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0章 伊曼努爾·康德(2 / 2)

康德也不同意經驗論者,他認為知識是人類同時通過感官與理性得到的,經驗對知識的產生固然必要,但絕不是唯一的途徑,把經驗轉化為知識就需要理性(這裏的理性指的是天賦的一種能力,康德稱之為範疇)。

經曆了少年時的狂飆突進,到中年時建立了一個知、行、意合一的完整的哲學體係,老年的康德致力於考察一個合理的公民社會何以可能的問題,尤其是經過了波瀾壯闊的法國大革命,康德更是看到了這個曆史的、政治的和法律的問題的迫切性,因而把晚年精力都放在了法權和政治哲學研究上。康德所處的18世紀是歐戰頻繁的一個世紀,1701年到1714年的西班牙王位繼承戰爭,1700年到1721年的北方戰爭,以及1756年到1763年的英法七年戰爭,影響幾乎席卷全部歐洲國家。國家衝突頻繁的現實使得康德意識到人類曆史的常態並非和平而是戰爭。因此,進行一種人類文明從戰爭向和平的改善和進步的形而上學式的思考,指出人類發展朝向永久和平的和目的性的目標,上述觀點便成為晚年康德思想的最終落腳點。

在康德看來,一個建立在私權之上的市民社會需要有一種公權來加以維係和保障,包括憲法、行政法和國際法等內容,公共權利不僅表現為不同的政治體製,而且表現為一個國家的民族權利,並由此構成國與國之間的國際法則。在1795年完成的《論永久和平》中,康德提出建立一個永久和平的世界憲政共和國的理想,認為個人隻有成為國際社會公民體係中的成員,國與國之間才可以克服戰爭狀態進入永久和平,一種真正的文明——通過完善的法律製度和政治製度而得以擺脫野蠻,進入自由正義的理想狀態——才能得以實現。盡管通往永久和平並非易事,但康德認為,大自然的機製是可以使這個問題得到最終解決的,因為大自然就是通過彼此在外部自然而然的、相互對抗著的自私傾向,使得那些心存不和的民族自身必須相互都屈服於強製性的法律之下,從而促進內部以及外部的和平。簡單地說,就是“大自然是通過戰爭,通過極度緊張而永遠不鬆弛的備戰……”,最終達到一個“偉大的各民族聯盟”。康德的世界政府的理想並不是原創,在他之前有法國的盧梭和聖·皮埃爾,但無疑康德的論證更具備敏銳的洞察力和縝密的邏輯性,並且在20世紀得到了初步的實現。1945年,《論永久和平》中的許多原則被寫入《聯合國憲章》。

從國際聯盟到聯合國,再到歐盟的成立,歐盟憲法的頒布,人們正在朝著兩百多年前那個智慧的老人所描繪的理想狀態努力——逐步完善國際法;加強聯合國的作用;在麵臨一些全球性事務如饑餓、疾病、自然災害和貧困時加強合作等等,而哲學家康德,正是我們最深刻的啟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