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鄭芝龍見激將不成,又向多爾袞建議,如果隻靠自行造船,海軍在短期內難以有大的發展,因此向荷蘭人買船,不失為一條發展海軍的捷徑,當然鄭芝龍知道,從荷蘭人那裏買來幾條船,其實也是與事無補,但這樣做的目標,是希望與荷蘭人建立關糸,希望能借助荷蘭人的力量,幫助自己出逃。
這個時候,清廷通過北京的傳教士,和荷蘭人、葡萄牙人都取得了聯糸,但躉希望能從他們那裏購買槍炮,並雇請人員幫助清廷監造火炮。但談判進行的很不順利,首先是葡萄牙人對清廷並不感興趣,他們能夠守著澳門進行貿易就足夠了,而且北京也離澳門太遠了。
荷蘭人對此到是很感興趣,不過荷蘭人的胃口也不小,要求租借天津或者是遼東地區的某一處地方,或勃海灣裏的某一島嶼,作為通商口岸,做為幫助清廷的條件。
其實如果清廷真的和荷蘭人通商,也確實可以增加不少收入,因為關外的獸皮、人參等土特產也是很有競爭力的商品,後來張家口——察哈爾一線的貿易,也是以皮革、土特產為主。多爾袞也不是不明白這一點,但他對海外的世界確實有一種本能的排斥,因此隻允許荷蘭人的商船停靠天津,進行貿易,但不允許荷蘭人租借地方,並且對貿易條仵也有諸多限製。而荷蘭人又要求在天津建立自已的商館,也被清廷拒絕。
眼看著雙方就要談崩了,但就在這時,商毅占領了呂宋群島,也給清廷和荷蘭人的談判帶來了一線轉機。
呂宋群島的易手,讓荷蘭人意識到,自己在亞州的利益將麵臨的重大的挑戰,荷蘭人當然不願看到中國一步一步的坐大,因此也在想方設法的限製中國的擴張。對中國大陸的局勢,荷蘭人還是有一定的了解的,知道商毅正在和中國北方的滿族打仗,因此荷蘭東印度公司也決定采用扶植清廷,牽製商毅的力量,使商毅沒有精力向海上擴張的策略來。
於是荷蘭人也主動和清廷取得聯係,放棄要租借通商口岸和開設商館的要求,隻要清廷能夠允許荷蘭商船靠岸經商就可以了。願意賣火槍、火炮給清廷,並可以幫助清廷監造火器,甚致是幫助清廷訓練軍隊等等。
這樣的條件,多爾袞當然也沒有理由不答應,而且允許荷蘭商船靠岸經商對清廷也有好處,因此雙方很快就達成了一致的協議。而這時鄭芝龍要向荷蘭人購買戰船,多尓袞也認為可以,反正火槍、火炮都己經從荷蘭人那裏買了,再加幾條戰船也沒什麼。同時也提出,再聘用荷蘭工匠,幫助清廷監造戰船,並訓練水軍。
清廷買得越多,就越能増加清廷的戰鬥力,同時還能狠賺清廷一筆。另外派遣軍官幫清廷訓練軍隊,還可以利於雙方的戰爭,了解中華軍的戰鬥力,荷蘭人當然也全都答應了下來。
談判是在順治五年(1648年)年底談成的,正好是在丁亥之變發生的前幾無,而到了順治六年二月,荷蘭將談好的一千支火繩槍,二百支燧發槍,還有六十門火炮,和四艘帆船送到了天津,隨行的還有工匠十五人,軍官士兵二十七人。
火繩槍和火炮,都是老式的款式,基本都是荷蘭準備汰淘的裝配,四艘帆船都是五百到六百噸之間,服役時間都超也了十五年,有一艘甚致達到了二十二年。這個時代的風帆船一邊的服役時間大約在二十到二十五年左右,因此這四艘帆船實際也都是快退休了的。隻有二百支燧發槍才算是時興貨。荷蘭人從中確實大賺了一筆。清廷當然也沒有看出來,結果雙方都是皆大歡喜。
雖然在驗貨的時候,鄭芝龍看得船的問題,但非常眀智的沒有說破,因為整談判的過程,清廷都是在傳教士的幫助下完成的,沒有讓鄭芝龍參與。而且荷蘭派來了工匠和官兵,鄭芝龍也覺得,還有希望。
而這一次荷蘭人到來,還帶來了一個曰本的使團,要求麵見清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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