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其說葉青天冷酷,不如說他是一個驕傲的人。
他孤獨,沒有親人,也沒有朋友,他不知道自己是哪兩件不負責任的物事相碰撞的意外的產物,也不知道除了自己之外他還能依靠誰,甚至那艱難而漫長的成長歲月都已被他遺忘,他對一切過去的事情都毫不感興趣。對於一件事,他隻注重結果,至於過程是什麼,有何意義,他從來不加以理會。
為了達到某個目的,他不惜放棄一切,出賣一切。、
有件事至今還被他以光輝史而時常緬懷。一直到九歲,葉青天從來沒有過自己的風箏。豔陽天,清風徐來,風箏漫天翔。他沒錢,當然也沒人願意把自己心愛的風箏送給一個令人討厭的乞丐。對於玩厭的東西,他們寧可銷毀,也不肯給他人分享。
葉青天愛上了方明新風箏。方明是本城著名風箏匠的兒子,和葉青天年紀相仿,但不同的是,方明把玩過的風箏比葉青天吃過的鹽還多。風箏是他用以炫耀的資本。
那是一隻七彩蜈蚣風箏,葉青天看上了它的狂傲、它的霸道,它的出現把周圍所有其他風箏都比了下去,方明得意地看著他的寶貝飛得最高最穩,個兒最大,樣兒最美,成為風箏之王。
葉青天想擁有它,一旦這個念頭產生於大腦,那麼除非這個念頭實現,否則將永無放棄之日。
方明將他的寶貝隨時隨地帶於身邊,就是睡覺,也要睡在一起。
床!葉青天想到了夜晚,想到了偷。
夜寂靜,夜色深暗,到了人人都該睡熟的時辰,葉青天翻牆進了風箏店,然後直奔方明的睡房。
睡房的門並沒在裏麵卡死,這讓葉青天又省下不少工夫。他輕輕地推開門,聽到了方明輕狂的鼾聲。
葉青天走近床,然後摸到了風箏,那個他一心渴望的寶貝。
方明沒有絲毫的察覺,葉青天慶幸一切都這麼順利,他開始撤退,可是剛跨出睡房大門,就覺得有樣東西猛地咬住了他的右腿。
那是方家養的一條大花狗。這條狗卻是有著“物以稀為貴”的神奇特點的。它從來不叫,不論對人,或是對動物。在陌生人進入時,它也從不加以示威。於是人人都說這是條世所罕有的溫馴的狗。但往往稱讚的人言語方盡,拜別離去時,它則開始發威了,或者狂吠,或者猛咬,總之將離去之人咬得遍體鱗傷,嚇地七竅升飛。
葉青天不知道方家有這麼一條怪狗,因此也預計不到自己遇到的大難題。他感覺到自己的腿一定已經出血了,至於肉,則還連在腿上,因為它還在狠命地咬著不放。
葉青天依稀能辨出那是一條狗,於是他將風箏置於一邊,開始了防衛。關於人與狗的赤膊,孰優孰劣,無從可考。但至少此刻葉青天完全處於下風,他的臉上,他的身上,他的手上,已滿是傷痕。
葉青天辨不出那是一條公狗還是母狗,但匆忙中他確確實實打中了其私處。這條沉默的狗終於忍不住鬆開了口,嗚嗚叫了起來。
葉青天乘機拿起風箏,翻牆逃之夭夭。
這次偷竊的代價是一條永久殘廢的腿。往後的歲月裏,葉青天走起路來總是又僵又直,顯然是腿筋被咬壞了。臉上那八處明顯的傷疤相比之下顯得算不了什麼了。
但葉青天認為這一切都是值得的,因為他終於得到了他夢想已久的蜈蚣風箏。
葉青天迷戀於武功,他希望自己變得更強,不因為腿的問題受到歧視,被人認為是廢物。往後的歲月裏,他拚命地走,拚命地找,但凡有些家數的武師,他都一一拜倒。雖然十人中倒有九人對他不屑一顧,但好歹也練就了他鐵一般的身架子。
殺人的劍,這是一把劍的名字。
殺人的劍,是一把神奇的劍。它是當代鑄劍第一人鄭魯子的傑作,曾擁有過它的三個人,鄭梅、段宣和歐陽隆,都先後被拜封為天下第一劍客。它的鋒利,它的快,它的殺氣,都令人膽寒。它是劍中之傑,無與爭鋒。
這樣一把劍,當然成為眾所追逐的至寶,尤其當大俠歐陽隆辭世之後,眾人膽氣驟然升高,逼得其子歐陽鋒將神劍獻出。
但這樣一把神劍,又豈是泛泛之輩所配擁有,因此雖年複一年,殺人的劍卻仍是在眾人手中傳來傳去,而這些擁有過它的人,幾乎沒有逃脫被殺命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