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人際關係與社交(1)(1 / 2)

(第1節什麼是人際關係

探析社交的知識和技巧,我們首先應該明確什麼是人際關係。

人際關係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上,人際關係是指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包括社會中所有的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以及人與人之間關係的一切方麵。但此定義沒有揭示出人際關係的特殊性。狹義上,人際關係是指人們在物質交往與精神交流中發生、發展和建立起來的人與人之間的直接的心理關係。人際關係是社會關係的一個側麵。

從曆史上考察,它是同人類起源同步發生的一種極其古老的社會現象,其外延很廣,包括親子關係、夫妻關係、朋友關係、同學關係、師生關係、同事關係等等。

人際關係和社會關係有不可分割的聯係:一方麵,人際關係是社會關係中較低層次的關係,受生產關係和政治關係的決定和製約;另一方麵,人際關係滲透到社會關係的各個方麵之中,是社會關係的“橫斷麵”,反過來影響社會關係。它直接影響著群體內聚力的大小、人們的心理環境和社會環境的好壞。我們每個人都生活在各種各樣現實的、具體的人際關係之中。

(第2節人際關係的心理影響因素人際關係受到認知、情感、人格、能力等四種心理因素和行為舉止因素的影響。

認知因素

認知因素是人際知覺的結果,包括三個方麵,即自我認知、對他人的認知和對交往本身的認知。對自我的認知會影響人際交往中的自我表現,對他人的認知會左右對他人的態度和行為,對交往本身的認知影響交往的目的、廣度和深度。人際交往是雙方彼此滿足對方心理需要的過程,不能隻考慮自己的滿足而忽視對方的需要,否則會引起交往障礙。

情感因素

人際交往中的情感因素,是指交往雙方相互之間在情緒上的好惡程度、情緒的敏感性、對交往現狀的滿意程度以及對他人、對自我成功感的評價態度等。

人際交往中的情感表現應該適時適度,隨客觀情況的變化而變化。不良情感反應會影響交往。比如,如果交往中反應冷漠,對常人可因之而喜怒哀樂的事情無動於衷,會被他人認為你麻木、無情,不宜交往;如果情感反應過於強烈,不分場合和對象地恣意縱情,別人會覺得你輕浮不實;如果情感不夠穩定,變化無常,也會讓人覺得你不宜交往。

人格因素

人格因素對人際交往有至關重要的影響。一些不良的人格特征,如虛偽、自私自利、不尊重人、報複心強、嫉妒心強、猜疑心重、太過苛求、自卑、自傲、孤獨固執等等,容易給人留下不愉快的感受乃至一種危險感,會影響人際交往。因此,好的人際交往離不開雙方良好的人格品質。

能力因素

交往能力欠缺是影響人際交往的原因之一。比如有些人,交友願望強烈,然而總感到沒有機會;想表現自己,卻出了洋相;想關心他人,但不知從何做起;想讚美他人,可怎麼也開不了口;想調解他人的矛盾,可好心經常辦壞事,等等。人際交往的能力不是固定不變的,可以通過有意識的鍛煉來提高,關鍵要多進行交往實踐、多動腦筋。

行為舉止

交往行為舉止,包括交往的舉止、氣度、表情、手勢以及言語等所能測定與記載的一切量值。適度、優雅的交往舉止,會給人留下好的印象,有效改善人際關係。行為舉止的決定因素是交往心理,當然,培養鍛煉也是很重要的。

在上述幾個因素中,情感因素起著主導作用,製約著人際關係的廣度、深度和穩定度。通常所言的“友情”、“親情”、“人情”都是著重從情感方麵來說的。可以說,情感的相互依存是人際關係的首要特征。但一般來說,在非組織關係中,是情感成分承擔著主要的調節功能;而在正式組織關係中,行為舉止是調節人際關係的主導成分。

(第3節人際交往的心理原則

盡管人際關係紛繁複雜,每個人的交往動機、要求和期望差別巨大,但仍然有共同的心理原則可言。心理學家從最一般的方麵總結出了四條人際交往的心理原則,即交互原則、功利原則、自我價值保護原則和同步變化原則。

交互原則

大量研究發現,人際關係的基礎是人與人之間的相互重視與相互支持。因此,社會心理學家指出:人們在人際交往過程中,必須首先遵循交互原則。

古人言:“愛人者,人恒愛之;敬人者,人恒敬之。”人際交往中,喜歡與厭惡、接近與疏遠是相互的。幾乎沒有人會無緣無故地接納和喜歡另外一個人;被別人接納和喜歡必須有一個前提,那就是我們也要喜歡、承認和支持別人。一般地,喜歡我們的人,我們才會喜歡他們;願意接近我們的人,我們才願意接近他們;疏遠、厭惡我們的人,我們也會疏遠、厭惡他們。

為什麼會存在這種交互原則呢?心理學家研究發現,每個人都有維護自身心理平衡的本能傾向,都要求人際關係保持一定程度的合理性和適當性,並力圖根據這種適當性、合理性解釋自己與他人的關係。在這種本能傾向的作用下,當他人做出友好姿態以示接納和支持我們時,我們會覺得“應該”對別人報以相應的回答,進而產生一種心理壓力,迫使我們對他人也做出相應友好姿態。否則,自己以某種觀念為基礎的心理平衡被破壞,我們就會感到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