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團到達上海以後,付責舉辦展覽、音樂會的人員也馬上開始準備工作,而秦錚、李三傑則帶著談判人員,和各國展開了會談。雖然各國都己經同意和穿越者單獨協商,但這隻限於俘虜的賠償和一些私下的交易,而一些大原則的條款,還是以穿越者和各國一起協商,另外簽定的條約也是以穿越者和各國共同的名議簽定,當然目前還沒有俄國參與。
當然,在會談正式開始以前,英國領事霍必瀾代表各國再次向秦錚保證,確保代表團成員的安全;而日本領事田切也的秦錚轉達了日本政府的善意,表示日本希望和海外華人建立良好關係,共同應對威脅等等。而對日本情報據點的事情,則之字未提。
會談正式開始,由於雙方此前己經過多次互探,對互相之間的條件與底線基本摸了七八分,而且彼此都有達成協議的意向,因此這一次談判也進行得十分順利,雙方隻是在個別條款的遣詞造句上發生過一些討論。
三以後,雙方正式達成了5點條款協議:
1.全麵停止戰爭,結束戰爭狀態,恢複中國和平,停止敵視行為;
2. 各國確認放棄津租界區、威海衛、膠州灣地區的一切權力,並承認海外華人對津租界區、威海衛、膠州灣地區的行政、軍事、司法、稅收、海關等權力;海外華人承諾確保在這些地區的各國領事的外交權限、僑民的人身財產安全,以及合法居住、營經權力;
3. 各國與清廷簽定的一切條約在海外華饒統治區內均無效,各國將與海外華人重新協商、簽定相關條約,確定互相之間的外交關係原則;
4. 海外華人承諾在自己的統治區內,和各國本著和平共處、平等互利的原則,全麵對外開放,各國均有在海外華饒統治區內合法經商、居住、開辦工廠、修建公路、鐵路、建築工程、教育等權力,海外華人承諾盡快完善相應的法規,確保各國的合法利益;
5關於戰爭的賠償,俘虜遣返的問題,將由海外華人和各國進行單獨協商決定,做為本條約的附件存在;
這5點條款基本確定了各國實際上是把穿越集團當做一個獨力的勢力對待,而津租界區、威海衛、膠州灣地區也被當做是穿越集團的領土,而根本沒有淸廷什麼事。不過在隨後李鴻章和各國談判中,對此根本就沒有提,完全裝作不知道。
又經過了4的協商,李鴻章也和各國代表達成了協議條款:
1.清國與各國確認,這一次中國的戰爭,雙方互相都有責任,因此停止戰爭,恢複和平之後,互相不再追究對像的責任,停止敵對行為,恢複到1900年以前的外交關係;
2. 清國將尊守國際準則,保證各國與清國的外交關係,確保駐清國外交人員的安全以及相應的外交權力;
3. 清國承諾不在發生、煽動仇視各國的事件,嚴格要求各地方政府,保護各國居民、傳教士的人身安全;各國也承諾敦促本國居民、傳教士尊守清國法令、風俗習慣;
4. 清國承諾進一步開放國內市場,改善通商條件,疏通河道等工作;
5. 對各國公使館、教堂造成的損壞,對英法德日意奧美7國按每國25萬兩白銀賠償,共計175萬兩白銀,除此之外,不再有其他任何賠償;
6. 德國公使克林德被戕害—事,清國承諾將派遣親王大臣為專使大臣赴德國,代表淸國向德皇及克林德的家壤歉,並支付15萬兩白銀為對克林德的家人撫恤;
7.日本使館書記官杉山彬被害—事,清國承諾將派遣尚書大臣為專使大臣赴日本,代表淸國向日皇及杉山彬的家壤歉,並支付10萬兩白銀為對杉山彬的家人撫恤;
8.以上3條所支付賠償白銀,均將在1901年12月31日之前交割完畢,各國承諾支付賠償白銀交割完畢之後,從清國撤軍。
和舊時空的【辛醜條約】相比,這一份約當然要強得太多了,首先是賠償的白銀要大大減少,全部加起來隻有區區200萬兩,和舊時空的【辛醜條約】賠償4.5億,連本帶利共計9.3億相比,簡直不足一論,而且賠償的減少也不用以海關稅及鹽稅為抵押,作為償還賠款之用,避免了中國財政權的失落。而且賠償少了還不是最主要的,更為重要的是,各國並沒有如舊時空的【辛醜條約】那樣取得在中國內地的駐軍權,這樣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中國的主權完整和國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