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一個問題,就是職工買斷的標準。國有企業改革初期,“買斷工齡”成為眾多企業安置富餘人員的一種辦法,即參照員工在企業的工作年限、工資水平、工作崗位等條件,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經企業與員工雙方協商,報有關部門批準,由企業一次性支付給員工一定數額的貨幣,從而解除企業和富餘員工之間的勞動關係,把員工推向社會。時至今日,“買斷工齡”根本違反勞動法,1999年國家經貿委、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出售國有小型企業中若幹問題意見的通知》也強調:“確保企業職工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出售方應在申請出售前征求職工對出售方案和職工安置方案的意見,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在企業出售中終止職工社會保險關係,不得借出售之機,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對職工‘買斷工齡’或為職工辦理提前退休把職工推向社會。”因此,國企改製過程中的職工安置必須嚴格貫徹《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嚴禁推行或變相推行“買斷工齡”。對企業富餘人員要依法解除勞實踐中存在的經濟補償金支付方式主要有貨幣補償、股權補償和債券補償等方式。現金支付方式是指在轉換企業員工身份時一次性以貨幣形式補償員工的支付方式;股權支付方式是指將企業應付給員工的補償金轉為職工對改製後企業所享有的股權;債權支付方式是指將企業應付給職工的經濟補償金轉化成職工對企業的債權,通過企業與職工簽訂合同進行償還。不同的支付方式有各自的利弊,選擇不同的支付方式決定了相應的利益調整方式,支付方式的選擇取決於職工意願、企業的財務狀況、資本結構和公司治理結構等。《關於國有大中型企業主輔分離輔業改製分流安置富餘人員的實施辦法》第(十五)條“對分流進入改製為非國有法人控股企業的富餘人員,原主體企業要依法與其解除勞動合同,並支付經濟補償金。職工個人所得經濟補償金,可在自願的基礎上轉為改製企業的等價股權或債權動合同,並按照法定標準給予經濟補償,切實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而據我們了解的情況看,並不是如此。 “
“秦偉東同誌,這是非常嚴厲的批評,你應該明白!”
熊長江嚴肅起來,緩緩說道。
“當然!”
秦偉東隨即從公文包裏取出那個賬本,輕輕擺放在熊長江麵前。
“熊書記,這是精米廠的財務明細賬,這上麵對於精米廠這幾年財務上存在的很多問題,記述得比較清楚。足以證明,精米廠的問題非常嚴重。”
熊長江的瞳孔,驀地一縮,盯在那個賬本之上,卻並不急著伸手去翻看。財務審計,是很專業的工作,一時半會,熊長江肯定也從這個賬本上看不出所以然來。
一時之間,辦公室陷入了寂靜之中。
熊長江的腦子,卻高速運轉起來。
他不懷疑這個賬本的真實性,更加不懷疑秦偉東已經掌握了一定的證據。沒有八成以上的把握,秦偉東絕不會貿貿然求見他這個市委書記,更不會貿貿然將這個賬本交到他的手上。
秦偉東年輕歸年輕,麵對這樣的大事,絕不至於亂來。
此人能夠得到高層如此看重,肯定是有道理的。
正因為如此,熊長江才必須加倍的謹慎。
秦偉東此時此刻,將這樣的一個賬本,交到他的手裏,到底是何用意?
以秦偉東目前的身份,這個賬本,他完全可以不必交給熊長江,通過省紀委,進行垂直處置,似乎更加妥當一些。而且在這件事情上,秦偉東的立場和向東市的立場,顯然是有些不大一致的。
但秦偉東已經把賬本交過來了!
秦偉東打的是什麼主意?
還有這個賬本,秦偉東是如何獲得的?
據熊長江了解,秦偉東來向東後,一直都在那邊的嚴密“保護”之下。
如此重要的證據,秦偉東是如何得到?
這個秦偉東恐怕也是一個太極高手,比李燕山的太極功夫還要深厚,誰是太極宗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