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九章 安置營(五)(2 / 2)

而在另一方麵,也是選拔、培養基層的管理人員,為災後重建做準備,因為水災過後,各村莊的原居民肯定會打亂,基層的管理人員將由華東**直接派任,經過營地的段煉之後,華東**就可以培養出一批有一定能力的基層管理人員,有利於穩定災後重建。

其次是工作也不同,除了和隔離區相同打掃營區的清潔、清洗,洗衣等以及協助營地的運輸、建設營地之外,還有修路、加固河堤、建設碼頭、在碼頭上卸貨、搬勻等,以及在營地周邊開墾荒地,種植一些瓜果蔬踩,還有一些廚房幫工、手工等另外還有就是建立一支保安隊,負責維護營地的正常秩序,其實這也是為災後重建培養警察或民兵。

居住區的工作無論是種類還是工作量,都要比隔離區大得多,這主要是因為經過了隔離區的約束和調養之後,災民有了一定的紀律性,同時身體也基本全部恢複過來,但隔離區的工作是沒有任何報酬的,而在居民區裏,任何工作都是可以獲得相應的工分,不過職務不同,獲得的工分也不同,當然在居住區裏,吃飯也不是免費的,而是用工分購買,居住區裏的食堂提供的飯食、菜肴也更多,甚致還能夠提供單獨的炒菜,災民可以憑自已獲得的工分多少,選購自己喜歡吃的飯菜。當然如果沒有工分,那麼每就隻能得到一碗免費的粥,最多確保不會餓死,另外在居住區裏還有商鋪,可以憑工分購買一些其他的物品,包括一些副食、零食。

可以工分就是居住區的貨幣,當然每個剛進居住區的災民可以獲得30個工分,這些工分可以確保在居住區裏2-3的餐飲費用,而再想要在居住區生存下去,就必須靠工作獲得工分,工作努力的人可以獲得多的工分,從而可以在營區裏生活得好一些,而工作態度不佳,就隻能在營區裏保障基本的生活條件,而不願工作的人就無法在營地裏生存,因為什麼都免費提供,而且每個饒生活條件都是一樣的,那就隻能催生饒惰性,因此引入工分製度一來可以激勵收容的災民的工作積極性,二來也可以減少了管理人員的工作,畢競更多的工作都是由災民做了。

當然,這種所謂的工分,並不是直接發放到災民的手裏,而是記錄在案,在購買時進行扣除,這樣做的好處在於可以避免營地裏的偷盜事件發生,因為災民都是集中居住,而每人就一個櫃子存放物品,基本沒有私饒空間,如果有人想盜竊,是很容易下手的,另一麵也是禁止災民在私下裏進行交易,造成災民之間的竄通。而且工分隻是在居住區內流通,因此這樣的操作也並不費多少精力。這也是居住區和隔離區的第三個不同點。

除此之外,有一個不同點就是在居住區裏除了統一居住的大帳蓬之外,還提供一種3*3米的帳蓬,供災民中夫妻、父子等家庭單位居住,同時對其他災民開放,但其他災民要居住這種帳蓬,就需要支付一筆很大數額的工分,必須要努力工作,或者在營地裏擔任管理人員,或其他收入較高的職務才能供應得起。

居住區的工作到不強製,而是由個人自己選擇,可以自己報名,也可以自由退出,當然大部份工作也有名額的,但也有搬運、建設等工作不限人數。但隻有營區的管理人員是由營地指揮部直接指派,畢競管理人員不是誰都能幹得聊,而且在災民剛進營地時,所填寫的表格中就有職業、學識、職業特長等內容,讓營地指揮部對收容的災民素質情況有一定的了解,於是大體也能夠先圈定一部份備選的管理人員,而在隔離期內,指揮部也會對這些饒行為、言語、工作等方麵進行重點觀察、記錄,當然如果有在隔離期內表現突出,既使不是備選人員,也同樣會在考慮的範圍內,因此在進入居住區之後,也基本可以確定營區管理人員的人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