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流淌如水,不知不覺間又到了“五·一”節。長假開始了,很多同學都去走親訪友,而我卻沒有這種打算,連瑋琳也不想找,我隻想安安靜靜的呆在在學校裏,因為我知道我宿舍將隻剩下我一個,我喜歡一個人獨占一整個空間的感覺。我想讓自己冷靜地整理一下自己的思緒。
我從小就喜歡一個人在家裏,這都是我爸訓出來的。小時候,我媽常常要上夜班或夜校,我爸的應酬很多,常常把我一個人扔在家裏。據我爸說,我兩歲多還不夠三歲時就把我一個人扔在家裏了。這是我爸一直引以為榮的事情,也是我爸在養育我的曆史上最光輝、最大功勞的一件事。(因為我小時候爸爸應酬很多,而且在我十歲以前常常出差,一去就是兩三個月,那時他每次出差回來都覺得我長大了些,所以他沒有怎麼帶過我,他當時甚至大放厥詞:“女兒不用養的,自己會長大的。”)後來,林伯伯常常把小凡扔到我家,叫我帶著。小時候什麼老鼠、蟑螂之類的東西能把我嚇得嚎啕大哭,而小凡卻一點也不怕;但隻要大人們一出門,門剛關上他就哭得要死要活的。在我家玩久了,才慢慢學會一個人在家,但是他還是很不情願,他爸一出門他就來我家蹭。
放假的第一件事就是大搞清潔。這我才發現一直放在台燈下的那個小貝殼不見了。其實這貝殼普通得不能再普通了,在我們那裏隨便哪個海灘都是隨可見的,我之所以把它視若珍寶是因為那是我和小凡第一次去海灘玩時撿的。
記得那時我們還在讀幼兒園的小班,我媽從幼兒園把我們接走,我爸、小凡的爸媽都在外麵的車上,我們還沒搞清楚是怎麼一回事呢。不過可以不用上學總歸是一件好事。不知道坐了多久的車,反正我們在車上一直嘰嘰呱呱的吵個不停,玩累了就睡了一大覺,下了車就是一個大沙灘,還有一個大海(我們當時並不知道那個就叫海)。我爸公司的人幾乎都在那裏了,還有很多我們宿舍的小朋友。然後,我們都換上泳衣下海玩去了。那是我們第一次看見大海,都興奮得無可不可;很多小孩子也高興得手舞足蹈的,那裏簡直就成了歡樂的海洋。小凡總是小孩子頭兒,拉著我的手,帶領著眾多的小孩子一直往海裏衝,結果他一個不小心摔了一跤,還呷了一口海水,然後在那裏直嚷嚷:“爸,我喝了一口鹹魚汁!”逗得眾人哄然大笑。我怕了,就去拉著我爸,讓爸帶著我玩水、衝浪;結果我也喝了不少“鹹魚汁”,隻是不沒有像小凡那樣子嚷嚷而已,更不會說那是“鹹魚汁”。晚上,我們就在沙灘燒烤。我和小凡跟著幾個大哥哥、大姐姐在沙灘上撿貝殼,玩累了就找媽媽要吃的,補充完能量就繼續玩。我們撿了好多哦,隻是後來都弄丟了,我手頭上隻剩下那一個了;不知道小凡手裏還有多少,也許早就一個不剩了吧。
很奇怪,我發現了這隻貝殼不見了居然沒有找,甚至一點緊張或失落的感覺也沒有,好像我一點都不在乎這個貝殼。開玩笑,我怎麼可能不在乎它呢?我山長水遠的把它從家帶過來,還放在一個這麼明顯的位置,我怎麼可能不在乎它呢?除非現在我一點都不在乎小凡,一點都不在乎我們這二十年的情誼了。但怎麼可能呢?我真的就這麼輕輕地放下了嗎?我真的會一點都不再在乎小凡了嗎?我想不通。
我在想:也許我丟失的不是我們之間的最後一個貝殼,而是最後一份契約、最後一絲幻想;我現在已經不在乎這個貝殼了,這是不是預示著我已經不在乎小凡了呢?是不是真的夢醒了?小凡真的走出我的生命了嗎?如果我的記憶中挖掉了小凡的那一部分,那麼我的生命裏會留下多大一片空白,我的青春又會失去多少顏色呢?我從來沒有想過這個問題,在讀高中以前,我一直以為我和小凡的生命線是拴在一起的,也將永遠地糾纏下去。我說過,沒有林皓凡的李雯清就不叫李雯清了。過去我是這樣認為的,現在我還這樣認為。我是一直努力地擺脫他的陰影,想忘卻對他的那一份特殊、隱秘的情感,但我從來就沒有想過要把這個人從我的記憶中挖掉。誌軒師兄說過,人是一種很感性的生物,一種感情豐富的物種,正因為有這種特殊性,人才稱之為人,人腦才不會被電腦所取代,人腦中的儲存記憶不像電腦那樣儲存文件那樣什麼時候想刪除,按一下鍵就可以刪除了。是啊,誌軒師兄說得沒錯,有些記憶是永遠不可能刪除的,就是我說的那種刻在骨頭、血液裏的那種人和事,那是已經寫保護的文件,不能刪除的。