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過二十五歲生日,李戈就被姨媽硬生生的扯進她的‘大齡單身晚輩’名單。
李戈的父親是做地質勘測工作的,因為工作關係,一年半載也回不了家一次,李戈的母親一直跟隨照顧。所以李戈從小就被寄養在姨媽家,她對這位姨媽是又愛又怕……額,講真,其實更多的是怕!
小時候的李戈,眼睛又黑又大,亮晶晶的,臉蛋肉肉的,圓圓的,看起來萌萌噠!她對著你微笑,你不把手裏的糖給她你自己都會有一種虐待兒童的犯罪覺!
可就是這樣一個人見人愛的蘿莉卻一年四季頂著一頭瀟灑的男孩兒發型!穿的衣服永遠是黑灰兩色,而且型號永遠比她的身體要大一號。除了她上麵的姐姐有不穿的衣服給她之外,姨媽就沒有給她買過一件合體的、顏色鮮豔漂亮的衣服!
用姨媽的話說就是:短發好打理,易洗易幹,省水省洗發露。小孩子家長得快,衣服買大一號可以多穿幾年。深色耐髒,即使在地上滾一圈也看不出來明顯的髒的痕跡,小娃兒家調皮,就得穿深色!
好在小李戈顏值高,再難看的衣服再男性化的發型都隱藏不了她招人喜愛的魅力。
直到小學五年級那一年的校運動會,開幕式上各班都要列方隊出場。十一歲的小李戈個子嬌小,又總是一副男孩子的打扮,以至於在排練走方陣的時候,長著一臉絡腮胡的體育老師推推鼻梁上的眼鏡,湊近了仔細看她,然後說:“這位男同學怎麼站到女生這一排來了?”
方陣裏頓時爆發出誇張的笑聲,那一刻,小李戈覺得同學們給她刺激受了,那位大胡子體育老師傷她自尊了。於是,從那天起,每當姨媽又要帶她去剪發的時候,她就躲得遠遠的。有時實在懼怕姨媽的威嚴,她也隻得妥協,乖乖由姨媽帶著去理發店。當理發師要開始動手的時候,她就呼扇呼扇她那雙無辜的大眼睛,小嘴一噘,看得理發師的心都要柔化了,隻得放下剪子投降,還對姨媽說:“女孩子還是留長發好看。”
每當姨媽提起要給她買衣服的時候,她就瞪著大眼睛,雙手叉腰,很嚴肅的對姨媽說:“我要穿粉色的衣服!我要穿裙子!”
別看小時候的李戈性格懦弱,對於底線這事兒,她還挺倔!給姨媽氣得啊,直念叨:“我家紅紅沒你那麼挑剔,我給她買什麼她就穿什麼,她從小留男孩兒頭一直到現在她上高中還是那發型,她怎麼沒說難看?那麼多漂亮姑娘穿灰色衣服,她們怎麼沒嫌這顏色不好看?”
紅紅是李戈的表姐,姨媽的女兒,比李戈大六歲。在姨媽眼裏,她女兒紅紅就是全世界最最最完美的女孩兒,對李戈而言,她的紅紅表姐簡直就是傳說中的別人家的孩子的典範!
不管怎麼說,從此以後,小李戈終於可以留長發,穿裙子了!
高中畢業,李戈考上了一所不是名校的大學,她抱著對大學生活的美好向往,恨不得立刻就開學!每當看到她沾沾自喜的模樣,姨媽就會說:“又不是名牌大學,上不上有什麼區別?”
李戈聽了可就不樂意了,反駁道:“姨媽您不懂,現在的大學都是普及教育了,這是找工作最基本的一塊敲門轉,您以為還是你們那個年代啊,出去找工作說是小學畢業都有好幾家用人單位爭著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