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王騫出事(1 / 2)

在這過新年期間,維穩工作和信/訪工作很重要,各地為了不讓群眾上京信/訪,都安排了一些專人緊盯老上/訪戶,老金頭就是其中一個。

不過老金頭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還是悄然上京,這不,馬上就被人發現了,市裏下了命令,必須將人給帶回來,陳功離開了富海,是給市政府請了假的,所以市政府馬上安排副局長鄧大勇親自赴京拿人回來。

鄧大勇接到市裏的命令便是,用盡所有辦法,將老金頭接回富海,送到一家學校中去,好好伺候著,過完了新年,便將他老人家請出來。

陳功聽別的領導提過有這些事情,不過自己還真遇到了,“鄧局,咱們可不能這麼幹呀。”

鄧大勇一聽,不會吧,這局長又什麼毛病犯了,怎麼每次都要和上麵的指示進行衝突,自己也是奉了命令,鄧大勇很為難,自己到底聽誰的呀。

“走吧,鄧局,我們打個出租車,送金大爺去信/訪。”陳功語出驚人,直接將鄧大勇驚訝的愣在那裏。

回來神來以後,鄧大勇說道,“陳局,這樣不行吧,政府的意思是把老金頭帶回富海去,你這樣做,也太……”

陳功就呐悶了,“鄧局,這些黑心的商人,就得受到製裁,別人管不管我不知道,我碰到了,我非得管一管。”

陳功前些日子已經開竊了,為了什麼而活,為了什麼而做這官兒,不就是為了家人朋友生活得更好,為了公平和正義,為了群眾的滿意,當官兒不為民,那得天打雷劈。

鄧大勇想了想,告訴陳功,對,陳功說得都對,這責任開發商肯定是有責任的,不過老金頭的矛頭可並非全部指向開發商,老金頭的房子沒有雙證,政府將他推去找開發商,人家老金頭話已經挑明了,對開發商是黑,不過,政府不批準,這開發商能將房子建起來嗎?政府有相關的監管部門了,一磚一瓦,項目建了一年多,難道這些部門全是瞎子?

鄧大勇的話再明顯不過,如果帶去上/訪,那富海市政府也是有責任的,這是自己搬石頭砸自己腳的行為。

陳功認真分析了此事,確實如此,不過陳功想得很客觀,不是說兩方的責任,而是三方的責任,老金頭也有責任,買房子不是要看五證嗎?他看了嗎?就算開發商有五證,這五證也不可能是住宅用途,明顯的不合規定,不過人家是受害者,陳功也沒有當場指出,既然問題出了,現在要做的就是解決,而不是拖延時間。

“鄧局,走吧,我們送金大爺去,錯了就得認,既然已經成了事實,我們作為政府部門,就得解決,我們是站在群眾一方還是哪一方。”

陳功嚴厲的說著,鄧大勇隻能回答是站在群眾一方,有些東西隻能心隻知道,不能講出來。

鄧大勇沒辦法,這局長也太固執了吧,反正有什麼事情他去承擔,他官兒比自己大嘛。

一棟大樓裏,外麵有一個很大的國徽,一樓的門大開著,一看就知道裏麵有人正在辦公,大家都忙著過年,不過這裏的工作人員仍然在別人團聚時忙碌著,這裏便是華夏國家信/訪總局。

陳功和鄧大勇,帶著老金頭走了進去,這第一層便是一個大廳,類似於一個受理業務的窗口部門,大廳裏很安靜,看來這大過年的,信/訪的人確實沒有。

不過陳功想了想鄧大勇的話,或許有很多,隻是被“接”回所在地了吧。

工作人員也沒有料到會有人來,以為這幾天坐在這裏辦公,也就是個製度,一名三十幾歲的工作人員走了問來,問三人的來意。

陳功知道老金頭不怎麼會說話,便主動告訴那工作人員人,他們是來上/訪的。

口說無憑,敘述了整件事情,也得留下一些材料,老金頭隻是帶了他的購買合同,陳功借來一隻筆和紙,幫老金頭寫下了“狀紙”。

程序很簡單,而且上班的幾名工作人員也作不了主,這些材料他們會貼上公文處理單以後,轉到相關領導處批示意見。

不過陳功倒是將他的意見寫在了材料上麵:建議富海市政府為項目的購房業主限期完善兩證手續,由富海市政府從各方麵入手,限製那家企業,由企業出錢繳納相關的費用,必要時請南部省政府加以援助……

陳功的建議,意思很明確,辦理兩證手續和讓企業完善手續互相進行,不能再讓業主的利益受到傷害了,兩證必須特事特辦,國有資產該收的也必須收到。

出了總局,陳功倒是深深出了一口氣,幫助群眾的感覺就是不錯,自己現在是以一個普通人的身份,回到富海,自己還得以一個局長身份繼續將事情處理到底,直到業主拿證,企業繳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