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雨琳雙手抱肩,在房間裏來來回回地轉圈,腦子高速運作著。
夢圓從門外探進腦袋,好奇地看著她。
聽說這位“小姨”很聰明,還會斷案,她現在是在斷案嗎?嘻嘻,會斷案的女人?有意思。
不過,她能斷得了這種幾乎沒什麼線索的案子嘛?
幾分鍾後,夏雨琳抬頭,重重地拿右拳擊打左掌心:她想明白了地麵雨水太少和敵人無腳印的原因!
先不管敵人留在這房間裏的幾分鍾裏發生了什麼事,但是,她可以確定,敵人抱著肉肉從窗口離開後,地麵被擦幹了,所以才沒有雨水和腳印!地麵現在的濕意和腳印,都是肉肉失蹤後,夢圓、沐瑛和她等人進來時留下的!
為什麼敵人要清除掉地麵上的雨水和腳印?又是誰擦幹的?
敵人抱著肉肉離開,不可能折回來清理地麵,難道是清理幹淨地麵後才離開?就算是清理幹淨地麵後才離開的吧,關鍵的一點是,為什麼要清理地麵?
地麵無非就是飄進來的雨水還有敵人或者肉肉的腳印,有什麼必要清理呢?
換位思考,如果她是敵人,要劫走肉肉,為什麼要清理地麵?
想想罪犯們清理現場的原因。
掩飾或重置犯罪現場,不讓別人看出這裏發生了案件。這個理由於本案不成立,所有人都知道這裏就是案發現場,沒法掩飾。
清除自己來過案發現場的痕跡,撇清自己與案子的關係。地麵上的雨水和腳印能暴露敵人的身份或特征嗎?這種可能性很低吧?除非敵人斷了一條腿,隻留下同一隻腳的腳印,或者一隻腳殘疾什麼的,但是,這裏是二樓,能從窗口飛出去,又跑得飛快的人,會是腳有殘疾的人?感覺不太可能。
那麼,就隻有一種最大的可能了,敵人在現場留下了非清理不可的東西,比如血跡、凶器或身上的東西!
這麼簡單的現場,若是留下凶器或物件,輕易可以帶走,不必打掃地麵,而且,凶手會犯這種低級錯誤?
而在現場留下血跡,這是所有不想被發現的罪犯們必須要清理現場的主要原因,難道敵人受傷了?敵人不可能帶著滴血的身體來劫走肉肉,就算受傷滴血,也應該是在現場弄出來的。
難道肉肉跟敵人進行了搏鬥,不小心將敵人弄傷了,所以敵人流血了?還是肉肉被敵人所傷,流了血?但是,不管誰的血滴到地麵上,也沒有必要清理吧?被人發現他們中有人受了傷,那又如何?
除非,她的臉沉下來,除非受傷的人就在這個院子裏,或者就在這王府裏,所以才不能被人發現血跡,不能暴露自己受傷的事情!
至於敵人有潔癖、看不得地麵被弄髒,或者敵人故意清理地麵、混淆視聽什麼的可能性,不必考慮在內,有這種膽量和能力在盛王府作案、還在這麼多人的眼皮子底下帶走肉肉的人物,不會做多餘或者無聊的事情。
所以說,這裏果然有內鬼吧?如果不是內鬼,怎麼可能在這麼多人的眼皮子底下進入肉肉的房間?
想到這裏,她走出房間,大聲道:“所有人都別找了,馬上上樓集合,我要一一問話。”
已經沒有別的線索了,加上這樣的風雨之夜,去追查武功高強的犯人並不現實,她還是快點從現場證人這裏找到線索才是。
住在這院子裏的人,很快聚合在樓上。
這些人中,不包括她在內,有她帶來的三個人沐瑛、尚天、入娣,有夢圓的一個小廝和一個丫環,另有夏半薑派來侍候她和肉肉的兩個丫環,一共七個人。
案發那段時間,她在肉肉隔壁的房間裏練功,沐瑛、尚天、入娣三個人在外頭的小廳裏,夢圓和肉肉在同一個房間裏玩,其他幾名王府的下人都在一樓。
以下是各人的證詞。
夢圓:“我跟小肉舅在床上說悄悄話,突然內急,就跑出去解急。解完急後就下雨了,我覺得淋雨很好玩,又跑出大門,在外頭淋雨。淋夠了以後我才回來,回到房間,發現小肉舅不見了,於是叫起來,以為小肉舅在跟我玩躲貓貓,就到處找。找著找著,我推開窗子,閃電正好出現,我看到一個穿著黑袍的男人抱著小肉舅往那邊跑,轉眼就不見了。”
他的話得到了幾名王府下人的證實。
他確實喜歡淋雨,隻要不是特別冷的天氣或特別大的暴雨,他都要淋上一番,而這天晚上,留在一樓的下人確實看到他出了院子,約莫半刻後進來時渾身濕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