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小潔的問題(2 / 2)

然而,童小潔打了話茬似的,在介紹著自己的情況,原來她也是外地人,而且也來自於農村,跟著表姐來這邊打工,一開始是和表姐租了一套房子,現在她收入高手,交了點首付按揭買了一套小房子,用不了幾個月這房子就完全屬於她了,她感到自己很有成就,再把父母從鄉下接過來,讓二老享享清福。

聽到這裏,李雲飛眼睛有些濕潤,有些懺愧,他也想到自己的父母,枉自己坐擁二十五億,到現在還沒有給家裏打一分錢,當然他也有苦衷,等趙宇軒發了工資,他就可以光明正大的給二老寄些錢了。

同時,對童小潔的印象不錯,這姑娘不僅長得漂亮,還很孝順,百善孝為先,人若孝敬父母,品質肯定差不到哪去。

介紹完了自己,童小潔就問:“李先生,你成家了嗎?”

李雲飛道:“沒有。”

“那你有女朋友嗎?”

“有”

笑話,他的女朋友還不隻一兩個呢,但他也隻說了一個字,“有”

童小潔突然就不說話了,良久,她才說:“那個陳小姐,很漂亮,也很有本事,相信,她就是你女朋友吧!”

“那你誤會了,她不是。”

在李雲飛眼中,陳夢珊不過是他的玩物,女朋友的名份輪不到她。

“哦,那她在哪?”

“哦,她在開超市。”

他說的是女友其中之一的張小玲,既然已經得到她父母的認可,那自然就可以拿出來說了,至於其他人身份都比較特殊,還是不說的為好,所以能擺到桌麵上來的,恐怕隻有張小玲了。

“是嗎?那了不起哦,她自己的超市還是?”

“哦,她也是給別人打工。”

從後背看去,李雲飛看得出,童小潔似乎大鬆了口氣似的,她鬆什麼氣,真不知道她在想什麼。

來到皇朝大酒店,進了辦公室,童小潔拿出兩份合同填上適用期三個月,月薪,就推到他們二人麵前,“兩位,如果沒有問題的話就簽字吧,先簽一年,適用期三個月。”

李雲飛看了一眼,就簽了,陳夢珊也簽了。

“好了,這一份,你們收好。”

“好的。”

李雲飛和陳夢珊各收了一份自己的合同。

“好了,現在咱們去買衣服。”童小潔道。

陳夢珊臉露難色,就道:“反正也沒有我的份,我身體有點不舒服就先回去了。”

她心裏在想,這小子可真會裝,明明是個億萬富豪,卻穿得跟個農民工似的,好了,他還能撈兩套衣服,趙宇軒出錢,這衣服自然不是便宜貨,他可真行。

李雲飛看了看她,她精神不是很好,而且走路的姿勢更加的變扭,可見經過剛剛的打鬥,她的傷更重了。

“也好,你回去休息吧!用點藥好得更快。”

“行,我走了,童總助再見。”

走之前,陳夢珊橫瞪了李雲飛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