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章(1 / 3)

四、最高法院工作報告

1.打虎拍蠅

周強:對貪汙賄賂、瀆職犯罪保持高壓態勢

3月10日下午3時,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聽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聽取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作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 周強:

2014年工作安排

今年,人民法院要全麵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學習貫徹中央政法工作會議和本次全國人大會議精神,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係列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的目標,牢牢堅持司法為民、公正司法主線,不斷深化司法改革,切實做好執法辦案等各項工作。

一是積極推進平安中國、法治中國建設。依法嚴懲危害國家安全犯罪,嚴懲昆明“3·01”暴力恐怖襲擊群眾等一切暴力恐怖犯罪,嚴懲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犯罪,嚴懲破壞軍事設施等犯罪,切實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增強人民群眾的安全感。積極參與反腐敗鬥爭,加大依法懲治腐敗犯罪力度,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對貪汙賄賂、瀆職犯罪保持高壓態勢,促進建設廉潔政治。嚴格依法履行審判職責,維護國家法製統一、尊嚴、權威,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

2.死刑複核

周強:確保死刑隻適用於極其嚴重犯罪分子

3月10日下午3時,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聽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聽取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作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 周強:

一、依法懲治犯罪、保障人權、化解矛盾,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依法懲治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犯罪。各級法院審結一審刑事案件95.4萬件,判處罪犯115.8萬人。依法嚴懲煽動分裂國家、暴力恐怖襲擊等危害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犯罪,嚴懲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犯罪,審結殺人、搶劫、綁架、爆炸、強奸、拐賣婦女兒童、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等案件25萬件,判處罪犯32.5萬人。

最高人民法院會同有關部門發布指導意見,依法懲治性侵兒童犯罪和危害校園安全犯罪,加強對未成年人的保護。發布關於辦理盜竊、敲詐勒索、搶奪等刑事案件司法解釋,各級法院審結侵犯財產犯罪案件30.3萬件,判處罪犯39.8萬人。發布關於辦理尋釁滋事、編造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等刑事案件司法解釋,指導地方法院正確審理相關案件,依法懲治破壞社會秩序犯罪。發布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釋,統一法律適用,打擊利用網絡造謠傳謠的犯罪行為,維護良好的網絡環境。依法懲治擾亂醫療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切實保護醫務人員和廣大患者合法權益。明確“醉駕”的認定標準,各級法院審結危險駕駛犯罪案件9萬件。積極參與禁毒鬥爭,審結毒品犯罪案件9.5萬件,判處罪犯9.9萬人。最高人民法院認真做好死刑複核工作,嚴把案件事實關、證據關、法律關,確保死刑隻適用於極少數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

3.冤假錯案

堅決防止和糾正冤假錯案 宣告 825名被告人無罪

3月10日下午3時,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聽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聽取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作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 周強:

堅決防止和糾正冤假錯案。尊重和保障人權,恪守罪刑法定、疑罪從無、證據裁判等原則,嚴格排除非法證據,各級法院依法宣告825名被告人無罪,確保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加強與律師協會的溝通,高度重視律協、律師反映的問題,尊重和保障律師依法履職。以堅決果斷的態度依法糾正“張氏叔侄強奸殺人案”等一批重大冤假錯案,從錯案中深刻汲取教訓,強化證據審查,發揮庭審功能,與公安、檢察機關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製約,建立健全防範刑事冤假錯案工作機製,堅守防止冤假錯案底線。

妥善化解社會矛盾。堅持合法自願原則,規範司法調解,各級法院通過調解和撤訴方式處理案件479.8萬件。依法支持仲裁機構發揮作用,執結仲裁裁決13.3萬件。加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調解工作,完善刑事被害人救助製度,保障被害人合法權益。積極參與社會治理,健全訴訟與非訴訟相銜接的矛盾糾紛解決機製,加大訴前調解力度,堅持和發展“楓橋經驗”,指導、支持人民調解,將大量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和訴前,促進社會和諧。

4.國家賠償

周強:發布適用審理國家賠償案件的司法解釋

3月10日下午3時,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聽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聽取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作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 周強:

三、堅持司法為民,依法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加強民事審判工作。依法保障和改善民生,各級法院審結一審民事案件355.4萬件。發布關於審理勞動爭議、食品藥品糾紛案件司法解釋和加強消費者權益司法保護等指導意見,各級法院審結涉及人身損害、勞動就業、教育、醫療、住房、消費等案件53.7萬件。高度關注“三農”工作,維護農民權益,促進農業發展,審結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宅基地糾紛、拖欠農民工工資等案件20.3萬件。高度重視保護農村留守老人、婦女、兒童、殘疾人合法權益,審結婚姻家庭、撫養繼承案件161.2萬件,促進家庭和諧。審結資源開發、環境保護案件2464件,推進環境公益訴訟,促進美麗中國建設。高度重視涉軍維權工作,依法審理涉軍案件,健全涉軍案件審判機構和工作製度,切實維護國防利益和軍人軍屬合法權益。

加強行政審判和國家賠償工作。依法審理行政訴訟案件,切實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各級法院審結一審行政訴訟案件12.1萬件。妥善審理社會關注的房屋拆遷行政訴訟案件,既依法保護被拆遷人合法權益,又支持地方改善環境、發展經濟。加強行政案件協調和非訴行政案件執行等工作,促進化解行政糾紛。及時向行政機關反饋審判工作中發現的行政執法突出問題,促進司法與行政良性互動。會同司法部出台加強國家賠償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見,保障困難群眾依法行使賠償請求權。發布適用質證程序審理國家賠償案件的司法解釋,確保國家賠償程序公正透明。各級法院審結國家賠償案件2045件,決定賠償金額8735.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