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規定了提案的標準格式之後,一大批理甴不充份,或就是根本難以實現的提案,也都全被PS掉了。其實格式到是小事件,因為這個時代科舉規定的八股文體本身就對格式的要求十分嚴格,但要湊齊六要素就不容易了,有不少提案栽在這上麵,漏洞百出,根本不切實際,這也逼使毎一位議員都必須認真的思考自己提案的實施方法,需要的條件,而不在是想當然,或是純屬牢騷發泄。
而一些真正具有實際價值,是議員經過了認真思專,對民生、政治、財政、軍事等方麵都有益的提案在通達之後,也很快就進入到討論的程序中。從而也節省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
雖然還是有一些人對會議規則製度頗有誹議,認為太不自由了,但取得的成績畢竟都是擺在眼前,因此絕大部份議員也都覺得執行這套會議規則製度的效果也不錯,畢竟大多數人還是想在這裏幹點實事,而不是存心搗鬧,或者是發泄自己的情緒。當然也有一部人是被迫接受,但不管怎麼說,大家都尊守規則製度,紀律好了,參政院的效率,和實質的作用自然也在一天一天的提高。
看到了這些變化,黃宗羲當然也十分高興,這才理想的效果,而且這樣發展下去,參政院確實大有可能擔付起國會的作用,另外參政院的工作輕鬆了,黃宗羲也有更多的時間來寫書了。因此他也抓緊時間,想盡快把【明夷待訪錄】的初稿完成,因為商毅的那一番話對黃宗羲的觸動相當大,在不少地方都有了新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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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參政院一步一步走上正軌的同時,清廷的第二批議和談判使者也來到了南京,雙方展開了南北議和的新一輪談判。
其實在去年年底的上一次談判中,南京和清廷方麵都己經各自的大致條件像對方做了交待。但雙方的預期目標顯然相差極大,南京方麵堅決要求淸廷退出長城以外,而清廷則堅持要求隻讓陝西或是山西的一半,保留京師,因此雙方基本沒有相同的立場可談,第一次談判沒有取得任何的結果。
當然清廷一方顯然是不希望談判破裂,因此使者推說要自己不便做主,要回去轉告朝廷,請朝廷定決,同時也要求南京方麵在新年之後進行第二次談判。
而商毅雖然明知雙方己經很難談得隴了,但既然己經決定,在新年之後發動南征,首先解決掉南明朝廷,那麼和清廷也還是可以繼續再談下去,而且自己也另有一些其他方麵的考慮,因此也同意少在清廷使臣回國請示之後,再進行第二次談判,不過對清廷提出了一個附加條件,要求在第二次談判之前解決。
不過清廷的使者回到北京之後,清廷上下並未向南京所預料的,對談判失去信心,相反在清廷中有不少人都認為還是有機會的。包括皇帝福臨在內,都不覺得這次談不成。
原因就在於南京方麵對於雙方的稱號並不在意,連結成兄弟之國都認為沒有必要,兩國各自對等就行了。在中國古代的談判中,首要的是談判雙方的關係和互相的稱呼,其次才是什麼割地、賠款等等。一般來說,強勢的一方都會在口頭上占些便宜,如迫使對方稱臣,甚致以晚輩相稱,割地、賠款什麼都是次要的,首先要把麵子占住。在談判之初,清廷在這一方麵就相當的擔心,費盡心機弄出不少花樣,就是想為自己保住麵子,相反在領土方麵到沒想太多。陝西可以全讓,山西也可以讓一半。
但南京方麵對這一點偏偏就不上心,因此這也讓清廷上下認為南京方麵的要求並不算高,當然南京方麵要求清廷退出長城,也認為不過是漫天要價而已,隻有少數人才意識到,雙方根本就談不成,當然在這個時候,自然都不會說出來。
於是第二次談判,清廷也是頗有信心,同時也決定拋出自己的底線,就是陝西的全部和山西的一部份,而對南京政府提出的附加條件,清廷也一口就答應下來,可以馬上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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