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華東政*府也相應調整戰術,采取設立據點,控製要點的戰術,雖然蒙古的地域廣闊,牧民也是以遊牧生活為主,居無定所,盡管在清廷的治下,將蒙古劃分成若幹旗盟,各有草場牧地,互不相擾,但由於蒙古的地域極為廣大,因此每個旗盟的領地依然不少,牧民在自己旗盟的領地內,主要依然還是過著遊牧生活。
不過也並不表示蒙古地區就沒有節衝要點,其實蒙古地區的節衝要點就是河流湖泊,一來是人馬都要有飲用水,二來河流湖泊周邊的草場更為豐盛,也是優良的牧場所在,因此隻要控製住河流湖泊,也就控製了蒙古的廣大地區。
於是人民軍以連為單位,並配備火力支援部隊和一個騎兵排,4輛卡車,加上後勤人員,共計0餘人,依河流湖泊,崛土結塞,設立據點。由於配備的火力支援部隊共有6挺通用機,這6門迫擊炮,這樣的火力足以對抗千人規模的蒙古騎兵,同時卡車也加強了部隊的運動能力,因此每個據點可發控製方圓100公裏左右的地區,人民軍共計設立了47個這樣的據點,基本將尚未納入人民軍控製範圍的蒙古西北地區都控製住,盡管沒有盡剿蒙古敵對勢力,但失去了河流湖泊,蒙古敵對勢力也難以維持長久,最終一部份逃入新疆、甘肅地區,一部份退入俄國境內,還有一部份向人民軍投降。
而人民軍在控製蒙古西北地區之後,又集中兵力,由西北軍區第野戰軍攻入唐努烏梁海地區。
唐努烏梁海地區原屬於喀爾喀蒙古紮薩克圖汗部和托輝特首領管轄,並是其常駐之地。清順治十二年(1655年),清朝冊封喀爾喀蒙古紮薩克圖汗部和托輝特首領俄木布額爾德尼為紮薩克,唐努烏梁海地區也由此正式納入到了清朝的版圖之中,中國也由此開始了對該地區實施有效統治。
雍正五年(177年),清朝和沙俄簽訂了《布連斯奇條約》,正式劃定了唐努烏梁海地區北部沙賓達巴哈以東的中俄國界。但在第二次鴉片戰爭之後,俄國先後逼迫清朝簽訂了《中俄北京條約》、《中俄勘分西北界約記》、《烏裏雅蘇台界約》等不平等條約,將唐努烏梁海地區西北約8萬餘平方公裏的土地侵占,但俄國仍不滿足,通過掠奪性貿易、非法開采金礦、非法移民等途徑向唐努烏梁海東南地區滲透,由清廷自身無能,因此無力遏製住沙俄勢力的滲透勢頭,這時俄國在唐努烏梁海地區設立了的工商企業、礦業己有70餘家,居民點多達150餘個,移民4000餘人,並且還設立了烏辛斯克邊務官管理移民事務,以及教堂和學校等,是俄國在蒙古地區實力最強的地區。
而且華東政*府占領蒙古地區之後,大量俄國商人、居民都退到唐努烏梁海地區居住,並且組建軍隊,企圖保住這塊俄國在蒙古地區的最後一塊據地。
但華東政*府沒有給俄國留下任何幻想,野戰軍攻入唐努烏梁海地區,將俄國組建的軍隊打得落花流水,不僅完全占領了這時仍屬中國咐唐努烏梁海東南地區,而且一路向西推進,擊潰俄國的守軍,將以前割讓給俄國的唐努烏梁海西北地區也全部攻占。
當然華東政*府收複了唐努烏梁海地區之後,俄國立刻向華東政*府表示了強烈的抗議,嚴厲的指責華東政*府違返了《中俄北京條約》、《中俄勘分西北界約記》、《烏裏雅蘇台界約》等條約,要求華東政*府立刻從俄國領土上撤軍,否則俄國將不惜戰爭,奪回唐努烏梁海西北地區。
但華東政*府則表示,對這些條約,是清廷與俄國簽定,與華東政*府無關,而且華東政*府也勻不承認,唐努烏梁海地區自古以來都是中國的領土,華東政*府的行為,是收複失地,維護國家利益,因此華東政*府是絕不會撤軍,並且奉告俄國,不要將侵占的土地當作自己的領土。如果俄國要發動戰爭,華東政*府將奉陪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