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狀元全錄曆史4(2)(1 / 2)

第二狀元全錄曆史4(2)

錢維城

錢維城,江南武進(今江蘇常州)人。字宗盤,號紉庵。生於清康熙五十九年(1720),卒於清乾隆三十七年(1772)。清乾隆十年(1745)狀元。授翰林院修撰。散館滿文察列三等,又試漢文,留任。後曆任右中允,入值南書房,侍讀學士,侍講學士,內閣學士,禮、工、刑部侍郎。

乾隆二十三年(1758),奉旨分理京城五城平糶事宜。奏請考慮依廠地遠近定運費多少,詔令執行。

乾隆二十七年,刑部侍郎任上奏請申明有漏洞的律例二則:一是凡所殺的是作案罪人,寬恕殺人罪,乃殺死罪犯不論罪。但案後移動屍體反遭流放,這是本小末大。二是殺拒捕之奸夫者,以鬥殺論;而殺不拒捕之奸夫者,不論罪。此則會使奸夫都拒捕。經改正得到彌補。

乾隆三十四年,錢惟城被任命赴貴州,查審威靈知州劉標貪汙國庫金幣和前任巡撫方世俊等索賄貪贓枉法案。他微服私訪,打破關係網,令案情大白。上報朝廷,依律論罪。

乾隆三十七年,錢維城父親去世,他也一病不起,舊病複發,卒於家中。皇帝特賜“尚書”銜,諡文敏。

錢維城善畫,所進畫冊,多蒙禦題。著有《茶山集》。

吳鴻

吳鴻,浙江仁和(今浙江杭州)人。字頡雲,號雲岩。生於清雍正三年(1725),卒於清乾隆二十八年(1763)。清乾隆十六年(1751)狀元。授職翰林院修撰,掌修國史。與吳鴻同科的劉墉為呈送卷第一名。乾隆帝閱後認為無超人才華,貶為二甲二名。將吳鴻拔為第一甲第一名,說道:“今取一朝狀元,必得有眾人向往之才氣。平庸之人怎能奪冠?”吳鴻也是乾隆十二年浙江鄉試解元。

乾隆十七年,出任廣西鄉試主考官。次年任順天鄉試同考官。乾隆二十年,出任湖南鄉試主考官。不久授侍讀學士。乾隆二十二年,以侍讀銜,出任廣東學政。次年,轉為湖南學政。乾隆二十七年,與錢大昕、王傑一起出任湖南鄉試典試官。應試者出場,人將試卷呈送吳鴻,吳鴻閱卷後對丁庈、丁正心、張德安、石鴻翥、陳聖清等五人最為賞識。說道:“此五卷失一,吾以後不複論文矣!”結果,五人皆名列前茅。丁庈果然第一。時人無不讚歎吳鴻有知人之明。皆稱其為“識士”。乾隆二十八年,誤食河罞中毒身亡,朝野惜之。

著有《雲岩詩文稿》。

秦大士

秦大士,江蘇江寧人。字魯一,號澗泉。生於清康熙五十四年(1715),卒於清乾隆四十二年(1777)。清乾隆十七年(1752)狀元。該科為慶祝皇太後60大壽特設恩科。授職翰林院修撰。

秦大士自幼聰慧好學。10歲便能賦詩作文,後又精書法。但其科場不順,中年及第。同科二甲梁同書、翁方綱均為一代名宦。秦大士取狀元後第二年,充順天鄉試同考官,又一年,散館朝考一等,充鹹安宮總裁官,入值武英殿。乾隆二十二年,入值上書房。教習庶吉士,任侍讀。次年,大考京察一等。任順天武試副考官。乾隆二十五年,任會試同考官。乾隆二十七年,出任福建鄉試主考官。次年,又任會試同考官。遂以病請長假。乾隆三十五年,為乾隆帝祝壽。次年,為皇太後八十壽辰祝賀。同僚見其精神未衰而勸其複出,被他婉言謝絕。

秦大士曆任考官,卷卷盡閱,盡職盡責,得人才頗豐。侍皇子讀書則一絲不苟。培養、選拔人才,很有成效。戍邊效死之甘肅總督就是他順天武試所拔之將。

秦大士工詩文、善書畫。詩得雅頌體、賦神韻。書兼精篆、隸、行、草。畫有盛名,長於畫竹。故有詩、書、畫“三絕”之稱。乾隆四十二年,卒於家中。

著有《蓬萊山樵集》《抹雲樓集》。

莊培因

莊培因,江南陽湖(今江蘇武進)人。字本淳,號仲淳。生於清雍正元年(1723),卒於清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乾隆十九年(1754)狀元。授職翰林院修撰,掌修國史。是科榜眼王鳴盛,後來成為考據大師。二甲四名,紀昀成為大學問家。二甲第四十名錢大昕為一代宗師。因此,莊培因榜被稱為“名榜”。乾隆二十一年,莊培因出任福建鄉試主考官。乾隆二十三年,出任福建學政,官至翰林院侍讀學士。乾隆二十四年病死於任上,年僅37歲。

莊培因之兄莊存輿是乾隆十年乙醜科榜眼,故莊培因與其兄莊存輿被稱為“兄弟鼎甲”。而莊培因又是雍正五年丁未科狀元彭啟豐的女婿。故他們又被稱為“翁婿狀元”。

莊培因崇尚氣節,詩文流暢,書法精妙。尤以工楷聞名於世。乾隆二十一年,典試福建鄉試歸來所作《舟過富春江詩》及兩年後的詩作《長侯試院雜花樹詩》,留傳於世。

著有《虛一齋集》五卷。

蔡以台

蔡以台,浙江嘉善人。字委實,號蘭圃。生卒年不詳。清乾隆二十二年(1757)狀元。授職翰林院修撰,掌修國史。

蔡以台早年有文名,家境貧困。以副貢生考補,出任景山教習。期滿外放知縣。乾隆二十二年會試奪冠。廷試卷列第三,乾隆帝點為狀元。蔡以台連中二元。乾隆二十五年,充任順天鄉試同考官。不久,任日講起居注官。乾隆二十六年,任會試同考官。適值隨乾隆帝離京,巡幸五台山途中,未及入場監考。但蔡以台取士公允已為人所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