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將到場的各旗主都封完之後,才開始策封那些沒有到場的旗主,由各旗派來的使者代領及叩首謝恩,雖然這一批人也被策封為旗主,但賜下的禮物要比親自到場的旗主少一些,以示區別。畢竟親自到場的旗主,當然應該受到優待一些。而那些本來是被中華軍俘虜,被迫來參加的旗主卻是因禍得福,反而得到了一份更為豐厚的禮物,總算是沒有白當幾天俘虜。
隨後商毅這才公布帝國對蒙古的政策。
中華帝國將正式設立內藩蒙古自治區,在原則上,自治區推行蒙人治蒙的政策。蒙古自治區乃然劃分成為六盟,各盟的地區,以及盟內各旗的數量都與清廷規定的一致,但會盟製度和盟主做出一些改動,清廷規定蒙古各旗三年會盟一次,選出各盟盟主,而帝國改為兩年一次,盟主一位,由各旗輪流擔任,而在擔任盟主其間,稱為盟主旗。當然各盟的第一任盟主,仍由原來清廷指定的旗主擔任。
但盟主隻是作為帝國中央對蒙古各旗的監督機構,不能幹預各旗事務,也無權私自發布政令,各旗內部仍然享有很大的自治權,這一點和清廷仍然一樣。而是各旗輪流擔任盟主,人人有份,因此這一點變化也頗受各旗的歡迎,畢竟誰都能過一過盟主的癮。由其是帝國正式確立蒙人治蒙的原則,也讓眾旗主都大為安心。
當然中華帝國征服蒙古之後,也有一些新的製度,首先是將察哈尓和歸化城土默特合並,稱為內藩蒙古自治區察哈爾府,歸化城正式更名為呼和浩特,受帝國的直接控製,帝國將在這裏派遣官員,治理地方並駐軍守衛,由北京軍區管理,治所設在呼和浩特。同時蒙古各盟旗的事務,也都由察哈爾府管理。不過察哈爾府也並不幹涉各旗內部的事務,但各盟舉行會盟的時候,察哈爾府都要派人參與。
同時商毅還做出決定,五年以後,在察哈爾府成立內藩蒙古自治區政府,仍然堅持蒙人治蒙的原則,由各旗聯合組成自治區政府,共同管理自治區內部的事務。當然俱體的製度,將由各旗派遣代表,到察哈爾府先組成一個自治區政府籌委會,大家共同商議製定。
對於成立內藩蒙古自治區政府,各旗旗主的態度都不徑相同,有的支持,有的反對,但一來自治區政府是在五年以後才成立,現在時間還早,二來從商毅的聲明來看,自治區政府仍然也是堅持蒙人治蒙的原則,而且由各旗派代表參與討論製定自治區政府的各科製度,因此就是持反對態度的旗主也都暫時沒有聲張,等到時看一看俱體情況再說也不遲。
最後一點就是在長城內外開設通商口,方便漢蒙兩族進行通商貿易,並且允許蒙古和帝國的其他省份進行自甴通商來往。
這一條是最受各旗主的歡迎,因為蒙古地處偏遠,經濟情況不十分落後,而且物產也十分單一,其本不產糧食作物,因此對於中原的各種物資主要是糧食、茶、糖、鹽、鐵、棉布、絲綢、藥材、木材,金銀製品等等的需求量都很大,而蒙古出產的馬匹、牛羊、獸骨、皮革製品、奶製品等等,也是中原地區所需要的商品,雙方確實有一定的互補性。其實盡管在中國曆史上,中原王朝一直都和北方的遊牧民族戰爭不斷,但雙方的通商來往也同樣一直沒有中斷過,甚致比戰爭的時間更多。不少時候雙方都是一邊打仗,一邊做生意。
其實經濟實力才是中原王朝對北方遊牧民族的優勢所在,因為從貿易依賴性來說,遊牧民族對中原商品的依賴,要遠大於中原對遊牧民族商品的依賴。隻是由於觀念狹礙和見識的不夠,曆代的中原王朝都沒有意識到,可以利用經濟手段來控製北方的遊牧民族,隻是把與北方的遊牧民族開埠通市,當作是對他們的一種恩賜,體現上國皇恩,而不是製約他們的手段,因此在與北方遊牧民族開埠通市上, 往往都帶有很大的隨意性,往往是心神來潮,想開就開,想關就關。
實際並不是所有的時候,北方遊民族都有入主中原,統一天下的雄心壯誌。在大多數時間裏,北方的遊牧民族隻是想生存下去,或者生活得好一點,而其實也並不想和中原王朝打仗,隻是雙方不通商,遊牧民族就無法得到自已需要的商品,隻好發動戰爭去搶,雙方的絕大部份戰爭,就是這樣引起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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