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1 / 3)

一、人大工作報告

1.立法項目

張德江:過去一年相繼完成一批重點立法項目

張德江委員長3月9日上午向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作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時說,為促進旅遊業持續健康發展,常委會製定旅遊法,重點保障旅遊者的合法權益,規範旅遊市場秩序和經營活動,完善旅遊糾紛解決機製,並明確規定了政府在規劃、促進和監管旅遊業發展等方麵的責任。我國各類鍋爐、壓力容器、電梯、大型遊樂設施等特種設備使用廣泛。常委會製定的特種設備安全法,重點強化了特種設備生產安裝、經營使用、維護保養、檢驗檢測等全過程監管,確立了特種設備身份管理製度、質量責任追溯製度、產品召回和報廢製度等,對於依法加強特種設備安全監管、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具有重要意義。常委會對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作出重要修改,從充實細化消費者權益、強化經營者義務與責任、規範網絡購物等新型消費方式、更好發揮消費者協會作用等方麵,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規定,維護消費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常委會還修改商標法,進一步簡化商標注冊、審查程序,擴大商標注冊範圍,厘清馳名商標保護製度,嚴格商標侵權行為的法律責任。

常委會對環境保護法修訂草案進行了兩次審議。常委會組成人員強調,要充分認識環境保護工作的緊迫性、長期性和複雜性,深入分析環境問題產生的深層次原因,通過完善法律製度,加強環境管理過程控製,強化汙染物排放行為監管,加大違法行為懲治力度,著力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大氣、水、土壤汙染等環境突出問題,努力從根本上扭轉環境質量惡化趨勢。

2.民主立法

張德江:過去一年積極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

張德江委員長3月9日上午向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作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時說,當前,人民群眾對立法的期盼,是法律管不管用、能不能解決實際問題。常委會把提高立法質量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完善立法工作機製和方式,立法科學化、民主化水平不斷提高。

一是增強法律的可執行性、可操作性。針對一些法律規定比較原則、需要製定的配套法規和規章過多等問題,強調要科學嚴密設計法律規範,能具體就盡量具體,能明確就盡量明確,努力使製定和修改的法律立得住、行得通、切實管用。常委會在製定特種設備安全法的過程中,認真總結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實踐經驗,對二次審議稿作出較大幅度的補充和細化,僅法律草案條文就從72條增加到了101條。

二是探索法律出台前評估工作。在旅遊法草案提請審議表決前,邀請部分全國人大代表、旅遊者和旅遊經營者、專家學者召開座談會,對法律草案內容的可行性、法律出台時機以及實施後的社會效果等進行綜合評估,為立法決策提供參考。此後,又針對3部法律草案開展法律出台前評估。實踐證明,這有利於把正向思維和逆向思維結合起來,既重視法律適用對象和專家學者的意見,也認真考慮法律執行部門的意見,使得立法工作更加科學周全。

三是完善公布法律草案征求意見機製。在向社會公布法律草案一次審議稿的基礎上,明確法律草案二次審議稿也要向社會全文公布,繼續廣泛征求各方麵意見和建議。同時,健全公眾意見采納情況反饋機製,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在製定旅遊法、修改商標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過程中,針對公眾反映比較集中的零負團費、強迫購物等旅遊亂象,商標審查時間過長、網絡購物實行無理由退貨等問題,從法律上作出明確規定。

3.專題詢問

張德江:過去一年提高專題詢問的質量和實效

張德江委員長3月9日上午向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作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時說,專題詢問是人大監督“一府兩院”工作的一種重要形式。結合審議傳染病防治、國家財政科技資金分配與使用、農村扶貧開發等報告,常委會先後開展了3次專題詢問。在認真總結以往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改進各個環節的組織工作,充分發揮專題詢問的建設性和促進性作用。一是深入調查研究,提高詢問質量。常委會組成人員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通過詢問提出社會普遍關注的急需解決的問題,抓住重點、切中要害。二是加強交流互動,討論更加深入。常委會組成人員既可以事先報名參加詢問,也可以現場主動提問,還可以就有關部門的答複進行追問;國務院有關部門負責人回答問題實事求是、真誠坦率,不回避不推諉,用改進工作的實際行動回應人民群眾呼聲。三是提高透明度,推動整改落實。通過多種方式報道專題詢問實況,積極探索實時圖文直播;責成有關專門委員會加強對突出問題的跟蹤監督,督促國務院有關部門努力將專題詢問的成果轉化為改進工作的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