樣逼著爹地簽下這份契約的,但是六年前的事情她不想在重演一遍,媽咪受過的傷,她比誰都清楚,原本媽咪已經封閉了內心,打算不對任何人再次開啟,但是這次很顯然媽咪還是心動了,還是付出了,如果沒有任何的保障,在讓媽咪經曆一次六年前的傷痛,媽咪一定會絕望的,一定會傷得比六年前還要重,所以她才想要皇甫昊霖簽下這契約,至少有個心理安慰,有個保障,證明爹地還是愛著媽咪的,所以會為了媽咪簽下這明顯的不平等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