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官稱衙署曆史2(2)
衛士
秦漢時守衛宮門的屯兵。由衛尉統率。西漢時長安城內的未央宮、長樂宮為帝、後所居,兩宮都由衛士守衛,城外的建章宮、甘泉宮,以及帝後寢園,也各置衛士。駐屯於長安兩宮的衛士也就是所謂的南軍。
武帝時長安有衛士萬人。以後逐漸增多,西漢晚期,守寢園的衛士已達四萬餘人。東漢時守衛洛陽南宮、北宮及諸宮掖門的衛士共兩千四百餘人。
兩漢時衛士係從各地選拔,每年輪換一次。按照漢製,平民中男丁從二十歲(自武帝始為二十三歲)到五十六歲為止,要服兩年兵役,一年在郡中為材官、騎士,一年到京城當衛士。每年歲終,所有守衛宮禁的衛士作好交代工作,次歲正月,宮中舉行饗禮以罷遣全體更盡的衛士,皇帝也親自參加。西漢時在未央宮曲台殿舉行,東漢時在南宮。據《續漢書》記載,在饗遣衛士時,還要作樂和演出角抵,儀式頗為隆重。饗禮畢後,衛士們都返歸故裏,由另一批供更的衛士來接替他們。
丞相
中國古代皇帝的股肱。典領百官,輔佐皇帝治理國政,無所不統。丞相製度起源於戰國。秦從武王開始,設左、右丞相,但有時也設相邦,魏冉、呂不韋等都曾居此職。秦統一後隻設左、右丞相。西漢初蕭何為丞相,後遷為相國,何死,曹參繼任。惠帝、璟後到文帝初年,設左、右丞相,以後隻設一丞相。漢初各王國擬製中央,也在其封國中各設丞相,景帝中元五年(前145)改稱為相。
屬於軍事大計或其他要務,皇帝常召集公卿、二千石、博士共同在禦前商議,避免專斷。一般政務,則由丞相決定即可施行。皇帝有事,常向丞相谘詢,丞相有時可封駁詔書,表示對皇帝命令持保留態度。丞相具體職權是:任用官吏,或是向皇帝薦舉人才;對於地方官的守、相有考課和黜陟、誅賞的權力;主管律、令及有關刑獄事務;地方上若有暴動等事,丞相派屬官前往鎮壓;在軍事或邊防方麵也承擔一定的責任;全國的計籍和各種圖籍等檔案都歸丞相府保存。西漢時禦史大夫輔佐丞相,職掌大致相同,所以不少事務常由丞相、禦史共同出麵處置。
丞相之秩為萬石,月俸之穀三百五十斛,錢六萬。屬官有長史二人,為丞相的助手。另有少史、征事等。又設西曹、東曹、奏曹、集曹、議曹等機構,分管官吏遷除、郡國事務、章奏謀議、征集租穀等事。武帝元狩五年(前118),又置司直,專司刺舉百官不法者,從而加強了丞相的監察職能。
西漢初,為相者多為開國功臣,位尊職重,敢於直言進諫,如呂後欲封諸呂為王,王陵即當麵表示反對;景帝時周亞夫曾反對封王信、廢栗太子等事。到武帝時,擢用公孫弘為相,開以後布衣登相位的先例。隨著君主集權加強,武帝重用內廷近臣,對丞相不甚信任,其在位者如薛澤、趙周、莊青翟、石慶、田千秋等人,皆謹小慎微,庸碌無能。武帝末年,霍光為大司馬大將軍,從此到西漢末,大司馬權勢在丞相之上,而大司馬多由外戚充任。西漢晚期,丞相職權為內朝所取,已無所作為,如韋玄成、匡衡等,在君主和權貴麵前,阿意曲從,以保持其祿位而已。
成帝時,何武以丞相一人難以處理繁多的政事為理由,建議立三公製。於是成帝改禦史大夫為大司空,遂以大司馬、大司空、丞相為三公,這是旨在分散丞相權力的一項措施。丞相、禦史被分割為三,三公實際上是三個宰輔。哀帝時改丞相為大司徒。東漢初又改大司徒、大司空為司徒、司空,改大司馬為太尉,三公之中以太尉為最尊。東漢初為了加強君主權力,權歸君主,協以內廷尚書,三公僅為備員。以後,大權又轉移到外戚、宦官手中。三公僅成為一種空銜。三公製一直實行到東漢末。
獻帝時董卓為相國,強梁跋扈,儼然在眾官之上。後來曹操又廢三公而恢複丞相、禦史大夫,並自任丞相。董卓和曹操都是大權獨攬,和君主無異。
魏晉南北朝在易代之際有時也設丞相或相國,性質均與董卓、曹操時無異,並非正常官製。唐、宋以後尚書省或中書省有時設左、右丞相,相當於原來的尚書左右仆射,位居尚書令或中書令之次,握有實權。明初中書省無令,僅設左、右丞相,權極重,後為明太祖所廢,以內閣大學士行丞相職權,迄清末未再恢複。
禦史大夫
秦代最高的監察官,始皇時此官位次於左、右丞相,後逐漸成為禦史台長官。西漢時禦史大夫掌副丞相,故丞相、禦史並稱,丞相府和禦史大夫府合稱二府。凡軍國大計,皇帝常和丞相、禦史共同議決。丞相位缺,也可由禦史大夫升任。禦史大夫之秩為中二千石。由於禦史和皇帝親近,故群臣奏事須由他向上轉達,皇帝下詔書,則先下禦史,再達丞相、諸侯王或守、相,因而皇帝可利用禦史大夫督察和牽製丞相。西漢初,諸王國也設此職,景帝中元三年(前147)時省去。
先秦的禦史本為殿中執法官。西漢時禦史大夫雖居副丞相之位以協助丞相綜理大政,但仍偏重於執法或糾察,不僅可劾奏不法的大臣,而且還可奉詔收縛或審訊有罪的官吏。
禦史大夫屬官有禦史中丞、侍禦史、繡衣禦史等。禦史中丞之秩為千石,其職掌是外督部刺史或守、令,在朝可舉劾百官,又主管朝中或地方上某些有關刑獄之事,如武帝時禦史中丞鹹宣治主父偃及淮南王獄。侍禦史員十五人,秩為六百石。漢代所謂的禦史,有時就是指侍禦史。其職掌是舉奏百官的非法和違失,也可奉詔逮捕和拷問有罪的官吏。繡衣禦史不常置,其職務主要是奉命鎮壓人民的武裝反抗活動。
成帝綏和元年(前8),更名禦史大夫為大司空,並將其祿秩提高到丞相的標準,與丞相、大司馬合稱三公。哀帝建平二年(前5),複為禦史大夫。元壽二年(前1),又改名大司空。從此到東漢,遂沿續不變。獻帝時,在曹操專權的情況下,又恢複了丞相和禦史大夫。
西漢晚期,從原來的丞相、禦史大夫、大司馬變為三公並立,是漢代官製中一大變革。到東漢初年,禦史大夫的官屬,由禦史中丞總領,中丞替代禦史大夫而成為執法和監察機構的首腦人物。
魏晉南北朝有時也恢複禦史大夫,或替代司空,或替代禦史中丞。隋、唐以後所設禦史大夫,除宋代為虛銜外,均為禦史台長官,不再具有漢、魏三公的性質。明改禦史大夫為都禦史,自此其官遂廢。
少府
負責皇帝奉養之官。戰國時三晉和秦都曾設置。秦二世時,章邯曾任此職。新莽時改名為共工。東漢仍稱少府。
西漢時田租、口賦等收入歸大司農,即國家財政收入;而山海池澤之稅等稱為禁錢,屬於皇帝宮廷的收入。少府就是專管皇帝帝室財政的機構。另外,它還兼管皇帝的秘書、膳食等事務。少府職司範圍較廣,屬官甚多。其中有符節令、尚書、中書謁者等為皇帝管符節或司筆劄文書;有考工室、尚方、佐弋、東西織室、左右司空之類手工業或工程機構;有太官、湯官、杸官太醫、鉤盾等專司皇帝飲膳、醫療和苑圃之官;有黃門、宦者、永巷等專管宮廷雜事及宦官、宮女之官,還設置拘執將相大臣的若盧獄官。
到了東漢,少府的職能、機構都發生很多變化。光武帝將少府收取山澤陂池之稅的權限轉移到大司農,省減了與此有關的一些屬官,從此國家財政與帝室財政混一不分。尚書和宦官的權勢越來越大,屬於這兩部分的機構便從少府中分離出來,由原來的職屬變為僅和少府保持一點隸屬關係的文屬。另外如監察官禦史中丞、侍禦史以及皇帝近臣的侍中、中常侍等,也隻是文屬少府。西漢時少府屬官設令、丞者達二十餘官,而東漢時僅設太醫、太官、守宮、上林苑四令、丞。少府權限大大地被縮小了,僅是經管皇帝服禦諸物和寶貨珍膳的一種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