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逸在《楚辭章句》中提到的“歌樂鼓舞”,是湖南民間早期的歌舞形式,它在湖南沿襲的時間很長。中唐詩人劉禹錫在《竹枝詞引》中說:“昔屈原居沅湘間,其民迎神,詞多鄙陋,乃為作《九歌》。到至今,荊楚鼓舞之。”宋代詞家薑夔在《霓裳中序第一(序)》中說:“丙午歲,留長沙,登祝融,因得其祠神之曲,曰[黃帝鹽]、[蘇合香]。”據我國民族音樂界人士考證,“鹽”即“豔”,“豔”有歌的意思,也可解釋為《黃帝頌》。宋末,文天祥在《衡州上元記》中也有記載:“當是時,舞者如儺之奔狂之呼,不知其褻也。”可見唐、宋時期,這種迎神送神的歌舞,仍在湖南民間廣為流傳。甚至可以說,今天在湖南一些地區還可以透過風俗性民歌,窺見楚人“重淫祭”、“隆祭祀”、“迎神送神”、“歌樂鼓舞”的某些古樸遺風。如全省廣為流傳的《鬧喪歌》、《幹龍船》、《儺腔》、《獵山歌》,土家族的《擺手歌》,苗族的《吃牛歌》、《慶穀堂》、《打山魈》,瑤族的《盤王歌》以及在湘西北山區各民族流傳的薅草鑼鼓等民歌,都留有古代一些祭祀、敬神的痕跡。大庸的《薅草歌》,全曲6段,首為《請土地》,末為《送土地》。許多地區在演唱《龍船歌》時,開始和末尾都有祭龍頭的儀式。湘陰的《龍舟歌》唱道:
杉木船,溜溜尖,
楚國忠臣,三閭大夫是屈原,
在今天,
我和你,劃龍船,
河裏撈屈原,
撈了兩千年。
有歌就有詩,詩歌一體。史詩、神話、故事、諺語等,不僅是文學的財富,同時,更是音樂的財富。比如,土家族的《擺手歌》是一部結構完整的民族史詩,內容包括人類起源、民族遷徙、農事生產、英雄故事,富有浪漫主義色彩。由於有文化傳人“梯瑪”的代代相傳,在每年祭神擺手時誦唱,所以至今保留完整。苗族的《鵂巴鵂瑪》全詩主幹5000餘行,分為“創世紀”、“民族大遷徙”、“立寨定居”三個部分,在民族大遷徙這部分中,敘述了遷徙途中的艱難情形,以及為了反抗惡魔所進行的鬥爭,故事情節完整,語言質樸動人,極其感人。這不僅反映湖南民歌的巨大能量,也反映出民間文學的輝煌成就。為湖南藝術人才群體的興起提供了豐富的營養。
(2)豐富的民間歌舞及其音樂
湖南民族民間歌舞形式占有很大比重。湖南民族民間舞蹈與民間音樂有著十分密切的關係。它們互相依賴,互相補充,互相影響。從地域看,由於語言音調及種種曆史原因,形成各地不同的音樂特點;從品種上看,又因各舞蹈品種特點不同,音樂風格更是千差萬別。不同行當,各有各的唱腔音樂,如地花鼓、花燈,其調式、曲牌、旋法顯得十分開朗,從粗獷中見優美,節奏明快,既有抒情的小調,又有火熱歡快的燈調鑼鼓牌子。唱詞口語化,生活氣息濃鬱,加上曲調中襯詞、襯腔的運用,對活躍舞蹈情緒,渲染氣氛,對角色表演時的鏤情刻意,加強和烘托舞蹈的表現,都起到了突出的作用。湖南民族民間舞蹈的器樂伴奏是以民族管弦樂和打擊樂合成,獨具特色的木管吹奏樂器嗩呐,一般是由大小兩支相配吹奏,高亢入雲,聲震四野。竹製的大筒音色渾厚、有力,配以堂鼓、大小鑼鈸的打擊,顯得節奏明快,氣氛熱烈。當獅、龍、燈舞配以鏗鏘有力的打擊樂時,更覺得精神振奮,情緒火熱,為民族民間舞蹈增添了別致的地方色彩。
湖南民間歌舞及其音樂具有極其強烈的兼容性。湖南民間歌舞及其音樂,既有著自己鮮明獨特的藝術體裁形式特征,又對其他傳統音樂體裁有著明顯的兼容性。在民間歌舞音樂裏,不僅包含了民歌和器樂兩種基本成份,而且還與民間舞蹈一起,蘊含著戲曲與戲曲音樂以及曲藝與曲藝音樂等藝術形式的原始胚胎因素。同時,歌舞音樂與民間歌舞之間有著難以分割的血肉聯係。原始歌舞即是詩、歌、舞三位一體的混合藝術。時至今日,原始樂舞具有混融文化特性也沒有改變,使絕大多數的下屬勞動人民,通過民間歌舞及民族的繁衍和傳承,獲得通結化、藝術化、口語化的歌舞藝術娛樂的同時,還從中受到傳統文化的教育,學到文化知識。湖南各民族民間舞蹈,曆史悠久,源遠流長,是曆代人民群眾創造的結晶。據20世紀80年代全省民族民間舞蹈全麵調查統計,湖南有舞種近400個,舞蹈節目數以千計,豐繁多樣,異彩斑讕。這也成為20世紀湖南音樂人才群體生長的土壤。
湖南民間歌舞及其音樂有著獨特的民族藝術風格。湖南自古以來就是多民族的聚居地,民族眾多,分布很廣。過去交通不便,居住分散,在隔絕閉塞的情況下,有一部分民族保留著獨特的古老文化傳統,受外界影響較少。他們世代相傳的歌舞藝術,瑰麗神奇,是構成湖南民族民間歌舞獨特風貌的又一決定性因素。省內各兄弟民族,在悠久的曆史長河中,依據本民族的曆史傳統、生活生產、風俗習慣、宗教信仰等等,創造了自成一格的民族舞蹈,是全省舞蹈文化中璀璨奪目的組成部分。其中如主要聚居湘西的苗族,他們不僅有著名的鼓舞、蘆笙舞,還有《跳香舞》、《接龍舞》、《盾牌舞》、《先鋒舞》、《茶盤舞》、《儺願舞》、《渡關舞》……鼓舞是苗族傳統舞蹈中有代表性的舞種,曆史悠久,種類繁多。《花鼓》、《團圓鼓》、《調年鼓》、《筒子鼓》、《猴兒鼓》,動作千變萬化,節奏複雜。有男子舞,也有女子舞,有獨舞、雙人舞,也有集體舞。千姿百態的鼓舞記錄著苗族人民生產鬥爭和生活的發展,是一代又一代創造積累的民族藝術財富。
古老的“畢茲卡”(意即本地人)——土家族,也是湖南人數較多的少數民族之一,大都聚居在龍山、永順、保靖、古丈等縣。土家族熱愛歌舞,也是有著悠久文化傳統的。廣泛流行的舞蹈,有《擺手舞》、《八寶銅鈴舞》、《毛古斯》、《仗鼓舞》、《跳馬舞》、《造旗舞》、《團雞舞》、《梅嫦舞》、《八幅羅裙》、《跳喪》等。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是《擺手舞》和《毛古斯》,明顯地帶有原始社會性崇拜的遺跡。源於洪荒時代的民族舞蹈《擺手舞》,是土家族曆史悠久的有力見證。
人數較多的還有侗族和瑤族,他們也都是保存著古老文化的能歌善舞的民族。侗族舞蹈豐富多彩,流傳較廣的有《蘆笙舞》、《多耶》、《冬冬推》,此外還有多種社交娛樂舞蹈和祀神舞蹈。蘆笙是一種古老的樂器,《蘆笙舞》也是一種古老的舞蹈。湖南侗族《蘆笙舞》,主要流傳於通道、靖縣南部侗族區,它曲調豐富優美,舞姿跌宕多變,深受侗族人民喜愛。每逢中秋佳節之夜,月色朦朧,笙歌悠揚,盛裝的青年男女齊集鼓樓坪前,舉行賽蘆笙會,歡歌酣舞,必盡歡而散。侗族《蘆笙舞》除群眾性的集體舞外,還有表演性的獨舞、雙人舞和群舞,表演的內容有動物的模擬,有生產勞動,有的還細致描摹氏族遷徙和戰鬥的過程,為探討侗族人民的曆史、宗教信仰、風俗人情提供了可貴的形象資料。瑤族分布較廣,而主要聚居地是萌渚嶺和九嶷山之南的江華瑤族自治縣。富有特色的傳統藝術,在瑤族人民生活中占有顯著地位。舞蹈方麵,《長鼓舞》是最有代表性的一種。此外,還有《傘舞》、《刀舞》、《盾牌舞》、《羊角短鼓》、《香火龍》及多種祀神舞蹈。《長鼓舞》是最有特色也是最受瑤族人民喜愛的傳統舞蹈,主要用於自娛,但也經常用作娛神或娛人的表演形式。每當春節或慶賀豐收,或是祭盤王和其他一些祭祀儀式中,都少不了《長鼓舞》的表演。作為表現生活的一種藝術手段,《長鼓舞》和瑤族人民的生活、生產勞動以及思想感情有著緊密的聯係,是曆史和現實生活在藝術上的真實反映。
湖南民族民間歌舞及其音樂有著極強的傳承性。幾乎每一個歌舞,都是在漫長的歲月裏經過群眾創造、廣泛流傳、集體加工才最終形成的。不斷創造,不斷積累,年年月月,世世代代,各民族民間歌舞才得以彙成浩瀚無邊的汪洋大海。湖南民族民間歌舞是在楚文化圈的氛圍裏成長發展起來的,不可避免地會承繼下楚文化的某些特質。反過來說,楚文化的曆史風貌,除去部分文物、史書外,也隻有通過民間藝術的代代相傳,才傳留下一脈生息。從這方麵看,有人說民間歌舞是民族文化的活化石,不無道理。
流行於嶽陽縣新牆鎮一帶的《楚鼓舞》,是在祭祀湘江水神時表演的一種舞蹈,表演者為一旦(男扮)一醜,醜之腰後插一長竹片,吊一大鑼於身前。另有二人抬一大鼓,由醜、旦擊鼓敲鑼而舞出各種姿態。新牆鎮曾是屈原放逐時居住過的地方,清光緒年編修的《巴陵縣誌》記載:“屈原宅在縣東十三都,今為太平寺,太平寺舊為屈原宅,蓋屈原放逐寓此。”據當時老人回憶,解放前,新牆鎮水患不斷,因此,當地人民年年要祭祀水神,跳《楚鼓舞》。居住在沅陵、瀘溪、漵浦等縣的瓦鄉人,他們居地正是屈原當年放逐的沅、湘之間,他們有個一年一度的傳統節日“跳香節”,是人們用來表示歡慶豐收,感謝“天皇上帝”的恩佑,祈求來年風調雨順,五穀豐登,人畜興旺的節日。在節日裏,人們都跳一種叫《跳香舞》的舞蹈。開始之前,通常在供奉“天皇上帝”神象前的中央位置上,放置一個蒲團和一陶製水罐,先由一峨冠廣袖的巫師主持請神的儀式,然後奏樂迎神,眾人齊唱迎神曲,其詞有“天上雷聲轟轟、雲間雨點紛紛……”,然後再表演《跳香舞》。《跳香舞》是按乾、坤、巽、艮、離、坎、兌、震八卦圖形,由參加跳舞的群眾按圖形排列起舞的。八卦中央有一“午”字。“午”字四周劃出一定範圍,是為禁區,包括巫師在內任何人都不能跳進去。當地人對這“午”字是這樣解釋的:“午”是指十二時辰中陽光最盛之時,象征著光明普照,而瓦鄉人舉行的《跳香舞》活動多在夜晚舉行,故以“午”字代表太陽,代表光明和豐收。人們歡樂地圍“午”而舞,就是象征圍繞著太陽起舞,感謝太陽給人民帶來了光明、溫暖和豐收。太陽是原始民族中崇拜的對象,《九歌·東君》正是祭祀太陽的頌歌。
西漢初期的長沙馬王堆墓葬出土文物中有關舞蹈資料琳琅滿目,且大都源於楚巫。舞蹈彩繪共有怪獸、仙人、動物等50多個神態各異的生動舞姿。其內容包括搏鬥角逐、狩獵射擊、歌舞彈奏升天等。如“仙人樂舞”中,由仙人鼓瑟、舞袖、巾舞形成。彩繪中還有執鐸而舞的《鐸舞》,鐸似鈴而無舌,口向上。舞時,兩手拿著鐸,互相撞擊發聲,忽上忽下,身體也隨著音樂轉動,是一種連唱帶舞,並帶有打擊樂的舞蹈。至今流行於湘西的土家族《八寶銅鈴舞》,是巫師驅鬼神所跳的舞蹈,舞者手持銅鈴,載歌載舞。從舞蹈表現內容,手持的道具等,看來大有因襲痕跡。1983年常德市五代墓出土的“魂魄壇”和桃源縣征集到的“開窗魂魄壇”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在壇上塑造了舞人形象,他們是送葬時跳喪的舞者。另外,還塑有手持鼓、鑼、鈸等樂器奏樂的道士,以及送葬的親人,抬喪的力士。在湖南民間有為病者或亡者招魂的習俗,這種活動,在《楚辭·招魂》裏有著突出的反映。詩中描寫了招魂時所用的道具:“秦篝齊縷,鄭綿絡些。”據胡文英《屈騷指掌》注:“篝,燈也,縷,線也;綿絡,以綿衣履之也。”長沙馬王堆出土的“非衣”,就是古代人們在招魂時所用的。
巫風源遠流長,曆久不衰,宋·範致明《嶽陽風土誌》也有這樣的記載:“荊湖民俗,歲時會信要或禱祠,多擊鼓,令男女踏歌,謂之歌場。疾病不事醫藥,惟灼魚打瓦,或以雞子占卜,求祟所在,使俚巫治之。皆古楚俗也。”《永明(今江永縣)縣誌》中,對巫舞的熱鬧場景,作了極為詳細的描述:“每歲秋,神出巡,巡之日,巫師前導,舁神輿者十數人,跳鼓者十數人……已而跳小鼓者起而跳之,已而跳大鼓者起而跳之,巫師亦隨之而跳,或超躍,或偃僂,忽後忽先,忽離忽即,忽縱忽橫,忽雙忽單,忽急忽慢。人聲、笙聲、笛聲、鑼聲、鼓聲、鐃聲、鈸聲、爆竹聲、巫師唱神曲聲、跳鼓者歌聲,沿街寨巷喧鬧聲,拉雜莫辯。”《道州誌》也載:“還願、打醮、歌演戲文、扮故事、放花樹……有疾病,不信醫而信巫……設神鬼,吹角鳴鼓,戟指念咒,蹁躚起舞,名曰衝儺,曰送鬼,曰拜鬥,曰十保福。”巫舞中也蘊涵著人世的憂患和歡樂,對現實的向往和追求。普遍具有那種充滿幻想的浪漫主義精神。至今,有相當一部分巫舞已轉化為習俗歌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