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個就是在京的各國僑民有清廷的司法豁免權,隻有由使館區的法庭對其審判,而清廷無權進行監審,同時外國教堂也明文規定等同於外交機構,受外交規則的保護。當然這些條件都是各國吸取了庚子國變的教訓而設立。
在華東政*府占領北京之前,各國公使就企圖借談判之機,保住自己在北京的這些利益,那知張之洞並沒有上當,沒有讓各國公使參與談判,就和華東政*府談好了投降的協議。而各國的企圖雖然失敗,但依舊不甘心,於是在華東政*府占領北京之後,各國又聯合向華東政*府發出外交照會,要求華東政*府承認使館區的權利以及各國公民及教堂在北京的特權。
華東政*府當然不可能接受這樣的條件,不過這時華東政*府剛剛進駐北京,百廢待新,要處理的事情太多,沒有時間理各國公使館的事情,因此采取了冷處理的辦法,暫時不作理會,當然也沒有動使館區及教堂。
等到數日之後,華東政*府基本控製了北京的局麵之後,秦錚這才開始著手處理各國公使館的事情,將各國駐清廷公使招集在一超,當眾宣布,清廷現在己經正式滅亡,因此各國駐清公使的職責實際都己經到頭了,而華東政*府和各國另有一套外交關係,也不承認各國駐北京公使館的外交地位,於是正式通知各國駐清公使,現在他們不再是外交人員,也不受外交豁免權的保護。使館區正式取消,華東政*府將派遣軍隊進駐使館區內巡邏管理。
而華東政*府暫時沒有在北京設立外交機構的打算,因此各國駐清廷的外交人員要麼撤離北京,要麼以非外交人員的身份留在北京,但不在享受外交人員的待遇,而且原來的公使館也要被摘牌,隻能做為普通住育。而各國保護使館的軍隊則必須撤離,否則華東政*府將予以抓捕。最後秦錚給各國駐清公使一個月的時間,來決定去留。
華東政*府的這個決定,自然遭到了各國駐清公使的強烈抗議,由其是以俄國、日本的駐清公使表現由為激烈,英法兩國的公使也十分激動,指責華東政*府的做法有違國際外交的原則。其實這個時候國際外交的規則是在1815年的維也納會議上製定的,但規則製定得相對粗糙,並不細致,而且參加維也納會議的都是歐洲國家,清廷雖然也接受了歐洲國家外交製度,但從來沒有正式承認過維也納會議。因此各國駐清公使的抗議對秦錚來說根本就沒有什麼用,表示這是華東政*府的決議,不容更改,希望各國駐清公使抓緊時間,決定自己的去留。
而各國駐清公使鬧了一會之後,也自覺沒趣,何況這事邊不是自己在這裏鬧就能解決的,歸根到底還是要從國家層麵上解決,因此隻好都回去,向國內報告。
隨後各國也都紛紛通過駐青島領事館與華東政*府溝通聯絡,希望能夠保住北京的使館,那怕降級成領事館的級別,也能夠接受。但華東政*府去不為所動,再次強調,清廷己經滅亡了,從法理上說,各國駐清廷公使館的使命也都到頭,華東政*府目前並沒有在北京設立外交機構的打算,雖然不排除以後會在北京設立外交機構,但在此各國駐清廷公使館是理應被取消,即使是留下來,也隻能以非外交人員的身份,但軍隊是必須撤離,這是沒有一點商量的餘地。
交涉了幾輪之後,德國和奧匈帝國首先宣布接受華東政*府的決議,撤回駐清廷公使及使館人員、軍隊,但仍然在公使館裏留下一部份人員,看管房屋,等著華東政*府重新在北京設立外交機構。有了一個國家帶頭,就必然會有跟進的,何況己經有了兩個,因此美國、意大利、比利時等國也都立刻跟進,接受了華東政*府的決議,撤回了外交人員和軍隊,但也與德國、奧匈帝國一樣,留下一部份人員看管房屋。畢竟各國都清楚,以北京的規模、曆史、政治效應,華東政*府遲早都會在北京設立外交機構,甚致是今後遷都到北京,也不是可能的事情。現在自然還是要在北京留下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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