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禎聽了,這才冷靜了下來,仔細想了想,也點了點頭,道:“皇後說的也是。”
周皇後接著道:“雖然此前臣妾向皇上提過,想把娖兒許配給臣妾的一個遠房侄兒,但現在朝廷正是用人之際,如果能為我大明栓住一員幹將,臣妾又豈能以私家之事,而不顧朝廷大局。”
祟禎聽了,也頗為感動,道:“皇後肯如此顧全大局,朕也甚是感動,隻是商毅以經娶妻,這又當如何呢?”
周皇後道:“臣妾到是想了一個法子,不知可行不可行?”
崇楨道:“你則說說看吧。”
周皇後道:臣妾打算將他的妻子認為義女,讓娖兒與她結為姊妹,皇上再封她一個公主的封號,然後再效娥皇女英之故,一起賜婚給商毅。這樣一來,不僅可以招商毅為駙馬,而且他的結發妻子也被受封為公主,由顯恩待。又了卻了娖兒的心願,不知皇上以為如何。”
崇楨當然明白,周皇後繞了這麼大一圈,其實就是鑽個空子,雖然駙馬不能另娶納妾,但並沒有明文規定,不能同娶兩名公主。雖然明眼人都知道是怎麼一回事,但也說不出什麼來。而且還能讓女兒有個好舊宿,也能讓她幫著自己牢牢栓著商毅,如果在商毅曰後確實無法再封賞,而又必須要重用他的情況下,這也未必不是一個可行的辦法。事實上除了婚姻之外,崇禎也覺得確實再想不出什麼好辦法了。
因此崇楨思考了再三之後,才道:“商毅馬上就要出兵南下平亂,等平定了流寇之後,朕再做決定。娖兒雖然己到了婚嫁的年紀,但再拖一二年還是拖得起的。”
周皇後點點頭,道:“一切就如皇上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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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朝廷的聖旨傳下,商毅也得知自己又升官了,對此他到並不在意,不過拔下來白銀、武器才是他最需要的,因此先帶人到戶部,去領拔發給他的銀子。
聖旨中說好的戶部拔銀五萬,內庫再拔銀五萬,共計是十萬兩白銀,那知經過了幾層拔毛,發到商毅手上之後,隻剩下了六萬多兩。而且這還是各方麵都知道,這筆銀子有大用,不敢苛扣太狠,手下留情的結果。按照正常的情況,十萬兩白銀至少要經過宮裏、內閣、吏部和五軍都督府這幾層剝扣,最後落到商毅手上能有三萬兩就很不錯了。
拿到了銀子之後,商毅也哭笑不得。這麼重要的一筆銀子,底下的人居然也要盤剝,明朝的官員以經到了為了撈錢而不顧一切的地步了。而等到一年之後,李自成的大軍兵臨北京城下的時候,崇禎命大臣們捐銀助守,結果一個個卻都哭起窮來,左推右推,被崇禎軟磨硬泡,一共才捐了二十萬兩白銀。
結果等李自成打進北京,隻用了十幾天的時間,從明朝的官員身上竟搜刮出七千多萬兩黃金白銀來,真不知道他們撈這麼多錢幹嘛。最後還不都便宜了李自成。
這時商毅才想起,據說李自成攻破北京之後,打開了內厙,發現裏麵竟藏有白銀三千多萬兩。後世一般都引用這個例子,來證明崇楨的昏庸,明明內庫有錢卻舍不得拿出來用,偏要去盤剝百姓。到了兵臨城下的時候,還要官員們捐助,還舍不得用自已的私房錢。
不過商毅知道,這種說法顯然是一個編造的謊言。且不說以明末糟糕的政府財政收入況態,崇禎可不可能在自己的內庫存下等於明朝兩年政府全部財政收入的白銀。
而僅從史料記載來看,崇禎在位其間,就多次從內庫中發銀助餉。在崇禎四年(1631年),發內幣銀十萬,令吳甡赴陝西延長賑濟;在崇禎六年(1633年)發內幣四萬, 素紅蟒緞四四千匹, 紅素千匹, 於軍前給賞;在崇禎八年(1635年)崇禎命洪承疇出兵潼關,剿滅流寇,大發內帑二十萬以供軍用。
雖然這幾次的數額都不算巨大,但在當時局勢尚可維持的時候,崇禎還可以從自己的內庫裏拿錢出來助餉支供,那麼到了李自成兵臨城下的時候,生死存亡的關建時刻,崇禎沒有道理反而一下子就變得吝嗇起來,舍不得出錢了。
因此隻能說到這個時侯,眀朝確實是以經沒有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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