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7章 翻兩番,鯤鵬瀟瀟(1 / 2)

我叫林瀟湘,名字比鄰居家大丫、二鳳、三花之類的好聽那麼一點兒,是因為我爸是村裏小學的校長,他在鎮裏上了師範學校,十幾年前成了村裏最有文化的人,還娶了一個漂亮的鎮裏姑娘當老婆,引來全村人的羨慕。

我媽就是那個鎮裏姑娘,她不但漂亮而且什麼活計都會做。盡管如此,她卻是家裏幹活最多,最受氣的人。因為她生了我這個賠錢貨,沒有為三代單傳的老林家延續香火。我很小的時候就看著那個‘老妖婆’打罵我媽,我媽總是默默地忍著,從來不告訴我爸。那時候年紀小,我總以為告訴我爸,他就能保護我媽。可是後來我才明白,在我媽和他媽之間,他永遠向著他媽。所以,我恨‘老妖婆’也恨我爸。我從小就不叫‘老妖婆’奶奶,她打罵我媽的時候我還瞪她,所以,我也沒少挨她的打。

十六歲之前,我是學校裏出了名的‘冷美人’。由於農村結婚早,十五六歲又是情竇初開的年紀,但是根本不需要誰告訴我不許早戀,我媽這輩子就是被所謂的愛情毀了個徹底,鮮血淋漓的慘痛教訓比任何說教都有用。

我本來是考上鎮裏的高中了,但是我媽病了。我爸的工資向來都是交給‘老妖婆’的,她不肯拿錢給我媽看病,我爸就眼睜睜地看著我媽胃疼起來在地上打滾,也不帶我媽上醫院。

我算是看透了,想要靠我爸給我媽看病,根本就靠不住。所以,趁我媽下地幹活時,我給她留了張字條,說出去打工賺錢去了。

那時候我多天真啊,以為打工就能賺著錢呢。可是,一個十五六歲的小丫頭,要學曆沒學曆,要力氣沒力氣,能做什麼呢?初到楓城時,我在廣場上發過廣告單,在大排檔洗過盤子,在馬路中間給護欄刷過油漆。這些工作一天忙到晚,除了吃飯住宿根本就存不下錢寄給我媽。

後來我在街上遇到了同村的林強,我們那個小村子裏的人基本上都姓林,七算八算都能沾親帶故。他在楓城上大學,介紹我到他們老師家裏做保姆,我才算在楓城穩定下來。

我前半生的一大半時間就是個倒黴版的‘村妞進城’,遇到莊鵬時,我承蒙林強的老師‘照顧’,在一所中專藝校學聲樂。其實我開始連五線譜都不認識,可是學聲樂便宜,有張嘴能發生就成。

當時啊,莊鵬是捐資助學的慈善家,我是食不果腹的特困生。在台下時,我就想,台上那個西裝筆挺的男人怎麼跟大明星似的,那麼好看呢。不過我當時臉皮還特別薄,總覺得拿人家錢不是什麼光彩的事兒,上台接受捐助時一直低著頭,隻看到莊鵬西裝上係得嚴絲合縫的紐扣。

等到十八歲以後,我在楓城有名的銷金窟裏活得風生水起。雖然沒上過什麼大學,不過社會這所大學比什麼211還是985的大學都會教育人,它教會了兩個做人的真理——一個是,這世上啥都是假的,隻有錢是真的。另一個就是,別人潑你冷水別浪費,燒開了再潑回去。

時隔兩年再遇莊鵬時,他是來這裏風流快活的大老板,我是霜林醉的紅牌花魁。那時候我雖然出道不久,但坐在男人腿上喝酒唱歌早就遊刃有餘了。我不知道莊鵬是不是記得他曾經資助過我讀書,反正他每次來霜林醉隻點我的台。

我從未對莊鵬有過什麼‘非分之想’隻當他是‘恩客’,因為從一開始我們就隻有一種關係——‘資助人’是什麼?不就是‘金主’麼?‘恩客’是零售,‘金主’是批發,我倆從來就是做‘買賣’。

我從來不相信愛情,因為我壓根就不相信任何人,嗬嗬……

叩叩叩,臥室的門被敲了三下,還能隱隱地能聽到孩子的哭聲:“小姐,小少爺醒了。”

“進來吧。”瀟湘應了一聲,保姆推開房門走進臥室,瀟湘接過孩子,“給我吧,你去壓點兒水果泥拿過來。”

“好的,小姐。”保姆依言去準備水果泥了。

“醒就醒了唄,還要哭一鼻子給為娘的示威?”瀟湘將兒子柔軟的身體抱在懷裏,坐到落地窗前的地毯上。

拉斯維加斯、東京、香港都是以夜景美麗出名的城市,而害怕孤單的人總是喜歡這樣繁華絢麗不夜城。因為孤單寂寞總是會在夜色降臨時分,像個幽靈一般的出現在你身邊,那種感覺說不上是冷還是害怕,是無法用言語來形容的。瀟湘看著遠處閃爍著的各種顏色形態各異的霓虹燈,它們如同夜色中耐不住寂寞的人,以最妖嬈最奪人眼球的方式,吸引著人們的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