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大結局(下)(2 / 3)

那兩人互視一眼,搖搖頭。

家俊擁過我,我們要越過他們穿過胡同時,那兩人忽然一把扳過家俊,我驚叫,本能的撲上去撕打,那抓我的人力氣很大,手又象鉗子一樣,而那個手拿汽排槍的人,我隻看見他抬手一揮,他手裏的汽釘槍重重落下,狠狠砸在家俊的膝蓋上。

我失聲尖叫:“家俊,家俊!”

再也顧不得了,我奮力要掙開抓我的人,他不肯鬆手,我象個瘋子一樣的一口咬在他的胳膊上,他吃了痛鬆手。

我撲上去死死抱著那個手拿汽排槍的人的胳膊,這兩個男人一起過來撕我。

就在這時,我們身後胡同口嘎的一聲急刹車,一輛白色的商務車猛然停下,車門一拉開,隨著嘰裏嘩啦的吼叫,裏麵衝下來五六個手持木棍鐵棒的年輕男子,他們大叫著衝過來,這兩個襲擊的男子嚇了一跳,立即迅速往卡宴上逃,一逃上車,慌忙的倒車退離,這幾個年輕人的棍子啪啪的砸過去,一條胡同裏亂一團。

家俊坐在地上,他按著自己的膝,看著他臉上的痛楚,我也痛的不知該抱他哪裏了,隻是連聲的哭:“家俊,家俊!”

卡宴到底還是逃了,那幾個年輕人沒有追的上,混亂結束後,他們圍到我的身邊,我這才抬頭,天呐,是丁鐺。

丁鐺也急的叫:“姐夫姐夫。”

她示意她的同伴,“快點送我姐夫去醫院!”

我氣的哭著罵她:“你為什麼才來?”

我們急忙把家俊扶上車,丁鐺的同伴飛速開車往醫院疾行,我在車裏握著家俊的手安慰他:“不怕的,家俊。”

丁鐺隻是哭:“姐姐,對不起,什麼事都準備好了,出門時才發現車胎爆了一個,對不起啊!”她又對家俊哭:“姐夫,是我不好,我早點來接你們就好了!”

家俊安慰她:“這怎麼能怪你呢!”

他告訴司機,“別去醫院,去法院!”

我氣的罵他:“付家俊,你瘋了?這都什麼時候了,你還要去法院?天呐。”我看見他的腹部,有血在往外滲。

他拍一下我的肩,努力舒展開眉頭說道:“丁叮,我沒事,馬上就要開庭,時間不等我。”

我忍無可忍,終於發了脾氣:“付家俊,你到底想幹什麼?你執著什麼?你隻是一介書生,你隻會在書房裏,對著聖賢書發發牢騷,傾訴一下不滿而已,這個社會千千萬萬的勞苦大眾他們生活的艱辛也好,痛苦也罷,不是你一個人的力量能拯救的了的,真正能救的了他們的是那些做官的人,救民先救民官,官都救不了,還救什麼民?這才是真正的事實,你明不明白?你不過是個小律師,你妄想去鬥什麼?你鬥的過嗎?”

他痛的咬牙,被打中的右腿不住的在抽搐。

我淚如雨下,痛的放聲大哭。

“家俊。”我哭道:“我也不想死啊!你知道我怕死的,我既怕你有事,也怕我有事,我們不要去管這個案子了好不好?求你了!”

他終於長歎一聲,閉上眼睛。

我們把家俊送到了醫院,把他扶到推車上時,他突然攔住我,“丁叮!”

我不解的看著他。

“丁叮。”他示意我低下頭來,我馬上低下頭,聽他在我耳邊說:“你馬上去法院,把這樣東西交給審判長,她一看就會明白了!”

他從懷裏取出一個信封,外麵用塑封紙封好的一個小小的信封。

我不知道這裏麵是什麼,但是我知道這肯定是最重要的東西。

丁鐺說道:“姐姐你去法院吧,我在這裏守著姐夫,你放心,我的朋友們他們送你去法院!”

我心裏是萬分揪心,無論如何也放不下心來,可是看著他殷切的目光,我隻得狠下心,低下頭來迅速吻一下家俊的額頭:“好,我去,家俊,你等我,等我!”

這是終審,這次庭審結束,一切都會塵埃落定。

庭審結束後,被宣判的罪犯就要押赴刑場,核對身分簽名之後,他們就要踏上最後的人生旅程。

我緊握著那張信封,心急如焚的看著前麵的路,丁鐺的朋友分秒搶奪,逆道違章行駛,終於到了法院。

車子還沒停穩,我立即跳下了車,抓緊手裏的包,咬牙快速衝了上去。

進去時我發現法庭外已經聚集了很多記者,法警,刑警在審判廳外維持秩序,所有閑雜人員都不得進去,我在人堆外苦苦懇求:“讓我進去,讓我進去,我要見審判長,我要見審判長。”

可我根本不能被放行,情急之下,我揮著手裏的包叫:“我有證據,我要見審判長。”

人群騷動,外麵擠了很多人,因為今天不止宣判一個人的罪行,還有一些其他的案犯,所以外麵聚集了很多媒體,我這樣一喊,當時就有人被我的喊聲吸引了過來。

我分開人群想往裏衝,就在這時我身邊忽然橫空伸過一隻手,倏的將我的文件袋奪了過去,我一看,竟然是個西裝革履四五十歲左右的男人,他冷眼看我:“你是什麼人,竟然衝撞這麼嚴肅的場合?”

我去搶那個文件袋,“還給我,這裏麵是關係人命的證據。”

他冷冷示意身邊的法警,“幹擾法院庭審的正常秩序,把她拉出去。”

我尖叫:“你們不能這樣對我,不能這樣,把東西還給我。”

他們已經抓住了我。

我大喊:“你搶走了東西,你搶走了我的證據,那裏麵是罪證。”我向法庭裏麵大喊:“審判長,審判長!”

我被推倒在人群之外,趕上來的法警馬上把我提了起來,他們不顧我的喝斥反抗,一路把我拖到了走廊外圍,丟到了一塊空地磚上。

我絕望的癱坐在地上,毫無氣力。心裏隻有一個愧疚的念頭,完了,我辜負了家俊,完了!

那個中年男子答答的踩著地磚從走廊那邊走了過來,他居高站下的站在我的麵前,把手裏的信封啪的甩到我的臉上。

“這是什麼?”

我抓過來一看,頓時我也呆了。

這裏麵是什麼,是一封信。

雖然有兩頁紙,可是裏麵隻清清楚楚寫了幾個大字,是家俊的手寫,一字一字寫的有力清楚。

“老婆,我愛你!”

我傻了眼,這是什麼?這叫罪證還是情書?

那個男人問我:“你的證據呢?”

我象《唐伯虎點秋香》裏那位夫人樣無賴的叫:“我就是玩你,怎麼著!”

他恨的不行,但拿我一點辦法都沒有。最終他隻得恨恨的咬牙罵我,死女人,然後和法警一道離開。

這幾個人走後,我坐在地上,腦子繼續抽冷風,反複的在想,這是怎麼回事。

忽然間我腦子一個激靈,連滾帶爬的從上爬起來,家俊,家俊。

我往審判庭門口跑,果然我看見幾個人,正是丁鐺,她攙扶著家俊。他終於來了。

家俊很虛弱,他從口袋裏拿自己的證件給法警看,“不好意思,我是這件案子的指定律師,抱歉,我遲到了一會兒,請你讓我進去!”

法警猶豫了一下,對著這麼多的傳媒記者,他們也有些為難,正在僵持間,此時旁邊又過來幾個人,都是清一色的身著黑色的律師短袍,為首的一個我認識,是律師協會的陳會長,他帶著幾個同樣是律師身分的人走了過來。

陳會長沉聲說道:“請讓付律師進場,如果你不讓付律師出庭辯護,我們律師協會的所有成員將聯名上書,抗議這次的庭審。”

所有人都被這一幕給震驚了,一樁案子會牽扯出這樣大的動靜,這恐怕是大家都始料不及的。

我哭著看家俊,他臉色蒼白,在丁鐺的攙扶下看起來十分虛弱,可是他臉上的表情,卻充滿了堅毅。

終於,裏麵傳出話來,是審判長的聲音,那位威嚴的女審判長在前麵叫道:“請付律師進來。”

我們其他人被擋在外麵,不能入場,兩位法警趕過來,他們扶住家俊,在他們的幫助下,家俊終於穩穩的坐到律師席上。

家俊向審判長,書記員,所有的工作人員點頭示意,然後他坐了下來。

我一顆心這時才勉強安定下來,丁鐺抱住了我。

丁鐺哭:“姐夫腿骨折了。”

我也流淚,他臉色蒼白,我能感覺的到他是在努力撐著,一時間我心肝俱裂,心痛不已。

審判長站了起來,宣布庭審開始。

我進不了場,隻能在人堆外麵看著家俊,他坐在律師席上,旁邊是兩位一同辦案的律師,他們三個人低聲在交流什麼。

案子開始進行,我聽不明白他們在講什麼,現在什麼對我都不重要,我隻在乎我的男人。

法官站在象征法律公正的天平下,她威嚴的宣判今天庭審各名罪犯的罪行,一個一個,每個都是罪大惡極,沒有人申訴,沒有人提出疑議,接受審判的人,個個表情平靜。

法官宣判到最後一個人,就是家俊案子的那個年輕人時,我看著那個被指證殺人的年輕男子,他麵色浮腫,神容憔悴。

法官問他,是否服從審判?

他輕輕搖頭,聲音虛弱,“我沒有殺人!我不服從審判。”

所有人看著他,這時家俊站了起來,他努力撐著桌子兩側站了起來。

安靜的審判庭,家俊的聲音鏗鏘有力,震在審判庭的每一個角落,他一字一句的說道:

“審判長,他的確沒有殺人,我這裏有新的證據可以證明嫌疑人是無辜的,他沒有殺人。”

那位法官是一位四十多歲的女性,她看著家俊,似乎已經知道家俊會說什麼,她並不意外。

前麵的記者都回過鏡頭來,一陣電光閃石,記者們把鏡頭對準了家俊。

此言一出,眾皆嘩然。

法官莊嚴的說道:“請於永仁先生出庭。”

門打開,那位於先生終於出場了,就是這個人,在幕後指使人捅傷的家俊,威脅我們。

那位叫於永仁的官二代一身深色西裝,並不慌亂,他在法警的指引下站到了自己的席上,坐下後,他輕蹺起腿,漫不經心的看了全場一眼。

法官問他:“於永仁先生,你可以保證你今天所講的一切都是事實嗎?”

於永仁很冷靜:“我謹以一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身分向法庭和現行憲法起誓,我保證我今天所陳述的一切都是事實,絕無虛假。”

法官點頭,她示意家俊:“付律師,你可以提問了。”

家俊和那位於永仁正麵直視,他冷靜發問:“於永仁先生,請問死者遇害的那個晚上,你究竟在做什麼?”

於永仁轉過頭,他並不看家俊,“我早已經說過,那晚我接到被害者的電話,她約我去她家裏談話,我想和她了結關係就過去了,但我並沒有敲開門,至於在我走之後發生的事,我不清楚,如果你想問我有沒有證人,我有人證,足可以證明在死者遇害的時間裏,我不在場。”

家俊平靜的說道:“你是有人證,可是我也有人證物證,那晚,你並不是八點去見的死者,而是九點,前後差了一個小時,就在我的當事人離開死者家裏後,你又去見了死者,這次,你們的談話並不輕鬆,死者威脅你,如果你不和你現在的妻子離婚,她就會把你和她的關係全抖出去,界時你會身敗名裂,在這種威逼和怨恨之下,你動了殺害死者的心,最終將她刺死。”

對方冷冷說道:“付家俊先生,你編故事的水平真是歎為觀止,如果僅憑你的口舌之詞就能詮釋清這一切,那還要法律如何?你的證據呢?你有什麼證據指責我?”

家俊不慌不忙,他的手探向上衣口袋,又從裏麵取出一個信封。

“審判長,我這裏麵有一張鈔票,是一張百元的鈔票,這張鈔票看似普通,但是卻是這樁案子最重要的一個證據。”

他請工作人員把信封遞給審判長。

“死者所居住的那幢樓拐角的街上,有一個賣花的小姑娘,她常常在那條街上賣花,當晚九點,她象平常一樣在街上賣花,那晚天氣不太好,她還剩下半桶玫瑰沒有賣完。當看到從公寓樓裏出來的一位先生後她本能的衝上去向他兜售鮮花,那位先生就是於永仁,他剛剛殺了人,慌不擇路的處理了現場從裏麵逃出來,突然間一位賣花小女孩擋住他的去路,他來不及思索,為了擺脫這位小女孩就慌張的從錢夾裏拿出了一張一百元的鈔票遞給她,那賣花小女孩本想找錢給他,可是待她找好錢後,這位於先生早已轉身離開了現場,既沒有拿花,也沒有拿錢,賣花的小女孩一直攢著零錢想等秋天開學時買新課本,所以這張百元的鈔票,她一直沒有舍得花,而正是這張鈔票,它右下角上麵清楚的印著一個指紋,那指紋就是殺死死者的真凶的指紋。”

家俊指著於永仁,“於永仁,你當晚殺人,帶走了殺人凶器,擦掉了房間裏的腳印,可是你慌張間被一個賣花小姑娘擋住去路,來不及思索之下你為了脫身隨手拿了一張鈔票遞給她,卻沒想到你手上鮮血未幹,在慌亂之下你錯手把一張帶著死者鮮血和你自己指紋的一張鈔票遞給了那賣花小姑娘!”

他說到最後一句時,全場皆驚。

家俊拍案指問於永仁:“於永仁,你殺死情人,毀滅證據,法庭上做假證,威脅相關辦案人員,你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掩蓋你的罪行,現在罪證確鑿,你還有什麼話可說?”

法院人員已經把信封遞到了法官麵前,那信封裏,打開果然是一張百元鈔票,鈔票是裝在一個透明的塑料紙袋裏的,法官也在仔細檢查那張鈔票。

於永仁驚呆了,他本能的狂叫,“他在撒謊,他在誣蔑我!”

我也呆了,擠不進去,我在人堆外麵看。

家俊說道:“這裏麵還附有一張指紋檢查報告,那上麵清清楚楚的寫著,是於永仁的指紋,證據確鑿,於永仁,你還有什麼可以抵賴的?”

法官低頭仔細看著那張報告,她看家俊,又看著於永仁,所有現場的人也都在看這於永仁。

那個被指控殺人的疑犯這時候來了精神,他象看到了一線生機似的狂叫,“是他,是他殺死的人,不是我,不是我!”

記者們都轉過了攝像機,大家對著於永仁在拍,於永仁的臉色蒼白,他叫:“我沒有殺人,沒有殺人,不對,你們不用看我,這不可能!那張鈔票是假的。”

現場秩序亂了起來,法警衝上來維持秩序,法官沉聲問於永仁,“於永仁,你還有什麼話可說?”

於永仁的精神崩潰了下來,他嚎叫:“我沒有殺人,你們這是栽贓,我沒有殺人!”

現場開始混亂,突然之間發生了一件我們都沒想到的事,那個叫於永仁的官二代從自己的席位上一躍而起,他瘋了似的衝向法官席,居然撲上去要搶法官麵前的那一張鈔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